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陝西,先別急著攬項目!這26種情形將被認定爲串通投標!

陝西省住建廳近日發佈《陝西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串通投標行為認定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在陝西,先別急著攬項目!這26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串通投標!

《辦法》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活動中涉嫌串通投標的情形認定及處理辦法作了規定,進一步規範陝西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市場秩序,有效遏制招標投標活動中的串通投標行為。

關於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與投標人的串通投標行為,《辦法》列示了13種情形:

在陝西,先別急著攬項目!這26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串通投標!

這13類串通投標行為的認定和處理由陝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負責。招標代理機構被認定有串通投標行為的,招標人取消該項目的招標代理資格,重新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後依法重新招標。

投標過程中,如何認定投標人串通投標?《辦法》列示了7種情形:

在陝西,先別急著攬項目!這26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串通投標!

陝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招標監督管理機構負責調查核實認定上述7種情形。

投標人如被認定存在串通投標行為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已經中標或簽定合同的,中標資格或合同作廢,由此串通投標行為導致重新招標的,在重新招標時該投標人不得再參加本項目投標。

為充分發揮評標委員會的作用,《辦法》規定,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發現投標人存在5種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有串通投標行為:

在陝西,先別急著攬項目!這26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串通投標!

發現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採用詢標等方式進行核查,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集體表決作出認定。

一旦被評標委員會認定有串通投標行為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作無效處理,且將在評標報告中說明。

《辦法》還明確,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明知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而不主動提出迴避,或故意向投標人洩露相關信息的,應認定其與投標人有串通投標行為。

在陝西,先別急著攬項目!這26種情形將被認定為串通投標!

一經發現,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可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出具書面情況說明,

經批准後,可終止該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工作,已產生評標結果的,可廢止該評標結果。監督管理部門人員發現上述串通投標行為的,應及時提出警告或更換該評標委員會成員,或終止該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工作。評標工作被終止或評標結果被廢止的,招標人應依法重新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且原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再進入重新組織的評標委員會。

《辦法》提出,對參與串通投標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依法查處;涉嫌構成受賄等職務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辦法》自2018年1月29日起實行至2020年1月29日自行廢止,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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