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面积拆违建,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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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确实存在土地利用效益低的问题,不少农村因为宅基地不够用,开始将房子盖到了自家分的集体可耕地上。按照规定凡是不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子都属于违建,因为这个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违建导致村子公共设施建设难以高效进行,比如网络、天然气、电路、自来水等。

这些年违建的速度在加快,因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收入也增加的比较快,都有了建房的资金。另外现在农村结婚一般都要求有自己的房子,不然想要结婚还是比较难的。更为重要的不少女孩除了要求有房子住,还要求更好的房子,并要求不能跟父母一起住,这些情况都导致违建增加。

违建大量增加,直接威胁了农村耕地安全,这个对于国家调控粮食安全是非常不利的,也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所以各级开始加大了违建房屋的拆除力度,这些拆除都是有法律支持的,不是地方政府的行为。当然拆除也会给部分农民造成损失,这个也是难以避免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农村统一规划,然后在违建之前防患于未然,避免盖好后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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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面积拆违有什么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城乡土地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城乡土地主管部门对违法建筑户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还是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一、农村发展迅速,农民违法建房增多





近年来,农村发展很高,高楼平地拨起。由于农村土地实行了承包,一度时期村集体对土地失去了管制权。农民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违章违法建房时有发生,为了严格国家土地管理,依法使用土地,国家对农村农民违法乱占耕地,在未经国家土管部分审批的违章建筑进行整改,严重的将依法进行拆除。

二、违章建筑要拆除





至于,农村大面积拆除违法章建筑有什么法律依据。为了规范土地合法使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农村农民在未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任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耕地上违章、违法建房的,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当人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还是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乡镇土地管理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有法必依,违章必拆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乡镇土地管理所有权制止。

四、不服处理决定的,农民可以维权,也可以上诉



农民在土地上违章建房,对乡镇土地管理所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维权,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的通知书》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乡镇土地管理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这就是国家对农村大面积拆除违章、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有不同观点的,欢迎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老娘舅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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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长期在基层工作,近些年,尤其是最近两年,随着我国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对于农村违章建筑的制止和拆除力度,力度愈来愈大。下面,笔者就结合工作实际来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违章建筑定性的法律依据

所谓违章建筑,主要指的是未取得当地国土部门的同意,获得相应的证件而擅自建设的房屋。法律依据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违章建筑拆除的法律依据

经当地国土部门定性为违章建筑的房屋,在接到责令停止建设或者责令拆除的通知后,农户应该自行进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法律依据为《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

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需要注意的一点

这里的违章建筑拆除所依据的《城乡规划法》为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所以,如果农户家里的房子是在2008年以前修建的,按照法律“法不溯既往”的原则,不应该被定性为违章建筑。

以上就是笔者关于这个问题的个人见解,您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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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策分析


您好,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国土部年初就确定了拆违建的工作任务,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严格打击违建。2018年确实是拆违建的重点年份。拆违建确实有法律依据,但是个别地方确实也存在乱拆违,以拆违代征收的违法行为。

2018年治理违建是国土部的要求并有文件通知

住建部在今年初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各省级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要立即予以制止,坚决刹风止乱。

2018年起,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违建会被强制拆除了。

什么建筑算违建,违建包括哪些情况?

我们先了解违建的概念。违建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大家记住,这五种情况的建筑物都属于违章建筑:

1、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大家要对照这五条违建认定来考察。所以一旦您家房屋被认定违建,那么就又被拆除的风险。

被认定违建,还可以争取补偿吗?

在爱土拆迁律师团的办案经历中,个别地方确实存在以拆违促征收的违法现象。一些征收方通过将被征收人的房屋纳入违建,来压低补偿或干脆不给予拆迁补偿,这是不合理的也是违法的。

另外,现实当中也存在用2008年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来认定2008年以前的建筑是违法(章)建筑,这是不适用的。因为“法不溯既往”。大家要明白,不被征收方的违建说法吓倒。

如果2008年前您家房屋不是违建,那么现在也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违建,而应当考虑实际情况,视作历史遗留问题,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大家不要因为征收方认定违建,就觉得天塌下来了,乖乖签字,应当积极联系拆迁律师介入,争取合理补偿。

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我们建议被征收人不要着急签字,应当积极协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提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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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土拆迁


对于农村大面积拆违建这个问题,因为执法主体不同,可以是乡镇政府(街道办)或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其法律依据是有区别的:

第一,如果拆违建执法主体是乡镇政府(街道办),违法性质定性为违法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二,如果拆违建的执法主体是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违法性质一般定性为违法占地或破坏耕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具体适用情况如下:一是违建占用地类属耕地的,以破坏耕地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并处罚款”;二是违法占用耕地外的其他土地,以违法占地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三是建法主体是农村村民违法建住宅的,以违法占地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当事人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三,在查处时,以上执法部门也可以在政府主导下进行联合执法查处。

因此,在农村占用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前,最好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以免形成违法事实被查处,造成不必要损失。

以上回答,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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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面积拆违建,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现在不管是农村拆违建,还是城市拆违建,都是有明确的国家法律条文规定的,可能会因为执法主体不同,依据的法律依据有所不同而已。比如:乡(镇)政府拆违建,定违建性质为违法建筑物,他们所依据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是没有按照乡村建设规定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拆除。


如果拆违建是县级以上部门,一般会定为违法占地或破坏耕地。他们所依据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违建是违法占用还是破坏耕地性质开查出,《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七十六,以及七十七条都有相关的规定。



因为执法主体的不同,所依据法律法规也是不同,所产生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乡镇政府可能只是拆除,但县级拆除会有相应的罚款或是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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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就是违章违背法律,赋予土地与城建和房产部门规定而私自建造的建筑物。没有城建审批的建房许可证,没有土地许可,更不可能有房产部门的房屋产权证。因为没有前两项,就不可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任何农村建房,或在老宅基地翻新盖房,首先第一步要带村委会介绍信,到乡镇城建部门,取得建房许可证。交一定的建房管理费,在老宅基地建房可以不用办土地许可,因为以有前期土地许可。交一定的土地使用税。就可建房了,完工后由城建验收合格后,在建房许可证,验收栏加盖城建验收合格公章,拿着以上手续,在交一定的房产税就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了。

没经城建建房许可证建筑的,视为非法建筑。如果能通融,或者能补办,尽可能的不要拆除农民的建房。因为农民几乎是多半辈子的心血和汗水都在这维一的建房上。一但花了钱在被拆除,等于多半辈子心血心辛苦钱白瞎了。

大部分的农民没有先办建房许可证而建的房屋,是在无知的情况下,或者山区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建房的。而绝不是对抗国家城建部门。所以可以放宽拆除范围。建议在老宅基地上建的没有建房许可证的,可补足一切手续。免于拆除。总究我们共产党人是为老百姓做事的。对于强占耕地,强占道路和公路,强占公共设施,影响交通民愤极大,或者强占他人宅基地而非法建筑的, 必须拆除,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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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都说是违建了,肯定就是违法了,既然定性你为违建了那拆除就是合法的!你应该问,问什么将建筑定性为违章建筑,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这就好比你问别人我犯法了,你凭什么抓我?难道不应该是问,你凭什么说我犯法了吗?现在土地都是国家的,包括宅基地都要按照规划来使用,所以私人占用耕地来建房子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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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得好!现在农村到处都存在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有的是非法买卖土地建房行为,特别在一些村的集中点、乡村公路旁边更为严重。土管所撤了,当地政府只是罚款,不管占用什么地建,近几年从未见过拆违行动,国家应该管一管了,治理农村违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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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区域的土地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两农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依法获取使用。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也在重新规划城市发展的区域,并经省级或国务院国土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将过去一部分农村集体土地规划为城市区域,而该区域的人民政府通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偿购买其土地所有权而改变了土地所有权性质,一旦地方政府依法与村集体和村民就原土地(含宅基地)的地价丶青苗丶养老…等依法签订协议并实际且完全执行,地方政府就取得该片土地所有权。

如果农村大面积拆违是属于前面叙述的情况,法治社会都有守法,双方签了协议必须按协议办,协议规定政府该做到了必须兑现做到,一旦政府履行协议,农民也必须履约。如果农民违约乱搭乱建,必然会出现文题“农村大面积拆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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