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陳鴻志被捕記

大佬陳鴻志被捕記

2018年7月24日,長治市公安局發佈消息:

我市公安機關正在偵辦一起有組織犯罪案件,已將犯罪嫌疑人陳鴻志依法刑事拘留。為進一步深挖犯罪,掃黑除惡,除惡務盡,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向警方舉報和提供犯罪線索。

舉報電話:19903557024

舉報受理人:樊警官

舉報電話:19903557025

舉報受理人:張警官

長治市公安局

2018年7月24日

據最新消息,山西柳林首富、山西凌志集團董事長陳鴻志於7月21日晚被專案組抓捕歸案。

大佬陳鴻志被捕記

陳鴻志

大佬陳鴻志被捕記

陳鴻志,山西柳林孟門鎮人,1975年生人,初中文化,漢族,柳林縣孟門鎮李家塔村人,1998年從武警部隊退役。後於2005年3月成立凌志焦煤有限公司,任董事長。

本世紀初以來,陳鴻志開始涉足煤礦。2003以來,陳先後承包、收購了8個煤礦

2003年8月,陳鴻志以1271萬元的價格承包了興家溝煤礦。

2003年8月,陳鴻志以1.43億元的價格承包了成家莊煤礦。

2003年9月,陳鴻志以3726萬元的價格承包了田家坡煤礦。

2003年9月,陳鴻志以4020萬的價格承包了薛家圪旦煤礦。

2003年12月,陳鴻志以3652萬元的價格承包了葫蘆塔煤礦。

2007年6月,陳鴻志以2555萬元價格承包了鄧家窪煤礦。

2007年8月,陳鴻志以2.38億的價格承包了柳家莊煤礦。

2007年12月,陳鴻志以1.7億元的價格購買了麻塔則煤礦。

除上述煤礦外,陳鴻志的凌志焦煤有限公司還擁有大井溝洗煤廠、燎原商廈、星火建材有限公司(鴉溝石料廠)共9家企業。

據當地知情人士透露,陳鴻志在柳林縣深耕20年,依靠圍堵打砸,挖溝斷路、組織黑社會、強迫低價收購、操縱基層選舉,控制柳林縣政權發家。

大佬陳鴻志被捕記

柳林縣縣委書記王寧

王寧原來任柳林縣縣長,按當時幹部任免規定不能在本地提拔書記,必須異地提拔,但在陳鴻志資助2000萬元資金後,王寧被違規提拔為柳林縣委書記,陳鴻志通過在煤炭大酒店為王寧安排房間和女人,長期控制王寧,王寧如有不聽陳鴻志的,陳鴻志甚至當眾扇過王寧耳光,此事在柳林縣人人皆知。

通過對柳林縣主要領導的控制,陳鴻志將自己的同學、親戚、朋友安排在了政府公安、煤管、土地、水利等主要職能部門。為陳鴻志非法佔地、越界開採、私挖亂採、涉黑犯罪提供保護。

成家莊鎮黨委書記陳秋平因不配合陳鴻志圍堵鄧家莊煤礦,陳鴻志先於2016年誘騙陳秋平到煤炭大廈,安排保安搶奪了陳秋平的手機;接著於2017年元月,策劃成家莊村支書李晉東在家設宴請全鎮各村支書,約請所有支書聯合告陳秋平的狀,然後疏通柳林縣委書記,讓停了陳秋平的職。最後,2017年清明,陳秋平要回家上墳時,陳鴻志安排人搗毀了陳秋平家的祖墳。

以“公司內部反腐”為名設立“雙規基地”

陳鴻志在柳林縣的燎原商廈和煤炭大廈設立專門打人、打員工的“雙規基地”,並串通柳林縣公安機關關鍵負責人,將公司“處理”過的員工再交由公安機關打擊,公私刑並用,懾服所有員工。

2011年10月以來,陳鴻志在煤炭大廈旁邊的職工培訓中心設立“調查組”,陳鴻志帶十幾名保安為“行刑隊”,對公司科級以上人員輪流傳喚、非法拘禁,將劉雲扣、王衛兵、王元平、王衛斌、王建紅、康三潤、王兵兵、李建平、高景明、李東東、劉宏偉、劉小平、王純福等十多人打傷住院,然後調動柳林縣公安局,將劉雲扣、康三潤等人送往縣看守所拘留。

強買強賣的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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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珠叔叔講述高三平被打死的事情

山西柳林縣麻塔則煤礦又稱陝西吳堡縣麻塔則煤礦,該礦橫跨晉陝兩省,一塊煤田兩省開採,是當年由周恩來總理特批的煤礦,原由薛武漢等五個股東經營。陳鴻志看中該礦兩省都可開採的特殊資源,數次欲購買該礦,遭到拒絕。2007年10月,陳鴻志以修路為名,將通往麻塔則煤礦的道路挖斷,致使該礦場地堆滿原煤,被迫停產。薛武漢等人無奈之下,只能將煤礦以低價格賣給陳鴻志。

賣煤礦前該礦存有約7萬噸原煤,陳鴻志也想一併購買,雙方因對存煤價格有分歧,薛武漢等人計劃拉走,但因道路被陳鴻志管制卻無法運出。

2007年12月30日,薛武漢決定將煤賣給柳林人王亮珠,當天下午,薛武漢同王亮珠等人一道去麻塔則煤礦驗煤、勘查運輸路線。隨後,王亮珠一方的高三平等人在離開煤礦返途中遭到陳鴻志團伙成員約五十餘人的圍堵毆打,致高三平死亡、四人受傷。

經瞭解,案發後,經時任公安部領導批示,將該案列為部督嫌黑案件,對以陳鴻志為首黑社會性質組織立案偵查。山西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由省廳刑偵總隊直接偵查。

陳鴻志為逃脫罪責,將涉案人員大規模轉移躲避,組織串供,安排、教唆公司人員對抗警方取證,訂立攻守同盟。更為重要的是,陳鴻志除了上述內部活動外,通過各種關係向相關人員大肆行賄,花錢擺平相關人員。

陳鴻志殺人卻平安無事。

瞞報礦難

2011年10月31日,曹家山礦發生安全事故,致二人當場死亡。其中一名死者名“俊元”,三交鎮宋家垣村人,31歲;另一名死者為石樓縣人。

2012年11月3日,凌志集團陳家灣煤礦發生井下機械事故,死亡二人。其中一名叫張風平,住中陽縣鳳城街東三排。另一名死者不詳。

2013年7月25日,凌志集團成家莊煤業發生井下事故,一人死亡。死者高彥軍,柳林縣莊上鎮後安峪村人。

2015年6月29日,凌志集團王家墕煤業發生井下事故,一人死亡,死者叫郭四富。

2017年8月23日,凌志集團董家溝煤業發生一起生產事故,凌志集團未上報,未能及時救援,致5人死亡。

2017年10月13日,凌志集團成家莊煤業發生一起井下事故,礦工冉興應死亡。冉興應為石樓縣裴溝鄉南嶺上村人。

上述礦難均被瞞報。

十幾年間,被陳鴻志指使毆打致死、打斷手腿、強買煤礦土地、強拆家園等數十件惡性事件,至今無一得到公正處置。

值得一提的是,陳鴻志被授予2006年度"山西省優秀企業家"、"山西省社會扶貧先進個人"等多種榮譽稱號。

2018年6月8日,山西日報用整版文章誇讚陳鴻志積德行善——《修路築橋治荒山、助學建村搞教育的柳林縣企業家陳鴻志,如今要斥資80億元——將千年古鎮孟門打造成“美麗鄉村”樣板》,而央視2套更是盛讚其為當地群眾造福。

大佬陳鴻志被捕記

大佬陳鴻志被捕記

柳林當地群眾對山西日報和中央電視臺的報道非常氣憤,完全是顛倒黑白,陳鴻志是如何運作這些媒體的,不得而知。群眾雖然不懂這些幕後,但是也知道,一個共產黨的中央媒體和省委機關報,為一個涉黑的老闆洗地站臺,無法向黨和人民交代!

最後,我們以7月22日中央第十五巡視組向山西省委反饋巡視情況作為結尾:

山西掃黑除惡不夠有力;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不鮮明。破解幹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還比較乏力,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全面肅清系統性塌方式腐敗的惡劣影響不夠徹底,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的措施不夠系統有力,巡視巡察工作仍有薄弱環節;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依然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出現隱形變異;對上次巡視整改不全面、不徹底。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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