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自首的N种理由,句句真心!

“我杀了人,我要自首。”逃亡16年后,湖北仙桃人余振志在记者的陪同下向武汉警方自首。

究其原因,是因其在逃期间没有身份,虽娶妻生子,但又患上尿毒症晚期。他希望恢复身份,参加医保治病,所以自首求生。

这算是逃犯自首的又一独特理由。回溯其他逃犯自首的公开报道,理由其实五花八门,有的让人感动,有的则让人啼笑皆非。

逃犯自首的N种理由,句句真心!

【理由一:警方感召】

这可能是公开报道中提到最多的一项理由了。

2011年,内蒙古警方披露,阳高县公安局“清网行动”又传捷报,经过办案人员多次上门做家属思想工作,在外潜逃了13年的犯罪嫌疑人乔某(罗文皂镇吴家堡村人)主动投案自首。

同样在这年,江西新余盗窃犯钟某也在新余公安局高新分局城东派出所所长的感召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坦白交待了全部案件事实经过。自首后的钟某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可以挺直腰杆做人了”,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

警方的感召可并非单纯的讲道理,还有许多让人拍案叫绝的“创造发明”。比如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就曾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录音,一个男声模仿歌手刘德华的声音,以歌曲《谢谢你的爱》为旋律,改编演绎了一首川话歌曲《偿还欠的债》,以此规劝逃犯自首。

而2011年南京白下警方还首创了“三国杀”版通缉令。当年12月,迫于压力,“三国杀”通缉令中的3名通缉犯向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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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二:为获减刑】

警方的感召当然可以让逃犯减少警惕,但真正起作用的还是逃犯自己的心理变化。很多逃犯自首,其实是为了减刑。

2011年11月底,两名湖北逃犯向警方自首。在警察局,他们讲述,是了解了自首的新政策,知道在12月1日前自首可获从轻处罚的机会,所以想搭上“末班车”。

也是在这年,沈阳市公、检、法、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再次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并决定凡在“清网行动”期间投案自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所有在逃人员,只要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行为的,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通告让诸多逃犯来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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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三:心理压力太大】

身背犯罪,像过街老鼠一般到处流窜,这些逃犯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当他们再也受不了这些压力,就会自首寻求解脱。

2005年,因杀人逃亡11年的辜海军就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神州夜航”主持人向菲讲述了自己的压力。他发短信称:“我是一名在逃犯,现在正在逃亡,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希望提醒一下。”在向菲的劝说下,辜海军从广东佛山到北京投案自首。此后,据他讲述,为了逃避警方的抓捕,自己频繁更换住地和工作,“11年来一直在恐慌中度日”。

2010年2月,重庆一逃犯也因心理负担过重自首。他交代:“报纸上是自己被通缉的照片,大街小巷到处都是警察,感到自己已经无路可逃,我现在要自首……”

在这种巨大心理压力下,还有很多离奇的表现。比如2006年,杀死工友的浙江逃犯因为每晚都做噩梦,所以向警方自首。而2013年在安徽,一逃犯因为喝醉酒不断给警方报警,称自己被追杀寻求保护,最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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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四:媒体感召】

如上文所讲的辜海军,很多逃犯自首时都先联系媒体,有的被记者劝服,有的则因一篇报道顿悟。

2010年,武汉一名逃犯就在看了楚天都市报一篇法治报道《昨日一起劫案庭审,武汉法院首次允许受害人出庭求情——“请给他机会,回头做人”》后,向警方自首。他说:“现在轻松多了,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

2014年4月,在清远日报记者的采访劝说下,广东省公安厅悬赏通缉的20名重大涉枪逃犯中的两人主动自首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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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五:家庭遇困】

很多逃犯在流窜过程中已过上普通的生活,但没有身份的他们常常遭遇困境。比如开篇所述的余振志,为了看病求生,不得不自首。

2014年,内蒙古警方披露也一起自首案件。逃犯王某越狱27年后,为了给妻子一个名分,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教育环境,终于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向民警自首。

而在2013年7月,浙江逃犯丁某也因家事自首。他7岁的女儿在省亲途中丢失,为找回女儿,他联系民警,自首求助。同样因为儿女,2011年广西北海一逃犯自首,只为给儿女告别“黑户”。

再往前的2009年,楚天都市报报道,一个越狱12年的逃犯携父亲遗像自首,目的是要救赎自己的婚姻和家庭。在此之前,妻子并不知道丈夫是逃犯,知晓后忍痛劝其自首。最终,法院从轻从宽判决,以脱逃罪加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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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六:同犯相约】

2011年,曾有多起同犯相约自首的报道,个人犹豫不决时,同犯相约可以给予足够的勇气。

2011年11月,贵州都市报报道,2002年安顺西秀区龙宫镇大田村的王某被人杀死一案的4名同犯自首,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2011年11月,广西贺州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死而负案潜逃5年之久后,相约到市公安局八步分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结束了逃亡生涯。

2011年11月,南方日报报道,“2005.9.3”中山小榄镇绩东一伤害致死案的7名涉案在逃人员,结束6年逃亡生涯,相约齐齐走进广西的忻城县、合山市公安机关,集体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逃犯自首的N种理由,句句真心!

【理由七:害怕报复】

逃犯逃亡,逃避的不仅仅是警方的追捕,还有仇人或同伙的报复,一旦报复的恐惧变大,自首也就成了一种自保的选择。

2009年7月28日,青年李某来到湖北宣恩珠山派出所报警,称其因惹事后有人扬言要报复他,害怕被打所以到派出所来自首,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保护”。

2010年,广西玉林一七旬老人,在强奸同村女孩后,害怕村民报复,带着行李到警局自首。

2014年1月28日凌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水源镇发生一起命案:两名数年前曾有过节的年轻人韦某和潘某,酒后在一起围观他人打牌时,因为一语不合大动干戈,潘某使用镰刀将韦某砍死。而潘某因受伤要上医院治疗,逃离命案现场后向警方自首寻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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