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常規督查促進「六項重點工作」

日前,臨潭縣紀委派駐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組開展檢察人員執法作風、工作作風、執行考勤制度、檢容檢紀為主要內容的常規性督查,結合當前開展的“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活動,在常規督查中及時發現和解決拖延怠慢、敷衍應付等問題,堅決糾正和整治不良作風和消極腐敗現象。

此次監督檢查堅持檢務督察與促進工作相統一,重點是六項工作:一是監督檢查對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貫徹情況;二是整治“四風”相關情況,重點是公款吃喝、超標準接待、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等明令禁止的行為;三是監督檢查執行“禁酒令”及遵守檢察紀律的情況;四是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合理解答或幫助群眾解決合理訴求的情況;五是對“法制進校園”、“關愛祖國未來、擦亮未檢品牌”檢察開放日等近期開展的主要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六是監督檢查檢察長交辦的其它任務完成情況。

針對此次督促檢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紀檢組及時反饋院黨組並提出整改意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構建良好政治生態。牢牢把握檢察機關的政治屬性,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不斷地增進履職盡責的政治自覺;二是促進規範文明執法,通過加強對控告申訴、案件監督管理、預防等窗口部門接待群眾工作態度、來訪接待工作登記等情況進行檢查,不斷提高檢察干警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三是進一步制定完善機關考勤制度,嚴格執行上下班紀律這根弦,形成自覺習慣;四是推行重大監督事項案件辦理機制;五是繼續加大檢務公開力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供稿:縣紀委派駐縣人民檢察院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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