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值班,为什么会觉得这么累?

值班,出了40个警,凌晨2点“葛优躺”在值班室沙发上,想静静心回忆回忆这一天干的什么,竟然一个想不起来,除了水管子漏了,就是鞋买贵了要退这样的警情,都“基层总有办法”的

妥善处置完了,没有什么可值得铭记和回忆的。

猛然间一个激灵坐了起来,突然想到“葛优躺”属于警容不规范,会被明天回放录像的督察通报的,还是老老实实坐在桌子前,把忙的积攒了一天的对讲机里汇报了电脑反馈、电脑反馈了还需要手写的接警单都填全吧,顺手还能补补学习笔记,都欠了两周的了。

派出所值班,为什么会觉得这么累?

其实很多人说,40个警,不就是开车出去转了40趟吗,有什么可累的?

就给大家举值班期间的一个警情为例吧。

晚上21点27分,接到报警,某路上有人打架。六哥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打架的警情到了现场后很可能会发展成阻碍执行职务的警情,所以为了防止自己的兄弟们被打,一定先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除了留下一个值班,全都出动,哪怕值班的人少,多开几辆警车也要至少在表面上看着人多、车多。

到达现场的时候,一条小路已经被堵的水泄不通了,四辆警车停在现场闪着警灯格外引人注目。但是造成拥堵的,真不是警车,是两辆私家车。

其实事很简单,两辆私家车因为会车一方没有关闭远光灯,双方对头顶着谁也不让谁了。随后一方车辆上的父子和一方车辆上的夫妻均下车相互理论。人物关系就是“父亲”和“儿子”是一伙的,“丈夫”和“孕妇”是一伙的。

理论能有什么好结果,最终双方打了起来,打的不是怎么严重,双方均无外伤。父子一方的儿子打了夫妻一方的丈夫两下,“丈夫”还手打了“儿子”两下,“孕妇”一直在拉架没有动手,但拉架过程中无意将“父亲”的手背挠了一个小口子,因为双方都无外伤,大家准备各自离开的时候,“丈夫”突然拿出手机给父子一方录像,“父亲”不同意了,就抢夺“丈夫”的手机,强行删除了关于他们父子的录像,“丈夫”随即报警。

派出所值班,为什么会觉得这么累?

以上这些事实,都是后来看录像得出的结论,现场是什么情况呢?

现场双方谁也不承认自己动手打对方,但是都指认对方动手打自己。本来,现场根据对方的指认,双方都既是受害人,又是嫌疑人,都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涉嫌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现场对双方进行口头传唤就可以了。

但是问题来了,“孕妇”说自己肚子疼,需要去医院,“丈夫”说他不接受传唤,需要陪着“孕妇”去医院。另外一方的“儿子”说他有病正在住院,现在需要马上回医院,“父亲”说把他手弄破的“孕妇”都不去派出所,他凭什么去派出所接受传唤。

如果法律专家在,肯定要说:“他们四个人涉嫌违法,拒绝接受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且已经构成了阻碍执行职务行为了,应使用约束性警械强制传唤了。”

这就是害人的砖家所臆想的理想化情景——只要警察一说我要强制传唤你,对方就应该害怕求警察“不要,不要”,然后老老实实的跟着警察回派出所。

所以,那些制定不接地气的法律的砖家,只能活在书本的童话世界里,不能出来祸害现实的人。

面对四个人不接受传唤的各有理由,随行的民警已经掏出了手铐和催泪喷剂,准备强行传唤了,六哥默默按下了民警的手铐和喷剂,说:“看到周围围观的这一百多人了吗?你只要和他们特别是孕妇有点肢体冲突,明天你就在微博上火了,题目都替你想好了——恶警强行上拷拖拽孕妇致其流产。哥,老头万一有个哮喘,你这催泪喷剂喷的起吗?”大哥听了,默默收起了手铐和催泪喷剂。

现在出警不同于20年前了,甚至都不同于5年前、3年前、1年前了,不是万分紧急,不要和出警对象有一点点的肢体接触。

可是不肢体接触,怎么传唤人呢?

大家知道有这么一句话吗?叫“发动群众斗群众”!

六哥说:“按照法律规定,你们四个人都需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孕妇因为身体原因需要到医院就诊,那个‘丈夫’,你直接拨打120,把你媳妇拉到医院去,再给家人打个电话让他们到医院去照顾,你得跟我回派出所。120你打吗?你不打我打了啊。”

“丈夫”说:“我去了不了,我得跟着去医院照顾我媳妇,你们先把他们爷俩抓走吧。”

六哥扯着脖子喊:“本来应该你们四个都去派出所的,因为你媳妇是孕妇,所以救人要紧,让她去医院了,而且我也给出了急救方案,由120医生对你媳妇进行救治,你跟我回派出所调查打架的事,如果你也不想去,那警察处理事要本着公平的原则,你和你媳妇登记身份离开,对方的父子也登记身份离开,等你们全都身体健康了,再相约一起到派出所处理吧。”

六哥为什么要扯着脖子喊,是那个“丈夫”耳聋吗?不是,我是喊给所有在场围观的一百多人听的,一是争取现场围观群众的舆论的支持,二是防止有别有用心的发微博的人篡改六哥的话。

“丈夫”无话可说了,又不想让警察轻易放了父子俩,就同意了六哥的建议,一边打120,一边给他的亲戚打电话告诉他们去什么医院。

“丈夫”这边的事解决完了,轮到“父亲”这边开始闹了。

“父亲”说:“我手被他媳妇挠破了,凭什么我去派出所,她不去?”

六哥又扯着脖子喊:“你也听到了,他媳妇是孕妇,说了自己身体不舒服,需要去医院就诊,我现在开着录像呢,如果你对着录像说,她不能去看病,必须要跟着你一起回派出所,出了事你能负全责,我立即就让她一起去派出所,如何?”

“父亲”瞪大了眼珠子看着我,几秒钟没说出话来,无奈的说了一句:“你别冲我喊,我血压160,倒了算你的?”

六哥对他说:“别着急,别激动,我低压都110,高压170,我晚上忙的还没吃饭,昨晚睡了4个小时,要倒我肯定倒在你前面,咱们都别着急,我倒你面前,你也不好看,是不?”

周围的群众已经开始哄笑了。

这时120来了,六哥和“丈夫”一起,扶着孕妇上了120。

六哥继续说:“刚才你们都在攀比谁该去派出所,谁不该去派出所,现在问题解决了,我们走吧。”

谁知,“父亲”又突然抛出一个“炸弹”——“我不去,我就在这里处理,到派出所里谁知道什么样,刚才他(‘丈夫’)不是说要给他的所长叔叔打电话吗?”

六哥说又特意提高了嗓门:“你的意思就是说派出所有黑幕喽,派出所办人情案喽,好吧,小伙子(指‘丈夫’)你把你手机拿来。”

那个“丈夫”给六哥递过来他的手机,我拿着手机,点开手机的通话记录,高声对着围观群众喊:“这是这个小伙子的手机,我已经打开了他的手机通话记录,我请现场所有的群众见证,大家也可以微博直播,让这位大哥(指‘父亲’)把他所怀疑的是小伙子‘所长叔叔’的电话回拨回去,问问对方是谁,我倒是要看看,哪位‘所长叔叔’敢干涉警察办案,哪位‘所长叔叔’敢在这个年头还滥用职权?”

那位“父亲”尴尬的定在了那里,那位“丈夫”还火上浇油的说:“对啊,你拨电话啊,你说我找人了,你倒是打电话问问哪个是我找的人啊?”

那位“父亲”半天说了一句:“你别误解我的话,他喊你们所有人不都是警察叔叔吗?”

人群中立即传来的哄笑声,还有一位年长者,直接对那位“父亲”说:“屁大点事,你非闹大了,你有病吧。”

六哥及时又补了一刀:“现在的法治是透明的,请不要没有证据的在大庭广众之下抹黑警察,回到派出所,如果你们调解,调解书一人一份,如果你们调解不成拘留,拘留决定书也一人一份,你们可以拿着我给你开具的文书去复议、诉讼、上访、上网,但在这儿之前,请不要抹黑警察!”

就这样,父子俩和那位“丈夫”被不费“一枪一弹”的分乘三辆警车服帖的回到了派出所。

回到派出所,调解又成了问题,先是双方都不承认动手打人,但都指认对方打人,调出监控一看,“丈夫”和“儿子”都动手了,双方都够拘留的了,刚刚还发毒誓说自己没动手打人的,又开始辩解说自己是自卫,拳拳朝脑门子上打,还有脸说自己是自卫。

打架的事绕不过去了,那位“丈夫”又开始从其他的旁门左道上耍小聪明,妄图使事情发展成他自以为的“他这方拘留一个,对方拘留两个”的局面,他好掌握调解(谈判)的主动权。

那位“丈夫”说:“警官我问一下,他(指‘父亲’)刚才,在现场,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我找关系,他不够拘留的吗?”

六哥说:“他现场抹黑的是警察,不是你,是侵犯的警察的名誉权,不是你的,如果你觉得他侵犯了你的名誉权,那是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此路不通,那位“丈夫”又心生一计:“他强行拿走我的手机,把我手机里的录像删除,构成犯罪吗?”

六哥说:“人家删除的是你录的人家的影像,人家有权删除,又没删除你手机里的资料。”

那位“丈夫”仍旧不放弃:“那他直接从我手里抢走了我的手机,这是什么性质?是抢劫吗?他是抢手机啊!”

六哥问“父亲”:“你抢手机想干什么?”

“我抢过来把里面的录的我的视频删除了啊。”

“删除完了之后呢?手机怎么处理?”

“给他啊,我要他手机干什么啊?”

六哥转头对那位“丈夫”说:“《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将他人的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叫抢劫。不当场使用暴力,而趁其不备抢走的,叫抢夺······”

六哥话还没说完,那位丈夫打断我:“对啊,他就是抢劫啊!”

我苦笑了一下,说:“你如果不懂法也没关系,你就听我说,我刚才说的很清楚了,前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位大哥(指‘父亲’)抢你手机的原因是为了要删除里面关于他的录像,不是要占有这部手机,他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就不构成抢劫罪。”

那位“丈夫”还是“半瓶子醋”的说:“太不合理了,这主观故意不就是他想说什么就是什么吗?他说不是占有就不是占有啊,他的行为可就是抢走我的手机了啊。”

我已经喊哑了嗓子,实在懒得搭理他的胡搅蛮缠,对那位“丈夫”说:“你不用和我争,我就是个执法的,国家有什么法律,我就执什么法律,你觉得不合理,你提请人大修改法律,法律修改了,我就执行新的,现在在法律没有修改之前,人人平等,都要遵守,就算不合理也不是只针对你个人的。”

看着办案区内还有三组打架的在相互吵吵,六哥只扔下一句话就走了:“目前的证据来看,双方的两个男性年轻人都动手了,他俩拘留没有问题,你们双方自行调解,公安机关不干涉,调解成了,我给你们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我给你们制作调解不成的记录,我开始走拘留手续,尽快,自己谈吧。我还有一屋子人的事需要处理。”

20分钟后,我正在给另外一组打架的讲法律的时候,看押民警告诉我:“他们调解了,相互不赔,各自看病,他们这是折腾谁呢?”

每次值完班,都下不了夜班;每次值完班,都会哑嗓子;每次值完班,都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却又感到精疲力尽。

现在出警,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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