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第生命里的五位女性

刘光第生活在一个波谲云诡的年代,在他人生短暂的39个春秋里,充满着的不同于常人的爱恨情仇。因为有祖母和母亲的呵护与关爱,他在苦难的学生年代里充满了进取的力量,养成了高尚的品格,树立了远大的志向;因为接连遭遇两任聘妻的先后离世,他对爱情多了几分忧伤与向往;因为有爱妻的不慕虚荣和不离不弃的陪伴,他的十年京官生涯才能始终坚持“勤、清、慎”原则。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他生命中的五位女性,就没有千古流芳的君子刘光第。

刘光第生命里的五位女性

祖母廖氏:童年的呵护者

咸丰九年(1859)夏天,在富顺县赵化镇西街的闽产公房里,37岁的刘宗准喜得贵子。按照祖先排定的字辈,他给长子取了一个寓意深刻的名字——“光第”。刘光第的出生,不仅让父亲中年得子,更实现了刘家的长孙梦,祖母廖氏自然是格外欢喜。

这位能讲福建武平腔客家话的廖夫人,在道光二十七年(1847)丧夫后,含辛茹苦地操持家务,终于在晚年抱上了孙子,也算是乐享晚年了。光第3岁时,因弟弟光竺出生,便被交与祖母带养。在他所写光《先大母事略》有记:“三岁免母怀,即居大母之室,对床而寝,大母绝爱怜之。”由此可见光第深得祖母喜爱。当然,光第也对隔辈照顾自己的老祖母敬爱有加。《先大母事略》载,光第5岁时,曾于冬夜起床解手,为了不惊动同房就寝的祖母,轻手轻脚下床“剔残灯自照”,结果祖母还是醒了。正欲起床照看小孙子,“光第止之”。第二天廖氏逢人遍讲:“吾孙大解事,昨言‘大母请勿动,恐招凉致疾’。”后来还“多日犹言之,喜见于色”,足见祖孙间的情深。

廖氏是一个性格倔强而又贤淑的女性。早年,刘光第祖父刘联桂家贫,常常“日已亭午(即中午),柴灶寂然”,窘迫得几乎揭不开锅,有人劝廖氏“改适(改嫁)”,廖氏“怒不应”,坚持与丈夫共渡难关。由于她有“蒸米为红曲”的手艺,所以“能一升米易二升米”,“竟得儿子成立,有田园房屋”。家庭在她的辛勤操持下,四个儿女先后长大成人,成家立业。

正是在穷困潦倒的家庭生活逼迫下,廖氏一直都有振兴家族的想法。光第的出世,她把改变境遇的希望寄托给了长孙,希望他长大后“光耀门第”。光第咿呀学语时,她常常教其说武平腔客家话,让孙子在学习客家话的同时融入了家族入川史的教育,这为光第在甲午战争后出京到福建探访武平祖居地、返京拜见湖广总督张之洞以及被湖南巡抚陈宝箴举荐参与变法埋下了伏笔。入蒙学后,每到夜晚,祖母廖氏又坚持在油灯下陪孙子读书。后来光第在诗作《先祖生日感赋》中写到:“惟我祖母抱两孙,犹及我身长半屏。明灯吐花助微笑,诵声琅琅含喜听。”孙子的勤奋好学,祖母当然是乐在脸上,喜在心里。可惜廖氏因疾病缠身,在孙子光第12岁时因病去世,没能熬到见证长孙连捷成进士的荣耀一刻。

从3岁到12岁,刘光第在长达9年的时间里是在祖母的呵护中度过的。祖孙俩不仅感情深厚,更使勤劳、刻苦的家风得以代际相传。也正是因为有了祖母平日里一言一行的潜移默化,“厉志向学”的理念深深地植入光第幼小的心灵。

刘光第生命里的五位女性

母亲王氏:一生的指路人

刘光第的母亲是富顺县双鹿铺五间楼王宏泰的女儿,16岁时即嫁入刘家,与32岁的刘宗准成婚。婚后五年,生下光第。

王氏虽“知书不深”,但善良能干、贤而明理,与婆家相处甚好。刘光第在《王太恭人家传》有“奉先公敬谨,事先大母尤挚”之语,可见一斑。廖氏对这个儿媳妇也甚满意,“吾勤汝至矣。后时当得孝顺汝者,报于余乎”。良好的婆媳关系,营造出其乐融融的和谐家庭,虽生活清苦但一家三代温馨和睦,这给光第留下了美好的童年记忆。

光第5岁时,受母命拜读赵化镇柳霁云先生门下。为激发光第多读书,“识字不多”的王氏一开始就引入奖励机制,若光第“日得数十字,辄煮盐腌鸡子啖之”。此外,王氏还时常给光第讲故事,光第则“深听不知厌倦,扳手乞再三告”,王氏就不厌其烦地反复讲给儿子听。王氏更懂得读书要劳逸结合之理,对光第与弟妹们玩“迷藏”“抢地作狮子吼戏”等游戏“辄不禁”。王氏虽“爱光第特甚”,“然偶不勤学,或与人争,挞扑不少贷,必长跪言之悔,然后免”。可见王氏对刘光第也不是一味地纵容。

同治十一年(1872)夏,13岁的刘光第继年前送走祖母廖氏后,父亲刘宗准又不幸病逝,家庭的重担瞬间全部落在了母亲王氏的肩上。此时的家境“支用绌,入不敷出,食常不买生菜。两三月一肉,不过数两。中厨炭不续,则弟妹拾邻居木店残枝杈剩屑以炊”。有时贫困至极,母亲王氏“每用三钱买豆花”,成为全家一天的伙食。在如此困窘的情况下,“最喜儿子读书”的王氏仍然督促儿子认真读书。那时,光第已师从管鹿田先生。由于管先生要求严格,光第“三更归来,鸡初鸣必起温书”,母亲王氏则“夜分(夜半时分)瞑坐榻上以待”。有时一边“问无冻否”,一边询问“今夜课几书几文(今晚学习了几篇课文)”。每天早晨,王氏还要按时叫醒光第,竟“无一误”。

艰难困苦的生活几乎把王氏压垮,至光第17岁时,“家益窘,先妣于是半年病,屡濒于危”。这时,有亲戚劝王氏让光第弃学经商。王氏婉言辞谢,决心坚持让儿子读书考取功名。于是,她继续节衣缩食,先后又将儿子送至李少崖先生和曾虎臣先生门下就读。到最艰难的时候,王氏竟然“卖屋而买书焉”,全力支持光第读书。光第也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先后成为秀才、举人,直至在光绪九年(1883)癸未科以二甲第八十八名的成绩中进士,授职刑部主事。

王氏的执着与不惜代价,为旧社会贫困家庭教育子女考取功名树立了典范。但更为重要的是,她以自己良好的人格品质为光第的健康成长起到了引领示范的作用。正因为这样,光第前后为母亲作了《王太恭人家传》和《先妣述略》两篇传记,其中不乏体现王氏乐善好施、宽人律己、嫉恶如仇的诸多生动事例,折射出王氏的不平凡的另一面。王氏的这些品德,对光第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光第以后在京官任上奉行的勤、清、慎座右铭以及见义勇为等表现,应该说母亲王氏的潜移默化和言传身教功不可没。

由于贫困、疾病加之独撑家庭的艰辛,已见证光第学业有成的母亲王氏于光绪十一年(1885)病逝于赵化镇家中,终年47岁。悲痛欲绝的光第直言“椎心刺胸,每悔靡及”,并按清制在家守孝三年。在此期间,光第写下《纪怀》《述怀咏物诗四首》等诗文,以寄托对母亲的哀思。

刘光第生命里的五位女性

两任聘妻:情感的伤痛

自中国产生儒家学派以来,“修齐治平”几乎成为旧社会判定一个男人有无人生理想的基本标准。一个修身未成的人是不可能齐家的,一个家室不安的人是难以治国平天下的,所以儒家讲究“求忠臣于孝子之门”。而“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社会上人人必须遵守奉行的一条基本道德准则。光第毕生追求“在家事父母,入仕报君主”的人生信条,婚姻大事对他来讲当然与金榜题名同等重要。而旧时婚姻向来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亲早亡的刘家,母亲王氏成为光第完成人生大事的掌舵人。

《王太恭人家传》载:“里有谋婚光第者,意良厚。恭人称其母再醮(再婚),女虽美,却之。”看来,光第母亲关注的不是儿媳妇的容貌,而是女方的家庭结构和成长经历,这凸显了她在儿子订婚大事上的慎重和决定权。根据丘铸昌著《刘光第年谱简编》记载,光第有接连两年两次订婚的经历。

第一次是同治十二年(1873),光第14岁。女方是富顺县赵化镇十字口棉花店郭家的女儿,名叫郭琼玉,时年12岁。可惜订婚不久,郭氏因病误食药物而去世。事后,光第赋悼念诗一首,题为《幼聘郭氏女十二岁夭追悼》。诗云:“电光石火渺难追,弄玉飞琼去尚迟。娘小至无新嫁福,童鳏未有悼亡诗。碧瓜字破年方待,红豆花开意不知。梧叶石阑荷叶沼,那堪重忆翠髫垂。”全诗充满惋惜和伤感。

第二次是同治十三年(1874),光第15岁。女方是赵化镇北石灰溪(今属安溪镇)的农家之女,也是同窗好友胡正之的姨表妹,名叫张佩珍,时年17岁。两人经胡正之牵线,又征得母亲王氏同意,可谓一见钟情。真是无巧不成书,命运好像总是在捉弄光第。刚订婚不久,张氏又患急病去世。光第闻讯,哀痛万分,亲自前往悼念,并以诗作《继聘张氏十七岁亡往祭悼赋》表达对聘妻的思念。诗云:“紫荷香佩好珍存,上有临终滴泪痕。无命自伤才太慧,待郎不至体犹温。黑棺盖玉花长恨,红线牵丝月再魂。一恸抚肌卿领取,伤心即作定情论。”从字里行间不难发现,相对于第一任聘妻郭氏,光第对张氏的追悼更显情真意切,对爱情的体念更加深刻。

接连两任聘妻相继夭亡,这对光第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迷信的乡邻认为光第命理克妻,说媒的人自然就少了下来,婚事暂且搁置。

妻子张云仙:终生好伴侣

光绪三年(1877),已三年无人提亲的刘家迎来转机。光第祖母娘家一位表娘上门,给光第介绍了一位姑娘。姑娘是富顺县石纛乡(今石道乡)的一农家女,姓张名云仙,年方19岁。经母亲王氏同意,光第于是年与张云仙在赵化镇完婚。

婚后的张云仙贤惠能干,逐渐成为光第成功读取功名背后的那个女人。无论是光第到成都锦江书院求学还是到京城应试,妻子张云仙都始终驻守家中,养老扶幼,相夫教子,默默地承担起家庭的重担,甘当光第的贤内助。光绪九年(1883),历经三年求学赶考的光第在京城会试登第,他在第一时间为妻子写下《在京寄内》《登第后寄内》两首七言律诗,前一首诗中的“两人心事一灯知,累汝三年感别离”“燕云蜀雨应同梦,碧海青天有所思”等诗句,字里行间有对妻子辛苦持家的慰问,更充满了浓浓的夫妻感情,这是光第诗作中少见的表达爱情的佳句。

光绪十四年(1888),光第为母亲三年守孝期满。在为胞妹晓芳办理完婚事并将长女稚云留石道场外祖母抚养后,光第告别亲朋好友离开家乡踏上赴京复职的路程,妻子张云仙、三女茂萱、四女桂馨及养女朱蓉等家眷也随同前往。在刑部广西司候补主事任上,光第只是一个六品京官,年薪仅为60两俸银,加上“印结银”等合法性收入,全年也只有200两左右,离“每年非六百金不可”差距甚远。万幸的是,自流井盐商刘举臣父子每年接济200两,富顺知县陈锡鬯也每年接济100两,光第全家的生活才得以勉强支撑。在家庭经济如此窘迫的情况下,为节省房租等生活开支,全家选择居住在宣武门外绳匠胡同的一个古老破旧的宅院里,这里离光第应卯之地(上班的地方)足有五六公里。该宅院原系乾隆朝吏部尚书汪由敦的住宅,因年久失修,每逢“大雨连绵,即怕坍塌”。之所以选定这个远离中心城区的破旧宅院,不仅可以减少一大笔高额房租,更为重要的是院内有一块宝贵的菜园地。

此后的日子,妻子张云仙变成了这块菜园地的菜农,黄瓜、豇豆、韭菜、葱及瓢儿菜等成为她栽种的主要蔬菜品种,这些蔬菜也成了家庭经济的一大重要补充。光第在诗作《京师蔬菜有最美者漫赋》中云:“自锄片地试蔬蓏,胡卢挂鸭豇悬蛇……北地冰霜少蔓菁,瓢儿菜好甘如蜜。妻子淡泊岂足贤,都门晚松天下传。”诗文显示,妻子的辛勤劳作让菜园喜获丰收,也给贫穷的生活增添了勃勃生机。高楷著《刘光第传》对此也有描述:“君恶京师尘嚣,于南西门外僦(租赁)废圃,有茅屋数间,篱落环焉,躬耕课子。二三友人过访,则沽白酒,煮芋麦饷客。”可见家里的生活确实艰难,连客人来访都只能用妻子张云仙种的芋头作下酒菜了。

这样的贫苦生活,对光第而言几乎失去了京官生活的尊严。他上下班坚持步行,“一布袍服十年不易”,孩子也“敝衣破裤,若乞人子”。而对同样在艰难困苦中长大的妻子张云仙而言,似乎早已适应并且毫无怨言。她依然保持着家乡赵化镇的生活习惯,继续在吃、穿、用、住上克勤克俭,全力支持着丈夫的工作。由于家里请不起佣人,张云仙干脆承担起所有的家务,诸如洗衣、做饭、缝补、洒扫等全靠她一人打理,忙得几乎没时间出门,完全没有京官夫人的作派。宋育仁在《刘光第传》中有记:“妻自入京迄归蜀,凡十一年,未尝出门与乡人眷属一答拜。”由于过分操劳,40岁左右的张云仙俨然一老妇人。高楷《刘光第传》云:“刘夫人如老妪,帐被贫窶,乃不似一官人。”可以看出,那时的张云仙就像一贫寒人家的家庭主妇,始终与丈夫一起清廉持家,安贫乐道的美德尽显无遗。

在京期间,张云仙先后为光第生下四子一女。加上在赵化镇居住期间生下的四个女儿,在与光第一起生活的21年里,张云仙共为光第生下九个子女。光绪二十四年(1898),光第殉难后,张云仙在亲朋的帮助下,携年幼子女将丈夫的灵柩运回故里,安葬在家乡赵化镇普安寨下一个叫罗汉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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