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57年,农村新增人口如何获得土地?

刻意的假装



土地是农民兄弟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基本生活的供给保障。

自1982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至农村土地二次延包期之前,农村新增人口土地调整方式多以,去人去地,增人增地的调整方式为主,就算农村集体组织都不同程度的预留了机动地,用来调整新增人口(年满18周岁的,男,女劳力)的土地。但仍然满足不了土地的紧张的缺口。因此也会产生一些土地纠纷矛盾。

那呢农村没有分到土地的都是那些人群呢?

自1998年,农村土地二次延包期起,没有满足劳动力条件的,18周岁的男女青年。基本上都没有分到土地,也就是说1980年以后出生的农村新增人口都没有分到承包田(劳力地)。

那么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57年,农村新增人口将如何或得土地呢?

一,从国家现行的土地承包政策看,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其家庭成员可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优先接续承包。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条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那么没有土地的人,也可以通过转包,转让的方式来承包获取土地。

有一点农民兄弟要知道,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够继承的。只能承包关系。可以接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神农35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说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确权后,只要农民的户口还在村里,他的儿子和孙子等都拥有农民土地的继承权,中途不会再有变化。

国家这些年对农村非常重视,农村的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非常重要,关于农村的政策也出台了很多,我们来看看和大家关系紧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为促进我国的农村城市化进程,消除城乡差异,我国将取消农村户口。取消农村户口之后,如果能让农村人和现在的城里人一样,享受城里的各项福利,这绝对是件大好事。农村的城市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进程,国家已经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因此各位农民朋友还是早作打算的好。

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对我国的土地进行改革,实行三权分置的政策。三权分置就是土地承包权,属于确权证上的户主;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以及村集体所有;土地经营权属于确权后的户主将土地流转后产生的实际经营者。现在农村的年轻人很多都进城打工了,农村的土地很多都闲置没有人种,因此国家才出台这个政策,就是为了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这样既可以提高农村的土地使用频率,又能让农民获得租金,还能增加我国的粮食产量,一举三得。

第三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国的粮食问题。我们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粮食的自给自足。最近的新闻中我们看到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研发出的超级稻,一亩地产量有一千多公斤,破了世界纪录。如果这个品种能够在我国普及,那我国的粮食产量就再也不用担心了,我们也再也不用去吃外国大米了。

第四个也是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小编特意留在最后说。

关于土地的承包问题,国家决定土地承包年限再加三十年,按照这个说法,目前的土地承包期限是2027年还有十年到期,再加三十年,那土地承包期的结束时间就是2057年。同时国家还强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说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确权后,只要农民的户口还在村里,他的儿子和孙子等都拥有农民土地的继承权,中途不会再有变化。

这个做法就彻底使农民放了心,也让他们能从长远考虑,对土地做好可持续的种植。如果农民不想种也可以放心大胆地租给别人种,无论如何都是一件有利于农民、租户、国家以及土地利用的大好事,对我国的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看了以上四点农民朋友们是不是都放心了,是不是已经对自家的土地有新的规划了?有国家的支持,农民朋友们心里怎么想的,就放心大胆的干吧。

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农民能得到哪些好处呢?

1、农民的土地就更加值钱了。从10年的期限延长到了还有40年,土地的价值得到了提高,农民如果需要申请贷款,信用额度也就更高了。

2、农民能得到更多实惠。想要土地流转的农民来说,意味着自己本来只能收取10年的租金,变成了能收取40年,土地租金也就更多了。

3、土地的增值空间也就更大了。延长期限激活了农民对土地种植的热情,农民不会担心这担心那了,会更加用心的对待自己的土地。

4、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长,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不仅是下一个30年的原则,农民也不必担心失去承包权。这样一来,农村土地也就更加值钱,荒废的土地也会变少。

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农民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后,要注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

2、延长土地承包期后,要注意领取《土地经营权证书》。

3、当前还没有确权的土地要尽快确权,没有拿到证件要赶快申请拿证,这个是关键哦。

4、农民要密切关注相关土地承包权限的延长和相关政策。

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办?

明确指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第三轮土地承包分配将会延后至2057年,在2027年不会再次进行土地的承包分配。那无地农民怎么办?无地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耕地,也就是如果无地农民需要土地可以通过流转方式获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也就是没有土地的农民能够通过申请这些土地来获得土地承包权益。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未来两年多的时间,“三农”问题必定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相信在党中央的带领下,农村发展会越来越好,农民的生活会越过越有滋味。(内容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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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3年前后开始的,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承包从1997年开始,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这样就到了2027年前后。当前,中央又作出承诺,承包到期后承包期将会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至少2057年之前农村土地依旧不会进行大的调整,新增人口到底应该怎办?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讨论和关注的问题。笔者感到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获得。

第一个就是继承、分家。这是新增人口获得土地的主要方式,虽然说土地所有权个人不能继承,但如果在同一户口簿是的人,是可以自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成家立业之后,家庭内部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分配。随着家庭人口的增多,这就造成了人均土地越来越少,全村来讲就会不平均。

第二是获得方式是申请承包机动土地。很多村集体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预留一部分机动土地,用以划分给新增人口,若村集体内机动土地没有划分完的情况下,可申请划分机动土地,但这个机动土地也是有限度的,如何分配还需要村集体研究。

第三种获得方式是小调整。《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这就说明村委会可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小调整,但这是基于有人自愿退出承包经营权,或者有无人继承的土地空余出来,而又有很多新增人口没有土地的情况下,村委会经集体研究方可进行。

第四种方式是开荒。《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这是利国利民的好方式。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愿天下人耕者有其田!


土地观察员


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57年,农村新增人口如何获得土地?

农村土地在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2027年年底到期)再延长30年(2028年-2057年),那农村的新增人口获得土地?

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新增人口也是可以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对于户口已迁出农村(出嫁或者定居城市)或者已经过世的人是没有土地的。

1、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不是以人为单位。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

以我家的土地为例,那时分土地时(1984年),那时是每人2亩地,家里总共7人(爷爷,奶奶,未结婚的叔叔,父亲,母亲,我(一岁),未出嫁的姑姑),总共分得14亩。后来姑姑出嫁户口迁出去了,叔叔结婚了,户口迁出去一人(姑姑),迁入一人(婶婶),还是7人总共14亩。叔叔结婚了,按农村的习俗,儿子都成家了要分家。爷爷奶奶家庭内部决定,叔叔婶婶6亩地,父母6亩地,一家一半,爷爷奶奶2亩地。后来爷爷奶奶去世后,叔叔和父亲继承爷爷奶奶的那两亩地,一家一亩。现在叔叔家7亩地,父母7亩地。

这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而且土地是可以继承的。

2、以前的新增人口如何获得土地

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是可以分配新的土地给新增人口。但这条规定只适用于80,90年代,那时农村确实是有自留地和预留地,预留地用来分配给新增人口。但是随着八九十年代,农村新增人口的增加,这些可分配的土地基本在90年代就已经分配完了。

3、新的土地确权,使户口还在农村的新增人口获得土地

2018年是新的土地确权最后一年,土地确权的目的就是把新增的人口确权到新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把已经去世,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人口删除(已经把户口迁到城市或者已经出嫁迁出农村的人口)。这是目前新增人口获得土地的主要途径。

农村的预留地基本已经分配完,新的土地确权是新增人口获得土地的主要方式。如果遇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家庭成员名字有误,身份号码有误,土地面积不一致等等,需要及时到土管局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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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57年,农村新增人口如何获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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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之前每日粮油在《农民2018年土地确权后,20岁以下没土地的人怎么办?》的问答中有过相关的回复,在这里着重阐述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下土地承包期延长的根本目的。目前,我国在土地承包延长方面,采取的措施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目的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我们知道,以前土地承包调整都是各个村自己定,有些地方存在着两三年一小调、四五年一大调的情况,由于土地调整频繁,很多人对地力保护都不在意,而且在种植生产方面也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出现对耕地地力的过度掠夺,稳定农业生产,国家开始进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并延期的政策,这样大家对自己种植的耕地就会在施肥管理等方面更加注意,也有益于一些大的承包户稳定农业生产,便于农业的规模化、工业化发展。

所以,从这上面我们可以看到,新生代农民获得土地承包权的方式和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土地承包关系的确定,新生代农民想获得土地,只能是原有承包户放弃土地承包权益后才能重新分配,或者就是继承上一代的土地承包权益。

此外,除了承包权之外,新生代农民如果想在农业种植领域大显身手,还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去租赁土地耕种——只是成本要高一些。

这是目前我国耕地由家庭联产承包引领下的小农经济向规模化、工业化生产所必经的一个阵痛期,因为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亩地很难承载几口人的生活开支;另一方面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需要耕地资源权益的稳定。

就目前情况来看,还是每日粮油之前所说的,大的环境我们可以理解,但这类宏观性的调整所引发的一系列风险不能全部推给农民,国家需要在农村新生代农民的权益保护方面给予适当的倾斜,比如针对没有土地的农民,在就业、创业、交易、医疗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以弥补他们在这场产业变革中所再次遭受的损失。


每日粮油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30年之内若不发生特殊情况,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将不会做出调整和变动。

在当前,农村土地依然在维持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现实管理事实。

但是随着农户家庭结构的不断变动,人口数量的变化,这就导致了在很多农村,人口多的家庭,承包的土地数量少,人口少的,承包的土地数量多,即土地承包权结构性失衡的问题。

例如:张三夫妻两在土地承包到户时期,承包了二亩地,后来两人生育了三个儿子,作为80后的三个儿子现今又娶妻生子,各育有两个孩子,目前张三家的人口是14人,但是只有两亩地,仅靠两亩地的农业生产根本无法维持生活。

而另外一种情况:李四家在土地承包到户时期有8口人,若当时按每人1亩地承包,共承包了8亩地。现在李四家的父母在90年代已经去世,李四夫妻两又在前几年去世,李四的三个女儿已经外嫁到省城,户口已经迁出,目前只有李四的儿子李五和其妻子以及儿子三人,家庭人数共计3人,但却承包着8亩地。李五一家三口又常年外出务工,没时间在家种地,又没将土地流转给他人,导致了8亩的土地被抛荒荒废。

想必这两种例子,在当前的农村极为普遍,能种地的没地种,不能种地的土地一大片

土地能不能调整,是有答案的,当然能调整,在《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是基于自然灾害、土地被征占用等特殊情形可以通过集体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可以做出调整,其他情形严禁调整。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作为一项个人财产,谁都不愿意交回,这种情形下只能维持原管理事实,谁承包,谁拥有。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的,就算在承包期限满以后,在大的土地政策未变动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收回。

所以,现实中作为土地紧张的地方,根本没有土地补充给新增人口,也就导致了人地结构矛盾存在。

如若真要解决这个问题,老田认为采取有偿退出的机制有必要。在承包期限内,有人愿意退出的给予一定补偿,不愿退出的,可以引导有效流转。承包期限满以后,可以按照合同酌情收回,收回时也应酌情补偿,提高那些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已经转移为非农业人口的承包人将土地交回集体的积极性,转包给那些想种地、能种地、在种地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好!


田多多


嗨!我是大熊。。。

这并不是一件小事,它关乎中国6亿人口的生存问题。

下面我贴上圣运律师精彩的解答。

1.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

【草案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为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

流转期限大大延长意味着短期流转矛盾减少,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扩大。一系列的变化可能会产生土地中介的产业,预示着中国农民将进入土地创富黄金时代!

2.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担保融资

【草案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第三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担保融资,草案给出了明确答案—可以!对于土地经营权的担保权能,草案使用了“融资担保”的概念,包含了抵押和质押等多种情形,既解决农民向金融机构融资缺少有效担保物的问题,又保持了与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的一致性。

3. 农民进城落户,土地承包权可以不交还发包方

【草案规定】: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农民选择而不代替农民选择。承包方全家迁入城镇落户,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支持引导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让土地承包权益。

草案删除了现行法律中关于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规定。圣运律师表示,在此前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便失去了承包地。而删除了上述规定后,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了维护,农民可自主决定是否将土地承包全交还发包方!

4. 承包地抛荒3年土地将被回收

【草案规定】:承包方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土地耕作,连续三年以上弃耕抛荒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第三方擅自改变承包地农业用途、弃耕抛荒两年以上、给承包地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破坏承包地生态环境的,发包方或承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过去《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未明确具体的回收年限,抛荒弃耕两年以上发包方是否有权利收回的问题一直争议不断,此次的草案中针对这个问题做出来明确的回答:承包地抛荒2年土地不会被回收,但是要交一定的费用。

5. 承包耕地草地调整须经过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实践中,对因各种特殊情形造成人地矛盾突出的问题,一些地方尊重大多数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规范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适当调整,《草案》划定了红线:如果要进行承包地调整,必须是在“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得打乱重分”的基础上调整,而且要经过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政府批准才行。这一点具有地方性,大家可关注近期自己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6. 维护妇女应该享有的承包权益

【草案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进一步明确了妇女应该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

土地是我国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为关切的一项基本权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男女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承包权利。但是,较长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在土地承包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妇女、侵害妇女权益的问题。此次草案中明确了必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上将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这样一来,只要证上有了名字,农村妇女的权益就可以依法获得保障了。

一次新的改革机会,往往也是一次新的利益再分配,在这场新旧利益的博弈中,既得利益者与新的利益者之间注定不会一帆风顺,因此,圣运律师建议广大农民朋友,在这轮土地确权中,牢牢守住自己的土地,寸土片石,在所必争。

我是大熊--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大熊叨叨叨


国家土地政策明确规定,三权分置,没有土地的人要种地可以转包不想种地的土地,这在法律上得到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转包前双方必须协商并建立合同,这是法律依据,应当注意。有好多人提出没有土地,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也不减地,觉的不公,因为这些年来新增人口与死亡人口各地方都有,这就使土地出现了等差区别,还有部分农民这些年来开发土地,当然他们也不是说乱开,因为做啥的务啥,打个比方吧,做生意的要扩大市场,搞企业的要扩大企业生产,那么农民也是一样,种地的贪地,有些劣质地粮食价有低,劣质地投资大,效益低,就是倍本他们都还种,从彻底种地的农民来说,土地需要改造,总有一天把我付出的会变成希望中的良田,那么这样有决心改造土地的劳动者能不给他们确承包权么?土地是全人类的才富,归属权永远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不像经商,经营车或者其它行业的,变成费品自己也有权破买,任何一个开发土地者他们都拿不到自家。那么还有人说,土地从新分配,分配给我的就没有流转金了,试问这些年来别人大量投入资金改造多年的付出又有谁来承担呢,为了粮食安全才鼓励土地不能荒废,国家才出台三权分置的政策,把不想种地和想需要种地的人利益都考虑到,使想种地的留转土地,得到经营的权力。再就是农村户口去削,农村人与城市人享有一样的权力,在城去做工,对待与城里人一样,平等对待,所以国家加大力度,鼓励农村人进城也是一件新的拓展,不必哀天怨地的。我的回答有很多欠妥,也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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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57年,农村新增人口如何获得土地呢?

最近国家政策将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至2057年。这从国家大局来讲,更加稳定三农事业,使农村向更高的层面发展。但在利好的同时,也出现新的问题,这就是农村新增人口如何获得土地。

不管中央文件也好,还是土地法律也好,那都是书面上,理论上,法律上的事情。农民很现实,讲得就是眼前利益的问题。具体还是这个村或这个屯(庄)的事。有个大局思想,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所以各个地方新增人口很难获得土地。但也不能说就没有办法了,万事都以人为本。

一,如果村里有机动地,可以向村里申请添地。

二,可以去开垦一些荒地。

三,想方设法去流转其他农户的土地耕种,毕竟农民要种地,要生存。

四,干脆就不要地了,因为本村的土地就那么多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只少不多。利用自身的一技之长,打工或许是更好的出路。

不管用什么方法获得土地,都要在本村的自身条件下才能行。否则都是空谈。因为我们那里孩子十几岁了,都没有添地。土政策,自有土法,土法当然有土政策。

关于这件事,各地情况都不太一样。我把我知道的如实写出。


红尘一过客


肯定是能分到土地的。我们看一下农村土地承包期的时间演变。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3年前后开始的,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承包从1997年开始,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这样就到了2027年前后。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很多农民对政策的改变很疑惑,再延长30年?这对农村农民有什么意义吗?其实,国家实施这一决策是充分考虑到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的。承包期再延长30年意味着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长期不变,对稳定农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有长期意义。对农民来说,延长30年的承包期,可让他们根据30年不变的基本政策,规划自己的农业经营行为,比如,投入更多的资金、资源,对农地进行更多的保护利用,这种长期行为也有利于农业的稳定发展。

那么,新增人口应当如何获得土地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也就是没有土地的农民能够通过申请这些土地来获得土地承包权益。

今年的土地确权工作就是明晰土地的归属权,让农民拥有自己的不动产,获得应得的权益。

这次农村土地确权的另一个重要推动,就是对土地流转已经认可并合法化。即使没有土地,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更多的土地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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