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對「掃黃打非」案件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本報訊(記者 代廷偉)為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出版活動,規範全市出版物市場秩序,保障出版物市場健康有序發展,近日,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財政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聯合制定了我市《"掃黃打非"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對"掃黃打非"案件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根據該《辦法》,舉報有功人員以書面、電話或其它形式向市、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舉報各類非法出版活動,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並由此破獲有關案件的人員,對舉報有功人員由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本辦法酌情給予獎勵。

《辦法》中規定,查辦舉報案件的有關部門填寫《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申請表》,案件查處情況等有關材料。"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獎勵意見,辦公室負責人核准,由辦案部門通知舉報人到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領獎;舉報人領獎時,應履行簽收、提供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等手續。辦案機關及辦案人員要對舉報人嚴格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公開披露舉報人姓名、身份及居住地,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舉報人打擊報復,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舉報人員可通過撥打0396-2816420、12318電話舉報,也可通過將舉報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箱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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