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抹阳光67081872
必须死刑啊!她犯的这些事杀一千次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民愤!她这种被利益熏心金钱至上,漠视生命的人,就该千刀万剐!制药厂本来是应该生产药物为人民治病,造福人类的。而它呢,为了一己私欲居然造假,完全不顾人民生命安全。而且那还是儿童啊,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每年那么多儿童注射疫苗,万一发生问题,那后果不堪设想,作为一个刚升级奶爸不久的我强烈建议判死刑!
当然,光死刑还远远不够。更应该没收其全部家产。把没收的家产部分用于之前注射过假疫苗的人群,特别是那些注射过发生不良反应的人。还有,他儿子至今还没听说怎么处理,我觉得他儿子肯定不会啥都不懂,绝对是参与了的。应该霸免其儿子和老公在长生公司的一切职务,以绝后患!
还有长春长生必须停业整改,把那些问题疫苗全部销毁。还有我觉得判罚的那300多万就跟闹着玩似的。这种有损到人类生命安全的必须罚重重的,罚到破产!通过这次判罚要起到一个杀一儆百的作用,不然谁也不敢保证还有没有下一个长生公司和高俊芳!
感谢大家观看,觉得我写的还行的欢迎点赞转发关注,谢谢!
邕城小龙
死刑,死刑,死刑。
对于第一责任人,必须死刑。如果国家有无期,不得假释和探监,直到老死监狱中骨灰撒和大海就支持无期。
让大家希望怎么判,大家都说每天给她打一针假疫苗哩。
需要的是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再罚的倾家荡产根本不为过。没了人性,怎么能对她仁慈。我原说不支持死刑不是想她得到什么好报,而是这样就死掉了真的难解心头之恨啊。
社会上有这样的人存在真的需要全社会进行反思,到底为什么,是什么让人如此疯狂,如此狠毒,放在过去这样的人一定会被诛灭九族的。当然诛灭九族是封建社会,这个做法实则没什么,如果不赶尽杀绝会带来后患。
希望看到高俊芳等人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大家怎么看?
艾莱福佑
就在今天,举国震惊的长生生物疫苗造假案迎来了最新进展,长春市新区公安分局对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通报的信息中警方正式对外公布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人涉嫌的罪名——生产、销售劣药罪,而在此前的两次通报中警方仅以相关人员涉嫌犯罪一带而过。
作为一起被全国人民强烈关注的重大案件,警方极有可能在对本案定性的过程中提前邀请了当地检查机关介入指导,最终根据本案中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以及客观证据明确了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劣药。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高俊芳作为长生生物的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者,其对该公司疫苗造假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可以说长生生物的疫苗造假行为很明显是在高俊芳的指使与授意之下进行的。
尽管目前长生生物被查出的问题只是国家药监局在飞行检查中查获的狂犬病疫苗造假问题,但是很明显长生生物的造假行为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这一点可以从东窗事发后该公司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等一系列销毁相关证据的行为中便不难发现,长生生物的造假行为是长期性且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因此其性质之恶劣实在罄竹难书。
从道德层面来说,高俊芳等人为了攫取利益置公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其所作所为泯灭人性、丧尽天良,即便对其千刀万剐亦难平息公众心中的怒火。然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尤其当我们身处在这个法治社会,唯有法律的审判才能最终给坏人们定罪。从法律层面来看,高俊芳等人的行为虽然罪大恶极,但是其所面临的最严重惩罚也仅是无期徒刑。
不过,高俊芳等人虽然死罪可免,但是活罪难逃,她那些通过非法手段积累的财富恐将付诸东流,而舆论的谴责更将把她永远定格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永世遭人唾弃!
仅仅惩罚一个高俊芳和她长生生物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通过立法增加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成本,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类似的假疫苗事件才不会再次重演!
通城丹妹
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震慑后人,如果当初三鹿奶粉事件使用极刑,就可能会少出现后来这样的事件。
道德的沦丧,良心的缺失,为什么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层出不穷?山西疫苗事件受害者影响还未结束,长生生物的疫苗造假事情又爆发。
我买一件假衣服,会让我对这个品牌失去信任,而国家强制打的疫苗都有假(没有打防疫针不能上学),会让人们对国家都失去信心,商人逐利可以理解,但是不能突破底线,不能危害国家安全。
拿出一些切实的行动,实实在在的来保护我们的孩子,祖国的未来吧。 为什么现在这种事件层出不穷?真的是没有办法吗?
如果一次造假就让他倾家荡产,牢底坐穿掉脑袋,你看还有谁还会来造假。大家好,我是秦山之巅,用事实说话,凭良心做事,欢迎关注留言,一起探讨。
秦山之巅
回答法盲提出的这个问题。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怎么能是大家希望法院怎么判呢?
关于近日长春疫苗案,我看还不至于触犯刑法,如果这样,按药品管理法处置就会结案,根本谈不上什么无期死刑。
怎样判罚更不是大家希望的,是法律决定的。
高宏2017
不起哄,不造谣,
1.疫苗但扶着国民生命健康,她已够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为了自身利益,制售劣质产品《假疫苗》已经构成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3.明知假冒伪劣产品对人体危害与后果,置把别人安全生死度之之外,这种行为让她死上百次都不足以民愤,
4.为了利益她纯粹是故意的,这不是单纯的医疗事故,他明知道假疫苗后果,还要去做,作为一个企业法人,她应该知道法律法规,他知法犯法有什么区别
我国有句俗话,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希望关于民生医疗机构不要再造假了,
死刑可能性最大,希望她为她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支持法院判决,
用真心配你75147479
判死刑,连她儿子一起判!充公他们一切的非法所得。
挣黑心钱,挣到婴幼儿头上了,祖国的花朵还未开放,就被他们摧残,他们良心何在???
最不理解的是,他们已经做过假,被罚过款,居然还能继续生产?对于有前科的不良商人,应该让他们退出疫苗行业。让他们继续生产,就是让他们继续坑害婴幼儿,郑州的二岁幼儿注射该厂疫苗立即残废,昏迷不醒。这样令人发指的恶行高俊芳居然还理直气壮的说:她家有几十亿呢,可以摆平这一切。这种人不杀,难以平民愤。老百姓不依。
疫苗行业的80%的高利润,还堵不住高俊芳贪婪的心。这家人的心是蛇蝎心肠。一定要收缴他们的非法所得,杀一警百。这种败类永远不得进入疫苗行业。
xhp18128589
凡是接种过她的假疫苗的每个家庭赔偿一百万,然后枪毙,枪毙,枪毙,枪毙,她这是危害祖国未来,祸害百姓,有严重的叛国情节(少年强,则国强),必须枪毙。凡是跟这件事有牵连的一律不放过,为了赚钱连疫苗都敢造假,她家儿子是石头缝里滚出来的?不是她生的?她家就没小孩?这种人留在世上浪费粮食,毙了吧……家产全部查收,然后捐出去。枪毙她二十四小时也不解民愤
张庄印象
高俊芳不死刑,天理难容!高俊芳作为“疫苗女王”应该知道疫苗对疫苗注射受众的意义:那就是阻断某种病菌对人体生命的侵噬!疫苗造假就是将疫苗注射者置于病菌的危险之中!一支假疫苗就对应一个活生生的人体的一次谋害!253338支假疫苗,就是对253338名将要注射者的谋害或己经谋害!如此大规模地对疫苗受众的伤害(由于员工的举报,及时发现问题疫苗,才未造成实质性损害事实,这可以说是谋害未遂),必须绳之以法,开刀问斩!不然,医药疫苗行业将无宁日,类似的高俊芳将层出不穷
对与错58545226
大家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她该收到什么样的惩罚是法律决定的,关键是这些打了假疫苗的孩子,以后由谁来检测他们成长过程中身体会不会有什么病变,国家应成立专项医疗团队,对这些打了疫苗的孩子的以后的生活和身体状况做一个专门的抽检机构,对这些打完假疫苗的孩子有个保证,对社会,家长,孩子有放心的检测过程,才是主要的,迫切的,不要听专家说,没事,你没调查,没检测,没病例分析,你凭什么说没事,要建立长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