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保供應急響應劃分三級

哈市昨天召開2018—2019年供熱季煤炭保供工作會議。會議公佈了《哈爾濱市2018—2019年供熱季煤炭保供工作專項應急預案》。《預案》依據庫存量將煤炭供需應急響應劃分為Ⅲ級、Ⅱ級、Ⅰ級等三個由低到高的級別。副市長智大勇在會上講話。

當主城9區供熱企業在供熱季煤炭庫存量高於7天(含)的警戒庫存,低於15天(含)的合理庫存時為Ⅲ級應急狀態;庫存量2天(含)至7天以下時為Ⅱ級應急狀態;2天以下時為Ⅰ級應急狀態。針對不同的應急響應級別,市政府和供熱企業將採取相應的措施。其中應急狀態進入Ⅰ級後,將在Ⅱ級響應措施基礎上,責令區、縣(市)政府指派工作人員入駐熱企現場督辦、提供服務,調撥市應急儲備中心應急煤,就近緩解供熱企業用煤需要。

《預案》還新增了針對極端天氣下燃煤保供的應對措施。此外,哈市委託哈投集團建立市級應急煤炭儲備中心,為做好今冬明春全市煤炭應急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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