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险公司会破产吗?破产后保单会有损失吗?

小保险公司会破产吗?破产后保单会有损失吗?

我打算给自己投保一款重大疾病保险,经网上咨询国内某知名理财公司,其理财规划师给我推荐了和谐健康保险股份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公司?我真的从来都没听过这个保险公司好吗。为了防止踩坑,我想到了中国人寿做保险的老乡李姐。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人们对老乡,自然有一种亲切感和信任感。

李姐告诉我:什么?你从网上找的这个保险公司?这个保险公司没听说过,保险公司太小,有可能会倒闭哦,保单真的非常非常不安全。说得我心里忐忑不安。但看着高性价比的产品,还是很心动的。

我是否会踩坑?求人不如求己,经过持续的学习,总算弄明白了保险公司大小以及倒闭相关的问题,今日分享给大家。

首先来说保险公司大小问题。

其实,作为普通的投保人,因为获取信息的途径基本上为常规媒体渠道和保险业务人员宣传等途径,因此,营销传播做得好,知名度高的保险公司,就是我们理解的大公司,如现在市面上非常常见的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等等。

但我们没有怎么听说过的保险公司是否就是小公司呢?其实未必。因为保险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业组织,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社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正因为保险的这些特殊功能,国家对于保险公司具有特殊的监管要求。

这第一个监管要求就是保险公司的设立。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六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设立,其主要固定最低净资产不低于二亿元,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不低于二亿元,其均为实缴资本。

可见,保险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从设立之初,就有很高的设立标准。事实上,近年来,保险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没有低于六亿元的。所以,保险公司知名度低不等于小公司。

设立标准高,只是代表先天条件好,就如同一个高帅富,先天条件很好,如果个人不努力,再厚的家底也有败光的一天。如果保险公司后续经营不善,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怎么办呢?到底会不会倒闭呢?保险公司倒闭与保单安全性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让我们再来看看保监会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和兜底措施。

首先是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所谓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就是保监会依据国家规定,向每个保险公司提取一笔钱,集中在保监会,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对经营偿付出现问题的保险公司,保证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进行赔付的制度。说白了,就是保监会向每个保险公司收一笔钱存起来,哪个公司经营出问题了,用大家交的钱来赔偿客户。

再次,再保险制度:也就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

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一百零五条也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监会的要求,对于超过自己最大偿付能力一定限额的保险责任,须办理再保险业务,从而规避和分散风险。

最后,如果以上措施都不能避免这个保险公司走向破产的命运,那该怎么办呢?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两个途径,要么通过商业手段达成协议,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要么由保监会指定保险公司按规定转让。无论是何种情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

可见,保险业作为具有保障、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特殊商业形态,国家对其监管之严,也是高于常规行业的。我们常规购买的保单,不论保险公司知名度高低,保险公司大小,安全性还是有保证的。作为投保人,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关注自己的需求与保险产品的匹配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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