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許多有毒的古籍。其中古代啟蒙讀物《二十四孝》,就是其中一本。
今天舉個例子,讓我們一起看看這本古代啟蒙讀物,它到底能有多“毒”。
《二十四孝》裡面有一個故事,叫做“懷橘遺親”,故事是這樣的:
三國時期吳國有一個名叫陸績的人,六歲的時候,陸績隨父親到九江謁見袁術。袁術拿出橘子招待他們。陸績趁袁術不注意,往懷裡私藏了兩個橘子。
臨行時,橘子滾落到地上,袁術笑道:“你來我家作客,還偷我橘子嗎?”
陸績回答說:“我媽喜歡吃橘子,我想拿回去給她嚐嚐。”
袁術恍然大悟,突然發現陸績是一個孝順的孩子。於是,對陸績稱讚不已。
這個故事,被收錄到《二十四孝》裡面,成為我們近代以前的啟蒙讀物。
然而,沒有人質疑過,陸績到別人家裡做客,偷走人家的橘子,這叫什麼?
這叫盜竊。
然而,只要你是為你媽偷的,盜竊的罪行,可以突然間變成義舉、壯舉。
陸績偷了人家的橘子,受到億萬後人的稱頌。
這,就是我們的古人,所接受的啟蒙教育。
你做賊,不要緊。只要你偷了是給你媽吃的,那就不叫偷,那叫孝順。
只要你孝順,你就可以盜竊,你就可以搶劫,你就可以殺人放火。
只要你動機“偉大”,那麼你可以不擇手段,你可以無視世人的生命財產。
只要你的“心”是好的,那麼你可以做盡天下的壞事,你仍然是一個英雄。
一個盜竊的故事,登堂入室,變成了我們古代國民的啟蒙教育。
你說,接受這種教育長大的古人,他的三觀,能健康嗎?
再說一例,也是《二十四孝》的故事,名叫“為母埋兒”,故事是這樣的:
晉代有一人,叫做郭巨。郭巨生了個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這個孫子,自己總捨不得吃飯,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
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覺得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贍養母親。於是,郭巨和妻子商議,說:“兒子沒了,可以再生,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把兒子活埋了,節省些糧食,贍養母親。”
於是,郭巨去挖坑,活埋自己的親生兒子。
一個男人,上有老,下有小,他不去努力奮鬥掙錢,養活自己的母親和兒子,而是選擇將自己的兒子挖坑活埋。
這種教育,真是匪夷所思。
難怪魯迅在他的筆下寫到: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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