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牡丹江召开

7月27日,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牡丹江市召开,会议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吴爱民主持。黑龙江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杨晓光、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部长曹妍等出席会议。

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牡丹江召开

会上,省民政厅杨晓光局长宣读了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省仲裁法研究会成立的批复文件。省社科联曹妍部长为研究会成立发表致辞,祝贺省仲裁法研究会正式成立。

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牡丹江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章程》、《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为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的起步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会议选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共24人,同时选举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董惠江教授担任省仲裁法研究会第一届会长。

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牡丹江召开

董惠江会长在发言中表示,将带领省仲裁法研究会所有成员一同担负起研究会发展的重任,努力推进仲裁法的研究与发展,履行宣传仲裁、发展仲裁的使命。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的成立将推动创新我省乃至全国仲裁法的研究,为我省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牡丹江召开

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姜丽丽主持的2018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发布会也在此同期举行。此次发布会主要为开展第二届中国仲裁公信力评估项目,以聚全国仲裁机构之力,提升中国仲裁的公信力。

仲裁公信力是仲裁发展的根本,是社会选择仲裁等非诉争议解决方式的基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为民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也将肩负起提升仲裁公信力的责任,不断加强公信力的建设,为龙江仲裁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黑龙江省仲裁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在牡丹江召开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哈仲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买卖、赠与、借款、租赁、融资租赁、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等合同纠纷。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电话:0451-82815701

82815702

传真:0451-82815770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

抚顺街1号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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