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認為天理(從不同的角度認識,他有不同的名稱,如天、道等)是宇宙萬物的本原,是客觀唯心主義。心學認為離開人的思想意識,任何事物便不存在,這是一種主觀唯心主義的觀點。
從道德主張看,理學主張人應以外在的“天理”為行為規範;心學則主張人應通過內心的自修,自省達到良知;
理學:人的慾望是導致災難發生的原因(就是不好的),尊崇天理和秩序。為了追求理想中的崇高道德,可以犧牲人的所有慾望。比如女子要守寡……再說白一點就是:“寧可餓死也不偷東西吃。”
心學:人的慾望是正常的,是合乎常理的,用天理來強行壓制不會有任何效果,天理即使人慾。
理學由北宋二程(程顥、程頤)兄弟開始創立,其間經過弟子楊時,再傳羅從彥,三傳李侗的傳承,到南宋朱熹集為大成。
心學始於南宋陸九淵,至明朝,由王陽明首度提出“心學”兩字,並提出心學的宗旨在於“致良知”,至此心學開始有清晰而獨立的學術脈絡。
閱讀更多 奈若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