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重點!夫妻離婚後房貸究竟該由誰償還?

闔家美好的心願固然常駐眾人心頭,但對於未來懷有一定的保留意識總該有,若是兩人婚姻出現隔閡,過去已購入的房產該如何分割?房貸又應該由誰來償還?且不說你是“佛系青年”還是“佛系中年”,這個問題你總要知道!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司法裡,已明確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標準。要點如下:

①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③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也就是說,判定共同債務的標準,是否共同生活成為實質標準。

那麼,將以上規範放置在今日的話題裡,該如何解釋呢?

問題一:離婚後共同房貸怎麼辦?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問題二:共同貸款買的房產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想要房產,另一方不想要,那麼可以協商解決,得到房產的一方給另一方一定的經濟補償即可。

如果雙方都想要房產,那麼就必須對雙方對房屋進行競價,誰的競價高,房屋產權就歸誰。獲得產權一方補償另一方一半競價款,並從競價款中扣除銀行欠款的一半,由得房者獨立還貸。

問題三:婚前一方買房,婚後共同房貸離婚怎麼處理?

房貸是一方個人債務,由個人償還的。

問題四:婚前一方貸款購買房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產如何分割?

離婚後,尚未還清的房貸屬於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公平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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