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治理現代化六大要素(上)

【伴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進入新時代,中國的城市治理也邁入了新時代。新時代要求執政黨和政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始終堅持新發展理念,不斷強化依法治理、科學治理、多元治理、系統治理、綠色治理和可持續治理,讓城市治理更美好,讓人民生活更幸福】

□黃燕芬 楊宜勇

城市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高地。所謂城市 治理現代化就是要用現代化的理念、制度和技術進一步揚城市之長,避城市之短。凡事有利必有弊,城市發展亦然。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歷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 大、速度最快的城鎮化進程,城市發展波瀾壯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城市發展帶動了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城市建設成為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引擎。

城市是中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活動的中心,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我們要深刻認識城市在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城市是中國各類要素資源和經濟社會活動最集中的地方,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實現現代化,必須抓好城市這個“火車頭”,把握髮展規律,推動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發揮這一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有效化解各種“城市病”。

因此,在新時代加強和完善城市治理工作刻不容緩。中國必須轉變城市發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體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著力解決城市病等突出問題,不斷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建設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鎮化水平,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

新時代是中國城市治理的新階段,面臨著鳳凰涅槃、浴火重生。消除汙染、緩解擁堵、控制房價、精準脫貧、體面就業、舒緩壓力刻不容緩。中共十九大以後,各級政府要緊緊圍繞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城市治理做出新的制度安排、不斷實現城市治理政策創新和加強城市治理新技術應用,進一步優化城市治理中人財物的合理配置,著力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創建更加整潔、安全、乾淨、有序、公正的城市環境,全面提升現代城市的多彩魅力。

現代城市治理必須是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城市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客觀要求。現在亟須深入推進法治城市建設,加快構建適應新時代的城市法治框架體系。一要廢除明顯過時和落後的城市治理法律;二要及時修改不適用的城市治理法律條文;三要儘快出臺目前短缺的城市治理法律。要通過加強法治文化培育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政府依法行政、企業合法經營、市民守法自律,營造城市社會尊法、信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良序。要切記:對於管理者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對於被管理者而言,法無禁止皆可為。切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令行禁止。

城市依法治理的最高境界是減少衝突、加強合作,讓市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更加美好。2015年11月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在會上,他特別強調:“推進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要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需要,以城市管理現代化為指向,堅持以人為本、源頭治理、權責一致、協調創新的原則,理順管理體制,提高執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優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讓城市成為人民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託。”

現代城市治理必須是科學治理

規律就是鐵律,就是科學。遵守規律比努力向目標靠近更加重要。城市治理必須充分尊重客觀規律,不能任意踐踏客觀規律。城市治理是一個自然社會歷史過程,有其自身特有的規律。城市治理和經濟發展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新型城鎮化是農村人口向城市集聚、農業用地按相應規模轉化為城市建設用地的一個動態過程,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規模要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推進新型城鎮化必須認識、尊重、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端正城市發展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城市工作。城市發展規律決定城市治理規律,現代城市必須邊發展邊治理,既不能光治理不發展,也不能只發展不治理。一旦等發展亂了,城市治理起來難度就很大,因為一方面要糾正過去城市發展的錯誤,往往積重難返;另一方面要養成城市治理的良好習慣,但是這絕非一日之功。

城市治理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主實踐。做好現代城市治理工作,要順應城市工作新形勢、改革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城市為人民。這是做好城市治理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大家的事情大家一起商量著辦,商量定了的事情就要堅決執行好。同時,要堅持集約發展,框定總量、限定容量、盤活存量、做優增量、提高質量,立足國情,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不斷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在統籌上下功夫,在重點上求突破,著力提高城市發展持續性、宜居性。

現代城市治理必須是多元治理

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城市治理離不開共建共治共享。關於現代城市治理,習近平同志講必須統籌政府、社會、市民三大主體,提高各方推動城市發展的積極性。城市發展要善於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集聚促進城市發展正能量。要堅持協調協同,盡最大可能推動政府、社會、市民同心同向行動,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市民勤勞之手同向發力。政府要創新城市治理方式,特別是要注意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要提高市民文明素質,尊重市民對城市發展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鼓勵企業和市民通過各種方式參與城市建設、管理,真正實現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做好城市治理工作,同樣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各級黨委要充分認識城市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的城市工作格局。要推進城市管理機構改革,創新城市工作體制機制。要加快培養一批懂城市、會管理的幹部,用科學態度、先進理念、專業知識去規劃、建設、管理城市。要全面貫徹依法治國方針,依法規劃、建設、治理城市,促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健全依法決策的體制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確定為城市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要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和執法體制改革,確保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與此同時,要完善社會參與體系,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思路,不斷完善政府、社會、市民廣泛、深度參與的社會參與體系,營造有利於城市治理的良好社會氛圍。

(作者分別為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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