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82狗:是时候穿上传说中的红内裤了

致82狗:是时候穿上传说中的红内裤了

准确的说,我是前天开始穿上的。

当我穿上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回不是矫情,是真的开始老了。

12岁的时候就让我穿,我嫌弃得不行,甚至扬言如果非要让穿,我就不去读一中了。

到了24岁,美学意识更是早已觉醒,怎么可能让那刺眼的大红色占领“生命圣地”,毕竟那几年露内裤的时机基本上是整个人生最频繁的时候。过年时妈妈塞进我背包的红内裤,回去上班的第一天就被我扔进了垃圾桶。

直到前天,我洗完澡看见床上被我家仙女摆好的那一抹红,竟然毫无反抗,甚至有些期待的穿上了。

我想,妥协估摸着是因为这些年超出合理解释的事情见得太多了,比如爱与背叛、坚持的失败和偶然的成功,以及毫无征兆的死亡。


1、30年

6岁以前的事基本上都没什么记忆,本来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出生在普通家庭,什么4岁就会背古诗,5岁就会弹钢琴对一个生活在偏僻小县城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天方夜谭。

钢琴是什么玩意?根本没见过。

唯一被记住的还是父母告诉我的,我出生在新疆乌鲁木齐,4岁的时候才因为父亲转业举家搬回了四川。

这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唯一值得骄傲的一个回答。

毕竟,在那个时候的我看来,乌鲁木齐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很多小伙伴从来没有去过那么远。

在我印象中,读小学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每天田野里疯玩,掏鸟、捕蝉,采桑葚、扇烟盒,野生的事物和捡来的东西都能很轻易就激发莫大的兴趣,但从来不需要用功成绩都是全班前三名,让我一度以为自己是天才。

亲戚朋友们都说,这个孩子聪明,一定能考上一中校。

大概到了5、6年级,一部神剧在家中电视横空出世,许仙和白娘子的人蛇奇恋虽然对那个还不懂什么叫爱情孩子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但是白素贞手指一动世界就大变的超酷操作让我欲罢不能。

电视里一遍又一遍的重播,我就一遍又一遍的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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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年

就和没考上一中校的初中,被我归咎于新白娘子传奇一样,没考上一中校的高中,这回该怪罪于东京爱情故事,还有黄日华的靖哥哥和翁美玲的蓉儿。

14、5岁正是身体有些懵懂、意识开始羞涩的时候,遇见谁家晾出女性内衣,偷摸是不敢的,但驻足三秒以上是肯定有的。

身体的觉醒就像黑洞,吸引着三四个小男孩频频光顾街边录像馆。

经验是:一般放完周星驰的赌圣之上海滩,就会接着放眼镜狂魔曹查理的系列作品,中间还会插播十几二十分钟的欧美活塞版,血脉偾张之余能遇见李丽珍的蜜桃成熟时,那就是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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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上觉得爱这个东西太有意思了,当然是从赤名莉香眯着眼一口一口叫着完治,感觉整个世界都被融化了开始的。

那个时候父母单位里长期带我们几个小屁孩玩的一个大姐头觉得三上真的好帅,但在我看来,真的太无感,永尾完治才是我长大以后该有的成人版。

如果能拥有赤名莉香这样的异性小伙伴,那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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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课堂上有哪些内容早已记不住了,只记得上学前在校门口书店里租来的那本《射雕英雄传》简直不要太好看了。

恢弘的历史背景、古怪的江湖奇人、百转千回的男女主角,以及到底是冷酷的黄药师还是童真的老顽童甚至后来居上的傻郭靖才是武功天下第一,无一不打开一个孩子的全新世界。

反正,疯了的欧阳锋因为人设遭恨是不被我承认天下第一这个名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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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谁也没想到二十年后,一个叫六神磊磊的人竟靠写金庸的软文荣登大神宝座。

那个时候的我,开始觉得文字真美,比动画、电视都好看。

于是,看完金庸,看古龙,看完古龙,很奇怪,竟然看红楼梦。

但是,红楼梦草草读了一遍,由于人物名和相互关系实在太难记,果断弃坑。

接着被民国时期的作家吸引了很长一段时间。

张爱玲、郁达夫、张恨水、钱钟书等等占据了课堂的大部分时间,只是很奇怪,被课本和身边人都推崇的鲁迅,反而让我看了后没有激起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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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慢慢的开始看贾平凹、苏童,甚至海子、顾城,对了,还有米兰昆德拉和莎士比亚全集。

莫言的书一直没看进去,哪怕后来他得了诺贝尔,我也一直没有读过他任何一篇文章。

当然,不包括像“你不懂我,我不怪你”这样的被冠之以莫言名字的文字。

那个时候的我,什么样的书都敢看,什么样的文化都在接触,而父母却一直以为我还是那个老实巴交在认真读书但就是成绩不好的小男孩。

现在想来,从初二到高二这五六年间,是我这一生真正静心读书最多最广甚至最深的时候。

到了高三,为了不让父母再一次失望,我发誓一定要考上大学,然后开始发了疯似的背题做题,每天几乎都是到凌晨两三点,还从来不觉得累和困。

最后因为考上的是军校,反而是全班第一个领大学录取通知书的人。

陪我同去的可爱女孩,我们一起坐了三轮车去了学校,班主任老师把通知书递给我时诧异的说:居然是你!真的没想到。

那样的场景,我想恐怕终生都难忘了吧。

说到三轮车,突然想到大概是在97年,父母为了方便我每天骑行上课放学,并在小伙伴们的“炫车”感召和我强烈要求下,给我买了第一辆自行车,我记得很清楚它有个很炫酷的四字名字:姹紫千红。

售价974元,是我人生的第一件“奢侈品”。

我还清晰的记得隔壁的小伙伴那辆叫碧海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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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没想到十几年后,满大街的自行车随便骑,一次只要一块钱。


3、10年

考军校一个原因是因为父母强烈的意愿,还有一个原因应该是因为98年的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被美国轰炸和那场超大洪水。

虽然那时还没有提出强军目标,没看过《士兵突击》和《战狼》,也不懂得国和家的真正涵义,更不明白牺牲和奉献意味着什么,但是青春的热血总是能轻易就被点燃,以身报国是那个时代里的年轻人不被嘲笑甚至值得侧目的梦想。

为此,我也从来没有后悔,哪怕一入便是十八年。

08年我没有去成汶川,因为当年3.14那天随单位风驰电掣去了甘孜藏区。

在甘孜州人民医院的门口空地我们自己搭的帐篷里看了奥运会开幕式,奏国歌的时候,我提议全体起立。

我是指导员,连队官兵听我的,站了起来。

旁边一起在帐篷里面观看的452医院的美女医生和护士们受了感召,也站了起来。齐唱国歌,大家眼睛湿润。

这十年,是我懂得道理最多的十年,也是完成人生大事最多的十年。

也是从深深迷恋张楚的《姐姐》、sim的《gone with sin》这样的歌,对所谓流行和大众的怀着深深鄙夷,到昨天为偶然听到的支教老师用吉他和他的学生们弹唱“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而落泪的十年。

这十年,像沈从文写过的那样:

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前面四句正是,最后一句没有做到。

直到昨天,家中仙女穿上了平时以及被她鄙视了近三十年从来没有穿过的大红色羽绒服,我穿上了红内裤,忽然才发现:

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讲,

以后,年轻只在一刹那,而变老却是在慢慢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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