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司法權威不打折 讓當事人權益受保護!——嘉峪關市城區法院打擊拒執罪獲讚譽

让司法权威不打折 让当事人权益受保护!——嘉峪关市城区法院打击拒执罪获赞誉

“本想我母親的案子成死案了,沒想到能全額拿到賠償款,特別感謝你們!”7月22日一大早,當事人張某(申請人陳某之子)將兩面分別書有“五載訟案正曲直 一堂明鏡斷是非”“急民所需 務實風範 公正執法 清正廉潔”的錦旗送到了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刑庭和執行局,感謝法院為其母追回全額賠償款,併為自己之前對法院的誤解深表歉意。

而在這之前卻是另一番景象,張某四處上訪,並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遞交上訪材料,反映執行法官執行不力……為什麼張某的態度會發生如此大的變化?一貶一褒,反轉之大,從上訪告狀到錦旗致謝的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呢?

2016年5月19日,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判令常錦學、包積紅連帶賠償陳某各項損失310236.68元。常錦學不服提出上訴,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被告人常錦學仍拒不履行債務,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期間,被執行人常錦學不僅不履行承諾,還將其名下一套住房轉讓他人,並逃至陝西,故意規避、躲避法院執行。鑑於常錦學在判決書生效後私自轉讓房屋,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自訴人陳某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被告人常錦學刑事責任。

本案刑事自訴立案後,市城區法院第一時間對案情進行分析、研判,決定對被告人常錦學進行逮捕,並移交公安機關執行。6月9日晚11時許,常錦學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在強大的法律威勢面前,常錦學後悔不迭,自願悔罪,其親屬很快將涉案執行款全額轉至法院賬戶。因陳某病情變化需住院治療,法官們又將部分賠償款送到酒鋼醫院陳某的病床前,使陳某能及時得到救治。刑事判決生效後,將剩餘案款全部兌現,陳某拿到執行款後對本院表示感謝,該案歷經艱辛終於圓滿執結。

與此同時,張某也看到了法院打擊拒執犯罪行為的決心和信心,被辦案法官的秉公辦案和盡職盡責的工作態度所感動,為表達感激之情,特製作兩面錦旗送到辦案法官手中。

今年以來,市兩級法院緊緊圍繞“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目標,加強與公安、媒體協作配合,建立起打擊拒執罪的長效機制。今年5月,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關於加強和推進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自訴案件辦理工作的實施辦法》,規範拒執犯罪自訴案件辦理程序,發揮申請執行人在追究拒執犯罪中的主動作用,提升執行效果,助力“基本解決執行難”。

在此,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提醒廣大被執行人,誠實守信是基本道德準則,執行生效裁判文書是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任何規避、阻礙、抗拒執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每一位被執行人都要敬畏法律,力戒僥倖心理,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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