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公安部出台哪些措施?

更快更好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

公安部出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忠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初心使命,主動適應人民群眾對更多更高質量公共服務的期盼,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效能、更快更好地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公安部在前期推出《關於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群眾辦事創業的若干措施》《關於進一步推進“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等三項制度、持續推出多項出入境便利措施、實行辦理護照等出入境證件“只跑一次”制度、深化機動車檢驗和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集中推出20項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公安機關“放管服”改革,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探索積累了大量經驗做法,有效提升了管理服務質量和水平,極大激發了社會創造活力,增強了人民群眾獲得感。

《實施意見》明確,要堅持民意導向、堅持體制創新與“互聯網+”深度融合、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堅持放管結合,緊緊圍繞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依申請辦理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加大轉變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全面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要以著力解決好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不方便等問題為切入點,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為主抓手,以深化“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為支撐,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儘可能實現企業和群眾到公安機關辦事“最多跑一次”。

在進一步規範審批服務事項方面,《實施意見》要求,規範審批服務事項目錄,逐一梳理論證審批服務事項的實施層級和管理權限,編制“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以省為單位公佈各層級公安機關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規範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制定完善企業和群眾辦事指南並同步在線上公開,編制公安機關審批服務工作規程。 規範行政審批權力下放,全面清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各類無謂證明,在法律框架內最大限度將公安行政權力下放至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等基層單位和部門,將審批服務觸角延伸到鄉鎮(街道)、城鄉社區。

在大力加強窗口服務建設方面,《實施意見》要求,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整合窗口資源,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全面實行“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精簡辦事流程,大幅提高窗口辦事事項即辦件的比例,建立警種部門聯辦機制,探索推行全程幫辦和並聯審批制度。拓展服務舉措,推廣容缺受理、告知承諾等審批服務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異地代辦等多種服務方式,為在非工作時間辦理緊急事項和特殊情況開通“綠色通道”,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

在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方面,《實施意見》要求,緊密結合實施公安大數據戰略,加快推進信息數據聯通共享,推進居民身份證、駕駛證、出入境證件等便民服務事項互聯互通、在線可查、異地可辦。深化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加快推進更多審批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真正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甚至不跑腿。依託公安部和各地公安機關“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加快推進線上審批服務渠道拓展,積極研發具備內部流轉、審核審批、消息提醒、進度查詢等功能的一體化審批服務通辦系統,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整合發展。

公安部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緊密結合推進公安機關機構改革、公安大數據建設和服務型公安機關建設,切實加強對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察督辦,明確施工圖、時間表、責任鏈,以督促行、以察問效。要在全面梳理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的基礎上,及時公佈“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的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到2018年10月底,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省級公安機關要全面實現審批服務事項全覆蓋。

紮實推動公安“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人民公安報評論員

以敬民之心,行簡政之道;革煩苛之弊,開便利之門。

全國公安機關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7月2日召開。會議強調,要“突出問題導向、銳意改革創新,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和優化協同高效原則,緊密結合公安機關機構改革,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使公安機關管理服務的質量水平來一次大提升、公安隊伍的作風形象來一次大轉變。”全國公安機關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提升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會議要求,確保各項“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也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放管服”改革,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便民利民惠民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極大激發了社會創造活力,增強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必須清醒地看到,同高質量發展要求和新時代人民群眾期盼相比,公安機關在管理服務上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一些存在的問題如果不能有效解決,將嚴重影響公安機關的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更好地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各級公安機關要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為著力點,以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不方便等問題為切入點,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動審批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高質量的公共服務。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難者進。深化“放管服”改革,涉及公安行政管理業務、政策、法規和信息系統建設方方面面,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任務分工,把深化公安機關“放管服”改革與推進公安機關機構改革、公安大數據建設和服務型公安機關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統籌研究部署,整體協調推進。要強化督導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蹄疾步穩、紮實推進。

勇立新時代潮頭,公安“放管服”改革強音陣陣。全國各級公安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牢牢把握“四句話、十六字”總要求,忠實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初心使命,紮實推動公安“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讓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帶來的新氣象新面貌,不斷提升公安機關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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