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建任甘肅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余建任甘肃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余建任甘肃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余建任甘肃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餘建作表態發言。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完成各項議程,1月20日下午在蘭州閉會。

會議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決定。

決定任命:餘建為甘肅省副省長、甘肅省公安廳廳長;康軍為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自學為甘肅省審計廳廳長。

決定免去:馬世忠的甘肅省公安廳廳長職務;白文暉的甘肅省審計廳廳長職務。

任命:張海波為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任命:朱玉為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決定任命:朱玉為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任命:蘇秦川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馬洪濱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李高協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楚才元為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免去:鄒通祥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許華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馬洪濱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經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李高協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姚勝利為甘肅礦區人民法院院長。

決定免去:冶生俊的甘肅礦區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會議表決通過了《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路誌強請求辭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決定》。

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18年1月20日決定:接受路誌強因工作調動辭去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的請求,報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並由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記者韋德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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