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輛貨車在高速公路停車拋扔垃圾,交警路政發出「通緝令」

7月15日和7月24日,太原市南環高速公路相繼發生兩起貨車停車隨意拋扔垃圾事件。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五大隊、太原高速路政大隊二中隊已對兩輛涉案車輛展開調查。

兩輛貨車在高速公路停車拋扔垃圾,交警路政發出“通緝令”

7月15日8時40分許,山西交控集團太原高速公路分公司養護部門工作人員,沿太原市南環高速公路古城營往小店方向巡邏期間,發現一輛號牌為“冀A13KH掛”的綠色貨車停在港灣停車帶內,車上人員正在把車上的草墊子等垃圾往高速公路護坡上拋扔。

兩輛貨車在高速公路停車拋扔垃圾,交警路政發出“通緝令”

7月24日10時30分許,山西交控集團太原高速公路分公司養護部門工作人員,沿太原市南環高速公路武宿往小店方向巡邏期間,發現一輛號牌為“晉KB6211”的“一汽青島”牽引車,同樣停在路邊港灣式停車帶內,把車上的草墊子、蔬菜等垃圾往下拋扔。

上述兩輛車的駕駛人見到養護部門工作人員拍照之後迅速將車駛離,事發現場留下滿地草墊子等垃圾。為確保安全,養護部門工作人員專門調來車輛,對現場遺留垃圾進行了徹底清理。

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五大隊副大隊長劉海斌介紹,此前,已有類似現象在太原市南環高速公路發生。接到高速公路養護部門反饋的情況後,高速交警一支隊五大隊已會同太原高速路政大隊二中隊,對上述兩輛車展開調查。調查程序完成後,將依法對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人予以行政處罰。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

1、高速公路不得隨意停車,緊急停車時,必須在來車方向150米外設置反光警示標誌,根據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2、高速公路嚴禁拋扔垃圾。這種行為會對行車安全造成潛在威脅,極有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同時隨意拋扔垃圾也直接導致高速公路髒亂差,破壞了公共環境衛生。

在此,提醒上述車輛駕駛人主動配合高速交警和路政部門調查。此類事件已引起高速交警的高度重視,希望有類似行為的人員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為自己及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負責,共同維護高速公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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