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交通改革新措施落地十堰 9月1日起车辆可全国“通检”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郝梦 特约记者 席天生实习生 余卓典 报道:

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省内异地考驾照不再需要居住证等便利措施将实现。日前,公安部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并公布了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今年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20项措施中,我市已有多项措施提前落实到位。

20项新措施9月1日全部落实到位

此次公安部推出的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涉及改革窗口服务、“互联网+交管服务”、延伸下放业务、加强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其中不少措施颇为亮眼,如实行车辆全国“通检”,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记者了解到,20项改革措施中,我市已有多项措施提前落实到位。市公安车管窗口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免费复印、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的免予提交;推出普通业务公示流程,免费导办;推出车购税自助缴费等自助服务终端,减少窗口排队等候。在“互联网+交管服务”方面,已实现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

为方便广大交通参与者,市公安车管部门近年来不断下放业务,目前,已实现4S店、经销企业、保险机构代办临时号牌,今后还将尝试4S店代办本土品牌新车注册登记,邮政网点、二手交易市场、保险机构代办车辆登记相关业务等。同时,加强警邮合作,推行邮政代办驾驶证补换领等。

今后,我市还将实现网上申领免检合格标志、机动车跨省异地检验、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先发标、后审核”。此外,9月1日起,省内异地申领驾驶证可凭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异地工作、生活人员,在办理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驾驶证。

据悉,由于此次改革措施有的还涉及与其他部门职能、业务的衔接,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目前,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先期实现多项措施的基础上,正逐一对照20项措施,确保在9月1日全部落实到位。

多项车管业务将下放

记者还了解到,为方便服务群众,市车管部门决定在原已下放业务的基础上,再将部分机动车登记业务进行调整,下放到条件具备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下放的9项车管业务主要包括:除进口机动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外的其他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注销登记;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备案;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和住所变更。

条件具备的县市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可按照车辆管理所正规化建设标准,建设和完善有关设备设施,并确定岗位人员,于8月15日前报车管所审核备案,经市交管局组织检查验收并组织岗前培训后,条件具备并培训、验收合格的,自9月1日开始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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