俄羅斯和以色列之間存在相互保證毀滅原則嗎?

說清這個問題,先要搞清楚一個概念,就是什麼是相互保證毀滅原則。我查了一下,相互保證毀滅原則,簡稱M.A.D.機制,亦稱共同毀滅原則,是一種“俱皆毀滅”性質的軍事戰略思想。是指對立的兩方中如果有一方全面使用核武器則兩方都會被毀滅,被稱為“恐怖平衡”。

俄羅斯和以色列之間存在相互保證毀滅原則嗎?

此一思想假設雙方都有足以毀滅另一方的武力,而且一方如果受到另一方攻擊,不論理由為何都會以同樣或更強的武力還擊。預期的結果就是衝突會立刻升級到雙方都保證會完全毀滅。大多假設核子大戰的輻射塵與核冬天會毀滅全世界。但是這不是相互保證毀滅的基本假設。

俄羅斯和以色列之間存在相互保證毀滅原則嗎?

此策略進一步假設,兩方都將不敢發動第一擊。因為對方會在預警之後攻擊,或是利用輔助的力量反擊,就是第二次打擊,結果雙方都會毀滅。採用此策略的好處就是雙方能有一種緊張但穩定的和平。支持相互保證毀滅成為美國與蘇聯戰略思想的人認為能借此阻止核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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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策略主要在1950年代到1990年代冷戰時期應用,並且被當成避免兩大陣營全面直接衝突的助力。此一策略也造成軍備競賽,因為雙方都要爭取核子武力的平手,或至少保留第二次打擊的能力。

俄羅斯和以色列之間存在相互保證毀滅原則嗎?

威脅的可信度是保證毀滅的關鍵。雙方都必須投下大量資本,即使不願意使用也要。除此之外,雙方都不可以有足以抵抗對方核子飛彈的能力。這同時導致核武投射系統的多元化與強化,例如加固的核導彈發射井,彈道導彈核潛艇與躲在保險地點的核轟炸機,以及導致反彈道導彈條約。

俄羅斯和以色列之間存在相互保證毀滅原則嗎?

從上述概念解釋中不難看出,相互毀滅原則至少要滿足兩個怕要條件,一個是雙方均擁有核武器的核大國,一個是都必須有預警系統或者第二次核打擊能力,二者缺一不可。所以,俄羅斯與以色列根本就不具備相互毀滅的條件。

俄羅斯和以色列之間存在相互保證毀滅原則嗎?

俄羅斯就不用說了,具備上述兩個條件,而以色列有無核武器還是個未知數,國際社會都認為以色列有核武器,但是以色列對此打死都不承認,或不承認也不否認,沒有態度。即便是有也與俄羅斯不對稱,從數量、質量恐怕與俄羅斯無法相比。因此不存在相互毀滅的基礎條件!

俄羅斯和以色列之間存在相互保證毀滅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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