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分居2年就自動離婚的魔咒帶你走上深淵,聽律師怎麼說

別讓分居2年就自動離婚的魔咒帶你走上深淵,聽律師怎麼說

網絡圖片,與文章無關

“分居2年不是就自動離婚了嗎?”這是筆者12月6日在法院律師值班室值班時遇到的一個年輕女孩子提出的法律諮詢。

的確,在民間盛行這一種“自動離婚”的說法已經讓生活中很多人心裡都存有了這麼一個誤區,尤其是女性,認為夫妻分居達到一定的年限是可以自動離婚的,這一點,相信所有的法律人都會遇到過這樣的諮詢。

當這位清秀、端莊的美女提出這樣的疑惑並用神情驚訝的表情看著筆者時,筆者深切地感覺到她一定是誤讀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該法條確有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標誌之一,但並不是您所理解的就自動離婚了呀!”筆者許小軍律師親切的答覆說,“夫妻之間只要不辦理離婚登記,夫妻關係還是依然存在的。”

別讓分居2年就自動離婚的魔咒帶你走上深淵,聽律師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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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生活中,很多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然後開始分居,那分居滿2年,是否就可以算自動離婚呢?今天湖南君傑律師事務所許小軍律師就來為大家解答一下。

一、分居2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答案:NO,是否定的。

男女解除婚姻關係的合法途徑有3種: 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收繳結婚證,頒發離婚證;通過訴訟途徑解除當事人的婚姻關係,由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婚姻一方當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則婚姻關係自然終止。

二、分居離婚的條件

1、分居必須是要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且分居的情形是客觀存在的,同時分居必須要具有持續性並達到兩年之久,不能是累計而成。

2、分居必須是夫妻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比如性生活等。

3、保留分居兩年的證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經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文/湖南君傑律師事務所許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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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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