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瞅啥?
瞅你咋地?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對方一眼
就衝動地動了手
最後一起去了沒有WiFi的拘留所
你以為打架是這樣的……
其實後果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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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吳家營派出所查辦了一起打架案件,行政拘留了七名毆打他人的違法人員,有力地打擊了違法分子的囂張氣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6月21日04時44分,吳家營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稱:呈貢大學城地鐵站C出口有10餘人在打架,原因不清,不清楚是否有人受傷。
接警後,吳家營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找到報警人,並在現場抓獲涉嫌毆打他人的念某某、郭某某、高某、保某某、趙某某、楊某某、鄭某某,經瞭解,鄭某某等人及念某某等人在KTV唱歌后來到大學城地鐵站C出口,只因為兩幫人喝酒後相互看了一眼,感覺不順眼,就動手打了對方。隨後,派出所民警依法將涉嫌毆打他人的七名嫌疑人口頭傳喚至吳家營派出所接受調查。
派出所民警對七名嫌疑人提出忠告:莫逞一時之勇,煩心牢神身受苦;且息一時之氣,閤家安寧享太平。用“打架鬥毆成本核算單”直白地告訴他們,在衝動過後要為衝動“買單”,甚至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目前,七名嫌疑人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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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貢在這裡鄭重提醒:
都不要打架啦!
打架的成本很高很高!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嗎?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罰款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拘留少掙的工資。
2. 輕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賠償金 + 醫藥費、誤工費等賠償 + 因判刑少掙的工資。
3. 重傷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 經濟賠償 + 社會及家庭嚴重影響。
4.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用(訴訟費+律師費+醫藥費+誤工費) + 公安機關留下前科劣跡 +心情沮喪鬱悶 + 名譽形象受損 + 家人朋友擔憂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損失。
打架鬥毆事件大多數發生在夜晚甚至凌晨,多是口角之爭演變成打架鬥毆。其中,酒後鬧事的佔大部分,當事人往往藉著酒勁意氣用事,後果也不堪設想。在此,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一、在遇到爭執時,一定要保持冷靜,不要衝動做傻事,想一想美好的事物平緩心情或者想一想違法成本。
二、遇到對方情緒激動,有傷人意圖,一定要及時避開傷害,並及時報警,切忌用武力解決。
來源:昆明市公安局呈貢分局吳家營派出所
發佈:昆明市公安局呈貢分局新聞宣傳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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