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順利是不可能的
還是那個結論:高俊芳絕對死不了。
其實大家可以參考三鹿奶粉事件,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最後也只是判了無期徒刑,而且三鹿奶粉案件的性質要比本次疫苗事件要惡劣很多,畢竟是實實在在因為三鹿奶粉患病大幾千人,死亡多人。
而本次疫苗事件到目前為止,也就是相當於打了一技葡萄糖而已,本身對身體並沒有什麼傷害,只是沒有相應免疫力,再次接種疫苗即可。
所以,三鹿奶粉案件田文華都死不了,更何況本次的高俊芳了。
不管高層和民間怎麼譴責,但是一切的處罰都要在正常的法律規則中進行,不可能脫離現有的法律獨立審判,否則法律就是一個玩笑了,律法是國家的根本,何況現在還沒出多大的事,即使出了多大的事,還是要在固定的法律框架中審判執行。
如果現有法律判定高俊芳死不了,肯定不能特批其死刑。
本人也有個侄子打了武漢生物的疫苗,還是我親自帶去打的,雖然這件事情發生了,但是我和孩子的父母親都比較理性,聽醫生的建議,如果確實是問題疫苗,到時候再接種即可。
所以,大家看問題都理性一點,雖然社會輿論可以在某些方面影響法院的判決,不過,再影響也不能脫離正常的法律框架,否則就是句玩笑了。
當噴子固然簡單,罵的是爽了,但是什麼都改變不了。
回到題主的問題,高俊芳絕對死不了,不光死不了,如果非要判刑,刑期也不會很高,除非後續有更嚴重的事情發生。
當然,現在長生生物的股價跌成狗了,而且也凍結了長生生物資產,即使其判不了多少,高俊芳離傾家蕩產也差不了多少了。
本人絕不是為高俊芳說話,只是理性的看問題。如果真能殺一群人以正視聽,本人也是支持的。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死刑,是高俊芳最理想的歸宿。她能警示整個社會,因為她的造假,危害的不僅是公共安全,更是社會道德的缺失,不殺不足平以民憤。
三聚氰氨奶粉,原董事長判了無期,這種參考在當前造假猖獗的年代,是毫無意義的。一個以犧牲千百萬兒童身體健康為代價的斂財,不亞於踐踏祖國的未來,損害的是國家利益,比明目張膽的殺人犯還兇殘百倍。如果社會能容忍蛇蠍心腸的女人苟活,法律是需要再增加硬度了。
法律的修訂和完善,永遠趕不上時代的步伐,突出、變異的案例層出不窮,只有在法律框架的基礎上,對社會有極大破壞力的影響,必須嚴懲不貸。
前兩天,寫了篇高俊芳兒媳高調炫富的‘’問答‘’,作者的觀點是不應誅連九族,就遭到六百多跟帖的反對,首次超過了贊數。輿論都把高俊芳的兒媳炫富比做蘸血的饅頭,己經形成了民族的仇恨。高俊芳處以極刑,是眾望所歸。
秋平171152879
嚴重危害社會、破壞社會穩定,不判死刑不能服眾!像這樣重特大事件,就應該依據法律法規從重從嚴從快處理,該查的查,該判的判,該罰的罰,絕不可姑息手軟。查要嚴查,不管牽涉到誰,新帳舊帳一起算;判要嚴判、重判,高俊芳作為屢犯累犯,犯下如此惡劣罪行應重判死刑;罰要嚴罰,要讓那些涉及到案件中的當事人罰個傾家蕩產。這樣才能還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
愚頭呆腦
我認為不會,並且非常肯定。如果給她的未來開個賠率,死刑賠率可以開12,換個地方養老可以開1.2。因為一,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只要老老實實交代便是立功表現,僅這一點就死不了了。二,能混到現在的財富,她不是吃素的,社會關係盤根錯節,保她的人不在少數。三,從以往案例來看,比如三鹿案,,三鹿案是確實出了人命,惡劣後果已擺在了檯面上,主要負責人只判了16年。這次疫苗問題,雖然造成了社會恐慌,但惡劣後果並沒有明確,雖然有爆出疫苗問題造成傷害的案例,但打官司長生沒輸。所以,本著國家慎用死刑的法則,高,能判死緩都屬於冷門。話外說一句,毒犯表示不服!
有活不幹沒活光玩
高俊芳,這是一個在普通不過的名字,但是這個名字,在這幾天內卻響徹中華大地,但是讓她出名的並不是她為社會作了多少貢獻,而是因為她任法定代表人的長春長生公司作的惡,實在是達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一時之間,天南海北,長城內外,她的大名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尤其是那張進去後的照片更是傳遍了全世界。現在的她,老底全部被人扒出來了,包括其怎麼一步步從一個普通國企人員到將企業改制給其個人,包括她那不學無術的兒子,只知道到玩車、玩女人,將一個小三扶上位,滿世界的炫耀其家庭的財富……
這樣的人家,可以說是“國人皆曰可殺”,而罪魁禍首的高俊芳更是可以說是“惡貫滿盈”這個詞的代言人,已經如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了,如果說把她繩之以法,就算判處極刑,肯定也是人人叫好,家家戶戶放鞭炮!
從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判處高俊芳死刑可能較為困難,不過參照之前三鹿奶粉事件的處理結果,當時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了無期徒刑,個人被並處罰款2700多萬元,我覺得高俊芳很大可能也是無期徒刑,但是最好限制減刑或假釋,讓其終老一生就在監獄度過,也算可以了結其罪惡的一生。
打虎拍蠅
這次假藥事件與三鹿奶粉事件有不同的地方,三鹿奶粉是奶農向奶廠出售鮮奶前加入三聚氰氨,是奶農犯有主觀故意的,奶粉廠是疏於檢驗把關不嚴造成的。
而這次的假藥事件是藥企自己犯有主觀故意,因此藥企的罪行遠遠大於三鹿奶粉廠的罪行。
應該重判藥企。
手機用戶54461307711
按說作為一個新興國家出現的頭一個關於昧著良心危害國家未來,致國家花朵安危於不顧的奸詐商人處死刑是有必要的,因為要震懾昧良心的奸商,還要撫慰打了不合格疫苗的家屬,置於死地爾後快 但是從中國現在的國情上看,對於這種違法行為是沒有判罰的法律依據的,個人認為,國家的最後處置與判罰,只能從各部門審批及生產銷售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對當事公司責任人進行判罰,雖然不近大眾人意,但是法律就只能按照法律條文進行量刑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大眾輿論的高漲性,最終會導致國家對本案件的判罰尺度上升一個檔次,不受現有法律實有條文約束,直接上升至國家層面,這樣的話,無論那一個國家層面的罪責,都會讓她在監獄裡過下半輩子了
水牛140946274
我認為會,因為這個良心泯滅的奸商犯的是故意殺人罪,身為一個專門生產狂犬病疫苗的,難道會不懂狂犬病一旦發作,致死率是百分之百?絕無生還的可能,,,,即然懂的話又生產騙人坑人假疫苗,那是不是故意殺人罪?所以我認為必須判處死刑,才能平民憤。
悟100164691
我倒希望將高俊芳判處死刑,因為死了她一個,平安千萬人。同時能夠殺雞儆猴,給藥品造假者起警示作用。因為沒死人,只是民憤極大,我國法律沒有製造假藥要判死刑這一條規定,所以很遺憾。
老蔣閒言
像這樣的人,不判死刑,以後會有更多廠家和個人禍害人民的身體,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這是害中國下一代,這些孩子長大後都有可能是國家的棟樑之才。她們這些跟劊子手有什麼區別,跟日本鬼子沒有什麼兩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