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車「惹眼」,謹防賊「紅眼」

近日,隴川縣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依法批准逮捕了吳某。

吳某系緬甸籍入隴川縣務工人員,其與同伴三人在當地多次盜竊摩托車,並將摩托車騎往緬甸銷贓。根據吳某交代發現,吳某等人實施盜竊摩托車行為主要有兩大特點:一是在街頭巷尾人煙稀少之地“巧遇”摩托車,而剛好摩托車未上大鎖,這就“惹”得吳某等人臨時起意盜竊摩托車;二是在謀劃盜竊摩托事件中,吳某等人選擇的作案目標均系農戶停放在家門口院子,既沒有上大鎖也沒有圍牆庇護的摩托車,且作案時間為深夜。上述被盜摩托車均缺少必要的防護措施,盜竊起來難度小,耗時少,不容易被發現,成功率高,往往成了盜賊的作案目標。

檢察官提醒:

盜竊行為固然應當譴責並由法律進行懲罰,但是,作為財物主人首先要加強自身防範意識,隨時記得為摩托車加上一把防盜大鎖和一扇防盜門,並在停放摩托車時儘量選擇人多顯眼之處,從而降低摩托車成為盜賊美味大餐的可能。尤其是隴川縣地處國邊境,銷贓容易追贓難,即使盜賊落網,對於失主的損失也難以彌補,與其到時無限懊惱和捶胸頓足不如平日多留個心眼,為自己的財物安全多做一點!

别让车“惹眼”,谨防贼“红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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