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戒在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

王某在结婚时花费了近10万元买了一个钻戒送于李某,婚后,两人由于感情不合,王某提起了离婚诉讼,其中对于婚戒,王某主张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那么,婚戒是否真的属于我国法律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呢?

婚戒在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而下列情况所得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婚戒在离婚时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

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婚戒作为一方婚后的个人生活用品不应划入夫妻共同财产而进行分割,同时,赠送婚戒的行为亦属于我国法律上的赠与行为,从这一角度出发,婚戒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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