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所检察室依法督促监管场所防暑防疫

2018年6月26日,为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职能,潼关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依法对看守所内的在押人员的生活环境进行巡查,督促看守所做好夏季防病防疫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基本生活条件。

进入六月以来,天气高温,潼关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在巡视中发现在押人员因天热思想情绪有所波动,多数在押人员心情烦躁容易出现不稳定的情况。通过与在押人员谈话以及实地考察,了解到监室内空气沉闷,卫生消毒措施不够到位,驻所检察室立即建议看守所采取必要措施认真开展防暑防疫工作,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看守所收到建议后,立即组织干警积极落实建议内容,确保在押人员安全度过高温天气,工作落实到具体个人,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并制定了五项要求对新进人员加强健康检查,加强监室内卫生检査,延长放风时间,对监管场所全面消毒到位、给每位在押人员发放防暑降温药品,对患病在押人员及时医治增加午休时间食品卫生更加严格要求杜绝在押人员食用腐烂变质食品。

此项工作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在押人员身体健康和监管场所的稳定,对合理有效的开展监督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