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面——每周一更小故事8

这是一个女人和她的面具的故事。或者说,这是一只面具和它的傀儡的故事。女人已经老了,面具也不再生猛,不过,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能成就一个有点儿像样的故事。

它曾经说过,每一个面具,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一个最合适的傀儡。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满足它那严苛的标准,也不知道它是不是出于最卑微的怜悯,才与我厮缠这半世。

初识的时候,它叫自己“无相”。据说每一个面具在被制造出来的时候都叫这个名字,只有找到了自己的傀儡,面具们才能真正有姓也有名。傀儡对它说的第一句话,第一个字就会变成它的姓,最后一个字则会变成它的名字。这种事是无法强求的。

根据傀儡的思维习惯,面具们姓“你”、“我”“他”这样的人称代词的特别多,而名字叫“啊”、“了”“么”这样的语气助词的特别多,因此重名的也特别多。后来,面具们就流行在姓名前面加个点,再前面冠上傀儡的姓,听起来就像贵族一样——这都是它说的,真实性很难保证,因为我不知道它是怎样跟其他面具交流的。我从未感到过它离开我去闲逛,也从未感到过另一个面具的存在。

至于它的名字,很遗憾,我第一次遇到它时有点过于惊慌失措了,说出来的那句话,每一个字都是过不了审查的敏感词。这样就导致它一直不愿承认自己的名字,毕竟谁也不希望顶着一句脏话招摇过市。在这个故事里,为了叙述方便,我只好用“我的面具”来代替它的名字,但是这样冗长的名字,也许会让故事变得拖沓,因此我决定叫它:阿面——我不知道它有没有意见,因为它已经有好几年没有跟我说过话了。

一场如果彼此都不肯后退一步、也许将会持续终生的负气。这种状态很是奇怪,我们可是24小时待在一起的,几年前,它甚至哄着我给了它入梦的权限。如今,我想要独处,哪怕是在梦里,已经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了。我甚至记不起自己最后一次独处时的情形了。

仔细想想,那一定是我插队那年的事。那是1976年的夏天,我刚刚初中毕业。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已经接近尾声,版纳的事每个人都在偷偷议论,传得人心惶惶。就是在那一年,我汗流浃背地带着妈妈缝了好几个晚上的六斤口外棉花的大被子,第一次离开了家。

车要开了,妈妈扒着车窗小跑着嘱咐我说:三丫头,在外面可收着些性子!

哥哥姐姐都在泡病假,因此都来送我。大姐送给我一条红围巾,她已经想到了遥远的寒冷的冬天,二哥送给我一条武装带,他的赠言是——你的性子那么野,需要多磨磨。他们都带着一副过来人的复杂神情看着我。

我戴上爸爸送的上海牌手表,觉得自己很趁一些行头了。四顾一番,只有小妹没有来,她幸运地成为了能留在家里的那个孩子,为此我们大吵一架。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我的斤斤计较完全是多余的。

乡下的天很高很蓝,我像被放飞的鸽子一样高兴。融入一个新的集体原来那么容易,只要这个集体愿意张开怀抱。唱歌,跳舞。口琴的声音那么美妙,至今让我觉得它胜过世界上任何一种更为精致繁复的乐器。

我第一次同时见到了那么多的书。每一本都早已残破,无数双曾翻动过它们的手,就仿佛在我面前晃动。缺少的页码都工工整整补了补丁,比蝇头小楷还要细小工整的补字,据说是老知青“眼镜于”用他的美术钢笔反尖儿写的。我点着豆油灯通宵地读,熏得一脸黑灰。

没人来让我们干活儿,工分还照算,据说这福利是无数“前辈”努力的结果,他们早已成功地把我们这些人塑造成了瘟神的形象。不要说当劳力使用,连重要的生产物资都日夜派人守着,生怕我们搞破坏。

不过这也并非多虑。那整整一年的时光,除了自由与快乐,留在记忆最深处的就是饥饿了。那是我一生中胃口最好的一段时光。也许是每日的疯跑消耗了太多的能量,也许是伙食中的油水实在太少。我们去哪里都是步行,搭牛车太慢,也会遭到鄙视。十几里山路,只是个起步,不过唱半个晌午的歌就到了。去二三十里外的青年点那里玩,常常当天还能走回来。

遇到阿面的那个夜晚,我正是在赶夜路,是返程。肚子里暖烘烘的,更确切地说是火辣辣的。同学用辣椒炖鸡招待了我们,这是那晚她们能搞到的唯一的吃食。据说那是一只正下蛋的母鸡,那汤上面飘着诱人的油花,鸡肚子里还掏出来一只软壳蛋和一大嘟噜大大小小的蛋黄,总之美味极了。只是那辣椒是当地的一种线辣椒,未成熟时翠绿,一旦成熟就变得火红。当地的农民一般将其用作炒菜的配料,一根就能让一整锅菜灵魂升华。可是招待我们同学在汤里下了整整一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消灭“罪证”就会被发现,在等着炖鸡变熟的时候,我们把鸡毛鸡脏还有辣椒梗儿都深深埋了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掉队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三个人的队伍,有个人掉队了,另外两个人竟然没发现。那两个人是我的室友,毛鹃和周舒华。这么多年,我忘记了无数本应记住的名字,却牢牢记住了她们俩的名字,虽然在这个故事里,她们不过是一些无足轻重的配角儿,所以记忆这东西真的很不可靠。那时的我,正处于一种心智未开的混沌状态。不过解了次手,前面的两个人影就不见了,月光也变得遮遮掩掩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赶夜路。算起来,在遇到阿面之前,我走了也不过五六里路,可却像我一生中走过的最长的一段路。手电的光,为了节约电池不敢一直亮着,只好照一下就把手从按钮上松开。于是我面前的路就变得忽明忽暗起来。明亮的时候,仿佛整个世界都被照亮了,只要一直走下去就能走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可一切重新陷入黑暗的时候,无数有悖无神论的思绪就源源不断地钻进了我的大脑。为了壮胆,我大声唱起歌来,可是唱了没有几首,嗓子就哑了。两旁的大山恶作剧似的把我的尾音弹来弹去,听上去就好像有无数魑魅魍魉在合声一般。

阿面就出现在小路尽头的拐角处,据说那是它唯一一次化为人形。一个面目模糊的人,这是它的拿手好戏。那时我心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牵记的人,对于一切美好的向往都停留在模糊的层面。我似乎隐隐羡慕过毛鹃那挺拔的身姿,特别是修长的脖子;又似乎我对于周舒华那清脆的嗓音很是心向往之;甚至我曾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眼镜于的那微微的书卷气,都被它敏锐地捕捉到了。

它出现在我面前时,是一个很模糊的形象,一团黑影。我收住了脚步,学着男生丢出了一句国骂。但是它丝毫不为所动,只是等在那里,在我的必经之路上。我迟疑地走过去,猛然间,一股非常亲切的感觉扑面而来。不知为何,我突然确定它一定是我的某个朋友,也许是沿途某个青年点上不太相熟的朋友。它先开口了,似乎正是周舒华的嗓音:你怎么一个人啊?

但我心里明明白白知道,“她”不是周舒华。我说:别提了,我有点儿闹肚子,我们宿舍那两个也不等我,就先走了。

“她”说:是吗?太不够意思了!我陪你走回去吧!

我高兴坏了,正想要仔仔细细看看她到底是谁,一团乌云飘过来掩盖了一切。我又不好意思打着手电往她脸上照,只好作罢。要是开口问她的名字吧,那就太生分了,人家都要陪我走夜路了,我竟然没认出她是谁来。不过,那种挥之不去的亲切感,给了我莫大的安慰,上面这些问题在我脑海中完全是一闪而过。

我们并排赶起路来,谈着一些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后来回想,它说的每一句话都那么契合我的思维,并没有任何不属于我的观点掺杂其间。

两个人走夜路,也不需要手电了。我们拉着手,她的手既不温暖也不冰冰凉,那感觉就像拉着一团实体的空气。我心里是暗暗察觉出有些异样的,不过,有人陪伴的感觉让我根本没有多想。

很快我回到了宿舍,远远就看到豆油灯亮着。一推门,原来她们俩正在灯下等着我,商量着是不是该叫醒男同学去找我。看到有人送我回来,她们可算松了一口气。也没说什么,而且她们似乎也认识这个陪我回来的“她”,我留心听她们打招呼,却始终没有听到“她”的名字。几个人胡乱洗漱一番,很快就睡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天才刚蒙蒙亮,毛鹃和周舒华还都在熟睡。可是“她”不见了。我们是“打颠倒”睡的,我本应在枕头旁边看到“她”穿着绒线袜子的脚,可是什么也没有。我一把掀开被子,看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东西——一只银灰色的……面具。我狐疑地拿起了它,看似薄薄的面具却很重,质地冰凉,摸上去像是一种介于金属和塑料之间的物质。我的头皮一阵发麻。面具是背对着我的,我翻到正面,看到了一张脸,不由得尖叫一声。

那是我的脸。虽然眼睛鼻子嘴巴只是一些略具形状的突起物,可那神态确确实实是属于我的,就是我常在镜中看到的那一副怀疑一切的表情。

我的尖叫声吵醒了房间里的另外两个人,她们见到面具,也发出了两声尖叫。于是,一切怀疑都浮出水面了。毛鹃说:昨晚我就觉得不对劲,只是太困了没说——我感觉送你回来的就是小华,可是怎么会有两个小华呢?

周舒华一紧张就变口吃,她附和道:我……我还感觉送你回来的是……是小鹃呢,不过也太困了,眼皮直打架,没……没细想就睡了。

毛鹃又说:世界上哪有鬼,别自己吓自己了!

周舒华说:怎么没有?我爷爷跟我讲过美……美女画皮的故事,我不是还……还给你们讲过吗?

说完,两个人突然都没了声音,她们直勾勾地看着我,我本来心里正发毛,这下子简直要被她们吓死了。我问:你们干嘛呀?

周舒华咬着牙问我:你到底是……是不是杨春花?

我说:我当然是!

毛鹃问:你怎么证明?

这时太阳终于出来了,稀薄的阳光照进了窗户。我深吸了一口气,走到阳光下说:看到了吧,我有影子,我不是画皮鬼魂!

她们伸直了脖子使劲看,看过,想了想,相信了。我们连早饭都没吃,拿着那面具,爬到村后最高的那座山上,从山巅之上远远抛了下去。

当天晚上,我拉开被子准备睡觉的时候,脚在被窝里碰到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我心凉了半截,掀开被子,拿手电筒一照,那个面具就躺在那里,只是表情变了,变成了我微笑时的样子。我连叫出声的勇气都没有了,因为白天的时候,我听到周舒华和毛鹃商量要去别的宿舍借宿,她们认为我在回来的路上肯定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宿舍这种小集体,最怕三个人住。因为三人中必定会出现一个两人的小团体,而另外一个人,不论是不是无心,都会有被孤立的感觉。很不幸,我就是后者。她们两人都比我年纪大,而且还是同班同学,这种密不透风的关系,是我如何努力都无法改变的。当然,那时我生活的重心也根本没有放在这些事上面。

我拿着面具,抑制着想把它甩出去的冲动,蹑手蹑脚下了床,把它塞进了房间里唯一的桌子下面唯一的抽屉里。毛鹃问我:你折腾什么呢?

我说:没什么,睡吧。

她不满地用力翻了个身。

再回到床上,手刚在黑暗中探进被窝,我又感受到了熟悉的坚硬与冰冷——面具又回来了!我一直不知道阿面为什么要这么吓唬我,它总说这是一种考验。那晚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我抖得像一片秋天的树叶,残存的理智就像藕断丝连的叶柄,才让我保持了体面的沉默。

阿面就在那晚来入梦了。

它还是那个“她”的样子,我们又回到了初遇的那个路口。它对我说:你不要害怕,我只是想送你一个礼物。

我知道是梦,梦里虽然也孤立无援,但我的好奇心还是压倒了恐惧。我问:什么礼物?

它说:就是我。

我问:你到底是谁?

它说:我是一只面具——如果你问的是名字,那么我的名字叫无相。无就是没有,相就是样子,我没有自己的样子……

我又问:你究竟要做什么呢?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吗?

它笑了,说:我不是鬼魂,你不要害怕。我只是一只面具。

我再问:你为什么要缠上我?

它说:我准备把我自己送给你,这份礼物不能退回,你想要吗?

我想了想,问:你有什么用呢?

它说:我果然没选错人,你很聪明。我的用处可大了。

于是,它啰啰嗦嗦说了很多,打了很多比方,举了很多例子,可老实说,我一个都没有听懂。我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了,戴上它,我就能变成任何人的样子。

我对它说:我不想变成别人。

黑暗中我还是感觉到它眼睛一亮,它说:太好了,我就想找一个你这样的傀儡。

——傀儡这个词,在那时比现在还要敏感,我像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被激怒了。我说:我不愿意做你的傀儡,我不愿意做任何人的傀儡。

它又说:不要着急拒绝我,我们可以先试试,不缔结正式的契约。

阿面是一只巧舌如簧的面具,我最终答应了它“试试”。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我的床上和屋里任何地方都没有了那只面具。在我这样寻找它的时候,我突然听到了一阵来自我大脑深处的笑声。是“它”的声音。它说:不用找了,你已经把我戴上了。现在找一面镜子来吧。

等另外两人磨磨蹭蹭出了门,我从窗台上拿起了毛鹃那半只破镜子。

阿面说:现在心里想着一个人的样子,然后闭上眼睛。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是余光一瞥,看到了一本前几天刚从眼镜于那里借来的《静静的顿河》。于是我想着眼镜于的样子闭上了眼睛。我的身体突然有一些撕扯感,但还称不上疼痛。数过七个数,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差点把镜子扔了——我真的变成了眼镜于的样子,连两只小辫子都变成了他乱蓬蓬的短发,唇边还有没剃干净的胡茬儿。我一跃而起,差点撞到房顶——我变得和他一样高了,而且我还穿着他经常穿的那身摞补丁的军装,鞋底沾着永远也清理不净的黄泥巴。

那就是开始。我和阿面相处的开始。即使只是变成了眼镜于,我还是从这件事中看到了无数的可能性。很快我们缔结了契约,它真正成为了我的面具,而我成为了它的傀儡。

扮成眼镜于,让我可以彻夜在他的宿舍读他的书,用他的灯油。一开始这样做的时候,我是非常心惊胆战的。眼镜于常常去“流窜”,有时能很久都不回来。他和宿舍其他人都不说话,关系非常僵。这给了我机会,冒充他成了天下第一容易的事。

在阿面的指点下,我常常在远处观察眼镜于,看他怎么走路、怎么说话、怎么吃东西。一旦穿帮就万劫不复的表演课,才能学到最真实的东西。

这样过了两个多月,眼镜于的书被我看完了,我又转换了目标。

这次,大队上到处开始传闹鬼的事,大家还组织了很多人来捉鬼。因为我开始扮成知青食堂那个胖师傅的样子,很遗憾我和阿面都已经忘记了他的名字。我扮成他的时候,一般都是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通向镇上那条小路的尽头后。毛鹃的小镜子被我打碎了,为此她唠叨了我整整一个星期。我把其中一块碎片时刻揣在身上,用来检查变化的程度。我总是在空无一人的墙根处开始变化,现在想想,如果被人看到,我肯定早就完蛋了。不过那时年纪小,根本没有想这么多。

胖师傅的衣服很有讲究,上衣在胃部有个夹层,里面缝着隔油纸。那细密的针线肯定出自他那个全村最巧的老婆之手。第一次变成他,我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一开始我盯上的都是白面的吃食,我哪里知道每一个馒头上面都写着隐形的人名呢?很快我就学乖了,只对苞谷面的窝头下手,那段日子,我不知吃了多少窝头,吃得胃里常常泛起酸水。

有天周舒华病了,嚷嚷着想喝白粥,哭了好几个小时。我不知怎地就糊里糊涂跑到食堂,把米袋子里还剩一个底儿的白米给她带回来了。她喝上了粥,队里也开始挨家挨户地搜。粥熬多了,我们用桌子顶着门,三个人都忙不迭地往肚子里灌着滚烫的粥。那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最难喝的粥,喝到后来简直要从鼻孔里面往外冒。

好在队长破门而入的时候,最后一粒米连同涮锅水都已经进了我们的肚子,他也就只能在可疑的香气里转了几圈,悻悻地离开了。

从此,我的秘密变成了三个人的秘密。

毛鹃胆大敢想,周舒华心思缜密。有了这两个狗头军师,我开始扮成更多人的样子。我们弄到了无数吃食,三个人都胖了起来,周舒华还长高了。在大概半年的时间里,我扮过供销社的售货员、书店的营业员、粮站的过称员、仓库的保管员和许许多多我们盯上的“好东西”的主人。阿面对于我们这种胡闹没发表过一点看法,只是在我把它暴露在她们面前时,说过一句: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秘密就守不住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阿面的担心是多余的。其实只要有共同的目标,秘密就能保守得严丝合缝。

可是,返城指标来了,病退表格,数量有限。我们这间宿舍只有一个指标。

三个人决定抓阄,抓到的是毛鹃。周舒华又开始哭,哭得我心烦意乱。就在那时,一个想法飘进我的脑海,再也不肯离开了。我第一次扮成了队长的样子,钻进了他的办公室。文件柜,六个大抽屉,一只圆形的铁隔片挡住了六个角,只用一只铁将军就把住了门。他腰间的钥匙当然也被我变了出来,只是那一大串钥匙,我并不知道哪一把是用来命令铁将军撤军的,而且我也不知道表格到底装在哪个抽屉里面。就在我手忙脚乱地一通乱试的时候,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四目相对,我的大脑突然就一片空白,那是队长的老婆。

那女人是个有名的泼妇,她声音粗哑地问我:你个XXX没一句实话!你不是去镇上了吗?鬼鬼祟祟躲在这儿干什么呢?

我迟疑了一下,她就在不大的屋子里转,一边问我把狐狸精藏在哪里了。没找到人,就举起爪子给我的脸上来了两下。我的脸火辣辣地疼,温热的液体一直流到了脖子上。那女人终于放过了我,趾高气扬地走了。

被这么一闹,我才知道了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婚姻都像我的爸爸妈妈那么幸福的,我突然无比同情队长,每天面对这样一个女人,真不知他是怎么时时刻刻做出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来的。

后来我还是偷出来三份表格,并且扮作队长的样子把表格亲手交到了镇上领导的手里。这件事估计队长一辈子都没想清楚过。而且,估计他老婆也没想清楚,为什么两道新鲜的伤痕能一下子消失无踪。其实伤痕很深,带在我脸上很久,回到家里以后,又过了好几年,用了特供的药水,疤痕才彻底消褪。

三个月后,所有知青都可以自由返城了。想到我那九死一生的冒险,我觉得就像做了一场梦一样。最后回来的同学说,队长的老婆咬定了他跟我们这个宿舍有着说不清楚的关系,为此跟他大闹了很久——可我们离开后,那里的一切都变得无关紧要了。

爸爸托了很多关系,把我安排到了火柴厂做出纳。上学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还不错,为了干好这份工作,我甚至把小妹的数学书偷偷翻了一遍。可是等到上班了,我才发现,除了数钱和存钱,根本没有什么需要用到小学以上数学知识的。

在单位,在会计组,我遇到了一个人,一个让我痛苦半生的人。他叫钱友清,是我的组长。我这个出纳的岗位其实是可有可无的,因为火柴厂的账目简单极了,两本账做起来非常简单,我完全是靠了爸爸舍出的老脸才得到了这份荫蔽。

第一次见到老钱的时候,我紧张得直发抖。他是我生命中第二个与风度翩翩这个词有关的人。我提到过眼镜于和他那份青涩的儒雅,而老钱,他是一切我心向往之的特质的具象化。他给爸爸倒茶,顺带给我也倒了一杯。他说:这是XX茶叶,轻易不拿出来招待人的。

茶盅泛着汝窑特有的豆青,茶汤异香扑鼻。

爸爸就把茶喝得只剩一个底。我清清楚楚在老钱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鄙夷。可鄙的我啊,竟跟着他一起鄙夷起爸爸来了。人的心变得那么快,我心目中神一样的爸爸突然就卑微到了尘埃里。一个新的神战胜旧的那个,我心目中的神殿一点儿也不庄严。

我留心看老钱怎么喝茶,他总是留三分之一的茶底,再慢慢续上新茶。他说,满杯酒、半杯茶,这是规矩。后来,有人拿了另一种好茶来上供,我沏给他,他却又说我糟蹋了东西,说这种茶是不能留汤底的。老钱是天下第一难伺候的人。

毛鹃也分到了火柴厂,在车间粘火柴盒。中午,我们常常一起去食堂吃饭,倒比住一个宿舍时更为亲近了。可是,很快,我就发现了,毛鹃想要亲近的人,并不是我。她常常来办公室找我说话,可是跟老钱说的话比跟我说得更多。后来她开始借老钱的书,一借、一还,再借、再还,连文选都借。我一边暗暗为她赧颜,一边好像浑身长出了无数的刺来。老钱叫她“小鹃”,对我,却从来都是直呼其名。偏偏我的名字听起来那么不上台面——“杨春花”——我插队的那个村子,就有好几个村妇与我同名。

阿面对于我的痛苦不屑一顾。它总说:你还小,以后你会遇到更多的人。不要只见到了一个人,就以为见到了整个世界。

可是,后来我见到了整个世界,老钱却变成了我最深的执念。

两本账是公开的秘密。上到厂长、下到工人,大家都知道,过节的橘子苹果、衣料和许许多多的其它福利都藏在两本账里。可是老钱还有第三本帐。那一年春天,老钱病了,他托人带话,让我去他家里取抽屉钥匙。他得的是肺结核,戴着大口罩来开门。他盯着我的眼睛说:小杨,你是整个办公室最稳妥的人,也是我最信任的人。

连说了好几遍。这是他第一次叫我“小杨”,听起来比“杨春花”亲近了不少,可是离“小鹃”还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我狐疑地想,为什么我没感觉出来呢?

他接着就告诉了我第三本帐的秘密,并许诺,在这部分的帐里拿出一成给我,条件就是,让我把他的账本从单位给他带回来。

后来我就成了这个秘密的一部分。老钱手把手教会了我怎么做账,在他养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火柴厂的利润依然源源不断地流入他的口袋,并透过他的指缝,也落进我的手中。这种事总是会露出马脚的,爸爸对于我开始给全家买这买那很是费解,我总说是单位的福利,好在我们家并没有任何人与火柴厂有一丝一毫的瓜葛,这个谎言就一直没有被戳破。

老钱的家不过是筒子楼深处的一间宿舍,客厅和卧室的功能合二为一。立柜上面摆着他亡妻的遗像,据说是难产,孩子也没有保住。这种事在老钱的气质里平添了一份沧桑,对于当事人当然没有什么好处,可是对于我却像魔咒一样,愈发难以挣脱。

事情会被发现,还是我太毛躁。账本我都是随身携带,装在我那只看上去其实就很可疑的大书包里。那天厂长是在下班时叫住我的,到了他的办公室,却又打发我去给他打开水。我虽然心生疑惑,还是放下包就去了。锅炉房的人正要下班,对于我这个神经病的时间点很是奇怪,但听说是厂长的要求,只好在小炉子上烧了一壶水给我。一壶水,大概烧了十分钟吧,我催着那人,他就拼命扇火,弄得我们两人都一身的灰。

我拎着水壶回到厂长办公室的时候,里面不但有厂长和书记,还有两个警察。那个秘密的账本就摆在桌子上,被翻开了。

手铐冰冰凉,警车闷闷热。那呼啸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死神的咆哮。我一定面如死灰,因为阿面不停对我说:撑住,你只是从犯,不会怎么样的。

可我却成了唯一的主犯,我和老钱的供词惊人地一致。笔迹都是我的,老钱把自己撇得一干二净。而我,在知道他这么做之前,就包揽了所有的罪名——老钱那样一个人,连喝茶都那么讲究,他怎么能去坐牢呢?

少女心慷慨起来真是太要命了。

我是带着赴死般的凛然走进市女子监狱的。五年的刑期,却在我还没有把同监的人名字记住的时候,就被秘密提走了。

这件事几乎成了我一生的迷点。知道阿面秘密的,只有毛鹃和周舒华。周舒华在返城后就与我完全断了联系,那么就只有毛鹃了。可是她无数次赌咒发誓,甚至拿她腹中未出世的孩子发誓,让我完全丧失了判断能力。

我被接到了一个疗养胜地。接走我的是一个凌驾于暴~力~机关之上的组~织,据说它的最高领~袖和老钱同姓。在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我第一次见到了那个“首~长”。他很威严,又很和蔼。这是因为他已经得了老年痴呆,只有军人天性中的威仪和本性中的善意被保留了下来。他是个好人,可是痴呆的年纪太早,因此不被容许。我的任务就是扮演他,在一切需要他的面孔出现的地方,代替他准时出现、合理表现。

我被好吃好喝招待着,每天的任务就是看他的录像和照片,还有他本人,然后模仿他。有了阿面的指点,我很快就比他还像他了。组织里的人说,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只是彼此之间是不见面的——就算见了面也认不出彼此来。他们还说,很多重要的时刻,露面的都只是我们这种“替身”。

我在首~长身边乖乖待了五年。除了自由,我想要什么都有。只是我想给家里写封信的请求被无情地拒绝了,更不要说想要得知老钱的近况。当然也想过逃跑,可是组织有一整套防止逃跑的措施,不但有三层门禁,还有着每周一变的口令。我当然变作过警卫的样子,不止一次地失败了。组织始终没有戳穿我,却让我一天比一天更加绝望。

我要求谈话,第一次接我走的那个人来了,他姓李,大家都叫他李干事。我对他说:我的五年刑期已经到了,可以放我走了吗?、

他看了我半天,然后低下头,轻不可闻地说:可是X老还活着呢呀!

我心底泛起一阵恶寒——这等于宣布了我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李干事又说:你在XX市女子监狱是“暴病而亡”的,你已经回不去你原来的生活了。不过你放心,国家不会忘记你的功劳的,等X老走了,组织会给你新的身份,绝对比火柴厂的出纳更体面,组织会让你顺顺当当过一生的。以后你想结婚,组织也会给你安排,你的待遇比照副部级,这个我们是有文件的。

暴病而亡。我为了这几个字彻夜未眠。我问阿面:我要怎么才能离开这里?

它就想啊想,我们一起想,想了很久——只有变成李干事才能顺利离开。所幸这个疯狂的计划并没有被实施,首长就溘然长逝了。

我终于“自由”了。我被安排在一个离家乡十万八千里的海滨小城,一个待遇优厚的闲职。从来没有做过军人的我居然退役了,负伤退役,对于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而言,一切都那么不可思议。不过,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每天都在发生。我穿着笔挺的大衣,毛料的质感让那些怀疑的目光都懂得了什么叫做适可而止。

那时我的样子已经变了。阿面说:相由心生。镜中的我,早已褪去了属于杨春花的青涩,变成了属于沈红的洗练。新名字,新身份。我坐在火车上面,归心似箭。我是请了假偷跑出来的,虽然我那个位置,即使从来不去上班也没有关系。

母亲、父亲、哥哥姐姐妹妹,都没有认出我。我装作组织上的人,带着一沓空白的介绍信到处跑。家人都以为我不过是个来落实政策发抚恤金的人。我看着客厅里钉在奶奶照片下面的自己的黑白照片,差点忍不住眼泪。大家都老了,只有小妹出落得水灵灵。这个家早已从失去我的伤痛中恢复过来了,他们提起我时,甚至还有一些给国家添了麻烦的不好意思的感觉。我虽然知道这种感觉中有着七八成乱表忠心的意思,还是受到了深深的伤害。毕竟,我是以一个罪犯的身份离开的。

我去了老钱的宿舍,徘徊良久,终于去敲门。开门的是毛鹃,她挺着即将临盆的肚子,一脸浮肿。我没有想到,她竟一眼认出了我,手中的暖水瓶摔得稀碎。老钱闻声出来,看到我却没有认出来,茫然地寒暄着。我的心如刀割一般。毛鹃拉着我的手,眼眸中的恳求那么卑微,我心软了。

这是我插队时的同学,名叫——我及时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沈红。

我的同学,小红。毛鹃说,一边搂住我的肩膀。她撒起谎来从来都是这一副脸不红心不跳的样子。

老钱低头扫着壶胆的碎片。

很快,她赶走了老钱,说要跟我谈谈心。老钱就拎着网兜跑去买肉了。

要肋条,可不要买到肚皮肉。毛鹃嘱咐他。

晓得晓得!老钱答应着出了门。他的背影留在我的脑海中。他胖了,谢了顶,整个人显得又温暖又市井,完全不是我心心念念的样子了。

毛鹃反锁了门,咕咚跪在了地上,冲着我磕了三个头。她说:这是对不起你的三件事。第一件,就是我抢走了你的老钱。第二件,感谢你给他顶了罪,第三件……

她说不下去了,哭得要岔气。原来一切她都心知肚明。我没有扶她起来,心里想着第三件到底是她在厂长面前举报了我,还是她向“组织”举报了我呢?

阿面说:你倒是问她啊!我却犹豫了。那一刻问了,一定能得到真相。过了一会儿,我后悔了,问了好几遍,可是毛鹃早有了防备,我再也问不出任何事了。我相信,即使变作老钱的样子,她也会丝毫不漏口风——不过现在我也想开了,人这一生,不一定要把每件事都弄清楚。

猛然间,我看见了立柜上面,供着的不是老钱亡妻的照片了,而是……我的。

我落荒而逃,跟买肉回来的老钱擦身而过。他忙不迭地要拉住我,却又拃着两只油油的手不敢往我身上招呼。我看着他那唯唯诺诺的样子,家庭生活总会让男人变得婆婆妈妈,遗世而独立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了。

我回到了海滨小城,请了长达半年的病假。单位的一把手看到我形容枯槁的样子,很怕我这颗烫手山芋砸在他手上,就建议我去疗养院“调理调理”,于是我就去了。

每天早起晒太阳,我就像长在了院子里那只摇椅上。远处的海浪声就像大提琴一样低沉,我晒得黝黑。那是一段离尘世最远的日子,却离红尘之苦最近。终于,阿面对我说:你这样下去不行,我想带你去见一个人。

我问:谁?

它说:你不是一直好奇我的来历吗?

我说:我已经不好奇了,自有来处,自有去处,有什么可好奇的呢!

它却顾自说下去:我想带你去见那个给了我来历的人。他一定能开导你。

我说:我不需要开导。

可还是去了。阿面哄着我让它入梦,夜夜在梦里苦劝。我完全是受不了它的聒噪,才随它去了。

翻过很多山,在没有路的地方踏出路来。我问它:你是怎么出来的?

它说:我不需要像你一样跋涉,心动就能到。

莫名的优越感,我撇嘴一笑。

终于我见到了那个人,一个熟悉的背影,是老钱,是我十七岁那年初见的老钱。

我觉得受到了莫大的愚弄,想要返身就走,那个“假老钱”却说话了:客人,不要见怪。我是没有样子的人,你心里最想见到的那个人是谁,我就会是他的样子。

我停下了脚步,老钱的眼睛,老钱的眉毛,老钱的眼镜,老钱的头发。我问:我该怎么称呼……您?

“假老钱”说:我也没有名字,你想要叫我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心念一动,双膝着地:师父!

从此,我跟着师父,在山中二十五年。

师父的样子,在十几年后才开始改变。慢慢变得不像老钱了,也不像任何人。最后,他的脸变成了一张白板,没有五官,却能看、能听、能说。师父说:世间长情的人很多,像你这样的却很少。你的执念已经放下了,你可以走了。

我却没有走。

又过了十年,阿面渐渐变得絮叨起来,师父说:它有心结。

我说:你可以离开我,去找一个新的傀儡。

阿面却连忙说:不,我们缔结了终身的契约,我和你早已融为一体,我离开了,你就会像师父一样,成为没有样子的人。

也尝试过。我们有过最激烈的争吵。我用在师父那里学到的口诀逼出了它的原形——那介于金属和塑料之间的冰冷面具。面具上的表情是最深切的痛苦,我还从来没有在自己的脸上看到过。我撕扯着它,用小刀切断它与我的皮肤长在一起的部分。疼得晕过去,醒来后继续。

师父看着我动手,并未阻止。终于,阿面的身体只剩一点连在我的脸上,我握着刀,却犹豫了。只是一瞬间的犹豫,前功尽弃。它又完完整整地融入了我的身体,没有伤痕、没有血渍、没有了疼痛。

一连好几年,我和阿面再没有说过一句话。只是,我的每一次呼吸,它都能感知。它知道,我也知道,这是一种奇妙的安全感。

我日日造着面具,师父已经把这份工作完全交给了我。

其实跟烧瓷差不多,只是原料不同。地水火风,加上天地之间的煞气与罡气,还有匠人指尖的血,剩下的就交给造化。一开始失败得多,师父说,我还没有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造出的面具就有了相,贪痴嗔,一念生,真火灭,业火起。等开了窑,面具总是有裂纹的。这样的面具,就不能放它们下山。

后来慢慢就好多了,两三个月间,总有一只让大家都满意的面具被造出来。师父就卜了卦,算出它在这尘世的夙缘,再指点它去该去的地方。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行当,也不知道师父的来历,不过,对这一切,我已经没有了丝毫的好奇心。一个东西在那里,这就是当下。人只有当下。

面具也会老。阿面就老了。师父说,它总有腐坏的那天。腐极,又会迎来新生。只是这新生又是新的无相。听师父这样说,我的心如一滩死水被投进了一颗石子。如果我的阿面重新成为无相,那我必不能再做它的傀儡了——据说师父的无相就是这样离开了他。

在师父的故纸堆里,我翻到了重生的法门。只是太难,据说几百年间,师父的师父都从来没有成功过。

那就只有当下了。

每一个经我的手造出的面具,它们当下的一切,只要我闭上眼睛,就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也终于知道了,我冤枉了毛鹃,这种力量不是她能驾驭的。

有天早起,我连打三个喷嚏。师父那白板一样的脸上露出笑容来。他说:你得下山一趟了,有个人跟你一样为执念所困,牵着他不能魂归离恨。

是老钱。我甚至想了很久,才记起他的全名。我赶了很久的路。没想到二十五年前的积蓄已经不能和不够用了,还是卖掉了师父给我的玉扳指才凑够了路费。火车的车窗竟然不能打开通风了,我讶异地看着这个仿佛换了天地的世界。

终于到了医院,老钱正在弥留。我没有找到毛鹃,后来才知道,毛鹃和他那个亡妻一样死于难产。人们说他是不祥的人,他孤独地度过了大半生。

阿面突然离开了我。我这才明白,它是自由的,可以随时离开。阿面是在我推开病房门的那一霎那离开的,我在玻璃的反光中清清楚楚看到自己的脸变成了师父那样的一块白板。等老钱的眼睛睁开时,我却在他的瞳孔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样子。

十七岁那年的我。

老钱瘦得脱了形,苍老得仿佛已经死去整整一个世纪。可是他的眼眸中闪着少年般的精光。我在那精光里凝视着自己被渡了光晕的样子。

我握着他的手,直到他咽气。

阿面回来了,我们体体面面地发送了老钱。

它问我:你还回山里吗?

我却问它:你到底长什么样子?

它说:十几年来,你天天在师父的脸上看到我的样子,还这样问我?

犹如五雷轰顶,我呆在原地,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终于,我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阿面也笑了,它的笑意不为我所掌控地牵动着我的表情肌,那感觉陌生又熟悉。笑意一旦出现,就一发不可收拾,我在老钱的葬礼上笑得流出了眼泪。

大家对我怒目而视。

阿面问我:这是谁的葬礼?

我答:不知道,也不重要。我们回山里去吧,师父还等着我们。

阿面说:还有许许多多的面具,等着你把它们捎带到这尘世上来。

终于,我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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