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期>「案訊」反鎖房門生糾紛,捅室友致重傷被捕

<第289期>「案讯」反锁房门生纠纷,捅室友致重伤被捕

反鎖房門生糾紛,揮刀捅室友致重傷。近日,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張某甲。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甲與被害人張某乙是某公司員工,同住一間宿舍。2018年6月10日0時30分至1時30分期間,因犯罪嫌疑人張某甲反鎖宿舍門,導致其與被害人張某乙產生糾紛,隨後張某乙語言辱罵張某甲並使用菜刀進行威嚇,在張某乙實施進一步的毆打時,張某甲將張某乙推倒,並從櫃子中找出一把牛角刀向張某乙左腹連續捅了數刀,隨後張某甲又兩次對逃出宿舍倒在門口的張某乙進行腳踢。

<第289期>「案讯」反锁房门生纠纷,捅室友致重伤被捕
<第289期>「案讯」反锁房门生纠纷,捅室友致重伤被捕

民警接報後立即趕往現場,發現一人倒在血泊中,隨後將犯罪嫌疑人張某甲控制。受害人張某乙被及時送到醫院進行救治。經鑑定,被害人張某乙的傷情為二級重傷。

<第289期>「案讯」反锁房门生纠纷,捅室友致重伤被捕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採寫:孫欽海

審核:莫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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