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会不会对高俊芳判处死刑?

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


虽然人心所向,但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判处死刑,很难!应该加大对影响公众切身利益罪行的惩罚力度!

上图中这个身穿蓝色连衣裙的妇人,独自一人坐在角落,脸色苍白、神情忧郁,看上去似乎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然而,这个看起来像是普通人的人却有着一个这几日火遍全球的名字——高俊芳,这个生产了无数假疫苗企业的掌舵人,就是她毁了无数本来幸福美满的家庭,导致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导致多少家长现在因为注射了长生生物生产的疫苗而惶惶不可终日。

此次假疫苗的涉及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已经远超人们的想象,可能也已经超出了高俊芳自己原来的设想,她就是想着生产假疫苗赚钱而已,怎么这事儿现在还惊动了国家最高领导人,还被海外的各个媒体疯狂的报道呢?那是因为长生生物生产的产品的特殊性,这是疫苗啊,本是要注射入那些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的体内的救命药,帮助小孩子增强抵抗力的救命良药啊!结果却因为利益熏心的高俊芳等人而成了杀人毒药,这影响的都是祖国的下一代啊!!

怎能不叫人疯狂!!!

高俊芳等人的行为与那些罪大恶极的战争罪犯又有何区别?人们现在对于高俊芳等人的心情就如二战中对于那些甲级战犯一样,恨不得将所有人都处以最严厉的刑罚。

然而,法律是平等的,这个平等不止是限定于主体,所有人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惩罚;但是同时,法律的平等也指所有人当触犯了法律的时候,都只能以法律规定的刑罚来进行惩戒。本案中,高俊芳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贿罪、侵吞国有资产等罪行,但是上述的几种罪行的最高刑罚都没有死刑,即便届时依照现在的刑罚数罪并罚,也只能是无期徒刑,这是现行法律的无奈!

当然,三鹿奶粉事件和本案极为相似,都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影响都一样重大,但是该案中却有死刑立即执行,却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因为该案中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且该罪惩处的是生产销售的直接个人。本案中,生产销售假疫苗的是单位,并不是高俊芳等人直接生产且本案中假疫苗并不是假药,而只是没有效价的疫苗,对人体究竟会产生何种影响,现在也还没有见到相关的报道以及专家论证,那可能就很难证明产生了严重后果,则很难对个人判处死刑。

老罗认为,生产销售影响公众身体健康的产品是影响的不特定公众的安全,国家应该加强对相关违法犯罪的惩戒力度,这样才能真正震慑违法分子,保卫民众安危!


罗召均律师


古人说的好,乱世要用重典!不容忽视的社会现实是,骗子横行、假货遍地,为了遏制泛滥势头,的确应该祭起死刑的大杀器了!

众所周知,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所以,药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普通商品作假,后果无非就是使用时间短,轻易不会伤人性命。而药品作假,轻则令人致残,重则害人性命!所以说,长生生物疫苗事件绝不是普通意义的弄虚作假,而是在明知有安全风险的前提下谋财害命!高俊芳作为疫苗生产企业的老板,在药品行业浸淫多年,她难道不知道疫苗作假的后果吗?她当然知道!既然知道,那就不是无知或过失的问题了。就如一个人手里拿着刀子,明知道一刀下去会致人死命,还恶狠狠的捅了过去!这是什么性质!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

现在,高俊芳进去了。具体怎么判,全国老百姓特别是受害家庭都在拭目以待!对这样草菅人命的不法之徒,说真的,判处死刑都是轻的,如果受害儿童家属可以陪审的话,我相信大家会一致同意判处其腰斩或凌迟,非如此,难消人们心中的怒火!高俊芳家族为了挣钱丧心病狂,悍然向抵抗力弱的婴幼儿下手,手段之恶劣,性质之严重,可谓令人发指!这样的人,如果仅仅判处几年有期徒刑,全国人民会答应吗?唯有判处死刑,才可以杀一儆百震慑犯罪,才可以净化医药市场环境,才可以提振老百姓的信心!

对高俊芳这样的人,我们强烈呼吁杀一儆百!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震犯罪!是应该举起正义的枪口的时候了!你怎么认为呢?你支持不支持判处死刑呢?欢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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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点事


死刑,是高俊芳最理想的归宿。她能警示整个社会,因为她的造假,危害的不仅是公共安全,更是社会道德的缺失,不杀不足平以民愤。

三聚氰氨奶粉,原董事长判了无期,这种参考在当前造假猖獗的年代,是毫无意义的。一个以牺牲千百万儿童身体健康为代价的敛财,不亚于践踏祖国的未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比明目张胆的杀人犯还凶残百倍。如果社会能容忍蛇蝎心肠的女人苟活,法律是需要再增加硬度了。

法律的修订和完善,永远赶不上时代的步伐,突出、变异的案例层出不穷,只有在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对社会有极大破坏力的影响,必须严惩不贷。

前两天,写了篇高俊芳儿媳高调炫富的‘’问答‘’,作者的观点是不应诛连九族,就遭到六百多跟帖的反对,首次超过了赞数。舆论都把高俊芳的儿媳炫富比做蘸血的馒头,己经形成了民族的仇恨。高俊芳处以极刑,是众望所归。


秋平171152879


高俊芳,这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名字,但是这个名字,在这几天内却响彻中华大地,但是让她出名的并不是她为社会作了多少贡献,而是因为她任法定代表人的长春长生公司作的恶,实在是达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一时之间,天南海北,长城内外,她的大名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是那张进去后的照片更是传遍了全世界。现在的她,老底全部被人扒出来了,包括其怎么一步步从一个普通国企人员到将企业改制给其个人,包括她那不学无术的儿子,只知道到玩车、玩女人,将一个小三扶上位,满世界的炫耀其家庭的财富……

这样的人家,可以说是“国人皆曰可杀”,而罪魁祸首的高俊芳更是可以说是“恶贯满盈”这个词的代言人,已经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了,如果说把她绳之以法,就算判处极刑,肯定也是人人叫好,家家户户放鞭炮!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判处高俊芳死刑可能较为困难,不过参照之前三鹿奶粉事件的处理结果,当时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个人被并处罚款2700多万元,我觉得高俊芳很大可能也是无期徒刑,但是最好限制减刑或假释,让其终老一生就在监狱度过,也算可以了结其罪恶的一生。


打虎拍蝇


朋友,我觉得这次国家极有可能会判处高俊芳死刑,也有可能立即执行。



因为制造假疫苗伤天害理、给全国广大家长造成今后不敢使用国产疫苗的心里阴影,是无比 巨大的,也是很难在短期内驱散的,正如现在很多家庭不敢让自己刚出生的小孩吃国产奶粉一样。我家的两个小外孙女都是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托熟人或朋友买进口奶粉。



尽管我的两个外孙女用的是武汉生物的疫苗、且该省也宣布不在武汉生物有问题疫苗批次之之,但说实话我还是质疑他们原来生产的疫苗是否合格。而且,我也与家人探讨准备让孩子去香港打疫苗,他们说香港也有限制,且目前国内防疫部门都没有进口各种疫苗,这太让人纠心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相信国内广大家长都会与我有同样的感受的。而为了让全国广大家庭对国产疫苗放心,必须来一次“流血”的代价,才能唤醒所有药企的良知,给他们敲响致命的警钟。如此,对高俊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非常有必要。



而且,目前中央领导对这件事也非常重视,主要领导都做了重要批示;尤其,证监会已发声对重大造假危害社会安全的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七种情形,已告诉国民长生生物被强制退市应是大概率事件。而强制退市的目的就是让造假者倾家荡产,而仅有倾家荡产还不够,必须让其付出家破人亡的代价才足以震慑后来者,避免更多的高俊芳出现来祸害国民。种种迹象表明,这次党中央会以长生生物为突破口,杀鸡儆猴,整肃药企领域的腐败乱象,将高俊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应是大概率事件。



再则,将高俊芳判处死刑,并对其后面的复杂关系利益链是一次较好的打击,可从根本上堵塞我国药品生产监管领域的漏洞,建立廉洁高效的药品生产监管队伍、采购队伍和研究队伍,从而让国民真正吃上安全的药品、打上安全的疫苗。



此外,对高俊芳判处死刑也是于法可据的,《刑法修正案》19中执行死刑案件,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所以判处高俊芳死刑才能平民怨息民愤。


财经深思


死刑!必须的死刑!这是福垊的结论。



高俊芳为了巨额暴利,其毛利率高达91.59%,真令人瞠目结舌。不惜在关乎国民生命健康的疫苗上造假。国民刚从三鹿奶粉的三聚氰胺的噩梦中走出来,却又遭遇了问题的疫苗。上次是害孩子,这次害孩子也害大人。

数量巨大——25万受害者



福垊根据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提供的资料:

经检查,本批次(201605014-01)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检查,本批次(201607050-2)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长春长生公司生产违规违法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万分之0.2,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两省一市共计653120支(武汉生物与长春长生不是一家,当时发现武汉生物有问题时,及时停止),因为是2006年生产,也就说将有25万以上宝宝深受其害。



儿媳高调炫富




她的儿媳高调炫富,身穿名牌,出入高级豪车。也正是她的儿媳的高调加上受害家庭的努力以及记者勇敢地揭露,才让她的恶行公之于众。

依据《刑法》判处死刑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为高俊芳的行为符合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此外还表现在数量极大,民愤极大,再加上违规违法生产狂犬疫苗。数罪并罚,当判死刑。


福垊


高俊芳,这个名字,父母取名是期望流芳千古吧,现在看来是要遗臭万年了!

请不要回避,负责人,请回答我:疫苗关乎国计民生,为什么允许它的利润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进口疫苗就不说了,环节多;国产疫苗,为什么允许它有那么高的利润?

高俊芳获得的钱、名都与疫苗有关,据闻,这个行业目前在中国是审 批 制,只有少数公司可以生产,绝对的 垄 断 ,行业利润率高的惊人,产品毛利率达91.59%,可真是丧失人性道德的吸血鬼!她祸国殃民拿25万孩子的生命吸金,故意偷工减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杀她还不够,希望被曝光的疫苗产业,没有完全曝光的医药黑 产业链,拔出萝卜带出泥,能够就此干净起来!


桃之夭夭17205499675


高俊芳判处死刑这是肯定的,因为他犯的罪就是谋财害命罪,这种人比杀犯都可怕,这种坏人不死天理难容。我不知道怎样判决,因为我不是法官,但是我希望法院的法官判他死刑,因为全国善良的老百姓都恨他。


冰镇啤酒16898036


做为恒实的心声来讲,“毙她千遍也不解恨!

有这样一个女人。她今年64岁。如果抛开其它因素不谈,她的本身就是一部励志小说:她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财务处处长(1992年之前),最后身兼数职: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总监......她的身价更是高达67亿。

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不是因为贪污受贿、更不是因为猪一般的儿媳疯狂炫富而锒铛入狱。长春市公安机关正式刑事拘留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真正的原因是: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贿罪等多项罪。

这样一个女人。以为自己坐拥上亿资产,无论是事业还是资产,都已站在了人生的顶峰。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一旦做了违法的事情,就会难逃法律制裁!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几十万受假疫苗危害的人群,都在紧紧盯着高俊芳,看着她会遭到什么样的报应!

也正是由于她的儿媳,无节制、无底限地高调,再加上受害家庭的努力以及记者勇敢地揭露,才让她的恶行“冰山”公之于众。

冰山一角一旦被揭开,隐藏在冰山下面深深的罪恶也随之浮出海面:涉嫌串通投标罪、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涉嫌生产假药罪、涉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会有更多的冰块浮出来呢?

高俊芳家族终于走到尽头了。包括高俊芳丈夫、儿子在内的一家三口都被带到公安局依法进行审查。一家人关键是要“整整齐齐”的。

一时之间,大江南北、长城内外,高俊芳一家的大名,终于达到了她们想要的效果:众人皆知,无人不晓!但是副作用也相应发生:“国人皆曰可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一个无节操地损害着国家疫苗质量信用的她、一个无节制地疯狂炫富的儿媳、一个不学无术,玩车、玩女人的儿子、一个担任公司高层的丈夫......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族组合啊!

这会,她们终于让全国的话题一致了:高俊芳,她最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呢?

按照现行法律和现在已掌握的罪证来看,无期徒刑应该是不可避免的。随着罪行增多的可能性,不排除死刑。

但做为广大老百姓的心声来讲,“毙她千遍也不解恨!”

该文仅表述个人观点,因本人学识有限,文章有诸多错误之处,还请各位友友批评指正。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恒实说”。更多精彩,尽在恒实说!


恒实说


对于敢在婴幼儿使用药品上弄虚作假,从中谋取暴利的长生集团董事长高俊芳,如果从民意角度来说此人必死无疑,那么到底会不会最终被判处死刑呐?

从社会危害程度来讲,大概65万人可能用到了假疫苗,虽然不会直接因此导致人生病或死亡,但疫苗是用来激发对应免疫能力的,孩子眼下可能不会得病,但为了一旦真的感染病毒,并因此致命,岂不也等于变相导致他人死亡,所以从危害程度讲是非常大的。

而借鉴当年三鹿奶粉案,其危害至近千名儿童患病,也有几例死亡。而最终处理结果董事长判无期,两个主要责任人死刑,其它18人获刑。虽然疫苗案未有儿童直接导致出现病亡现象,但其对儿童未来造成很大影响,甚至死亡,而且受害群体达65万之多,并且国家领导人相当重视此案,由此可以肯定严判是肯定的,但是否适用死刑,还需看最终评估其危害和对危害的挽救程度而定。

以婴儿生命健康换来巨额财富,其家人的高调炫富就可以看出这些年赚了多少黑心钱,恐怕光凭这一点最起码没收其非法所得还是必须要有的吧,否则怎能平民愤呀!

下图是高俊芳儿媳的网络炫富图片

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以牺牲他人获取的利益终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其做法给社会及大众带来极坏影响,使社会公信力被削弱,其结果也必将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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