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如果一個人被判了死刑,基本上是死定了。除非是有重大貢獻或者極其特殊的情況,極少數的人才可以免除死刑。但在漢武帝時期就頒佈了一項刑法:如果被判死刑,你還可以上交四十萬人民幣就可以免除死刑。中國古代著名的史學家司馬遷,因為犯了大罪,被判死刑。但司馬遷沒錢上交,卻還是免除了死刑,用了另一種刑法代替。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漢武帝時期,北方匈奴經常騷擾漢朝邊疆。漢武帝便派李廣利將軍率領三萬士兵前去抵抗,但由於種種原因,李廣利大敗,逃了回來。李廣利的孫子李陵則帶領五千將士深入敵軍腹地,與匈奴展開死戰。雖然李陵的箭法超群,士兵也十分英勇。但是由於敵軍太多,自己又沒有支援。在拼死五千多敵軍之後,李陵被匈奴活捉。
李陵投降的消息很快便傳回了朝廷(在漢朝,被敵軍活捉就意味著背叛)。漢武帝問司馬遷如何看待這件事情。司馬遷仗義執言,他認為李陵在那麼惡劣的情況下依然殺了很多敵軍,足以跟天下人交代了!之所以不立刻自殺,被匈奴活捉,自有他自己的打算。漢武帝大怒,認為司馬遷包庇叛徒。這在當時可是一種大罪,司馬遷被判誣罔罪,按照當時的刑法,應該判死刑。
但漢朝的法律比較奇特,只要你能夠上交40萬人民幣,便可以免除死刑。當然在漢朝是不可能有人民幣的說法。按照史書記載,上交50萬的五銖錢便可以免除死刑。按照糧食來計算,50萬五銖錢可以買到的糧食跟今天的40萬人民幣是相差不多的。即便在現在,40萬人民幣也不是一個普通家庭可以拿出來的。可見在當時也是很大的一筆錢財了。
司馬遷當時只是一個太史令,俸祿本來就不多。這麼多的錢根本拿不出來。但司馬遷還沒有完成父親司馬談的遺願,只能選擇死刑的替代刑--宮刑!在當時如果一個人判處了宮刑,是要被人恥笑一輩子的。司馬遷是作學問出身的,對名聲更是看重。但形勢逼人,司馬遷只好接受了宮刑。
司馬遷忍辱寫完了《史記》這部曠世史書,才有了“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這樣的評價。而漢武帝在死之前也沒能看到《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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