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出台人才新政“20条”

胶东在线7月31日讯(通讯员 宋伟 盖文强) 近日,莱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人才新政共20条,从“加快推进重点人才高度聚集”“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打造更具生机活力的创新创业载体”“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完善人才优先发展的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充分释放引才育才政策红利,优化人才工作机制和发展生态,着力打造人才聚集区域竞争力。

人才新政聚焦高端产业人才引领,对带着重大项目来莱州创新创业的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助或1.5亿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对顶尖人才(团队)用人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人才新政规定,大中专毕业生“零门槛”落户,对首次在莱州就业创业且购房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发放1.5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对莱州市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年内每月发放5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每新全职引进1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还将分别给予引进企业10万元、2万元的奖补;对企业职工经培训新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3年内每年发放不低于2000元的技能津贴。企业自主培养或外聘优秀职业经理人,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与国(境)外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项目交流。

深化拓展“智汇莱州?助力发展”活动,对为莱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社会机构和个人,给予专项奖励。对承接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的科技型企业,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10%的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贴息。为打造更具生机活力的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开发平台,在享受上级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75万元支持。

人才新政明确,为高层次人才父母、配偶、子女办理“零门槛”落户,在其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服务,以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切实让人才“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为保障人才新政实施,莱州市特别设立了人才专项资金,通过加大人才工作投入,从资金资助、科技扶持、融资支持、住房保障、生活服务等方面入手,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优化人才发展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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