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鲁网潍坊7月31日讯(记者 张盟)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是准确确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各类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性工作。做好单位清查工作有助于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更好地反映“四新”发展情况,同时也有利于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单位清查包括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单位比对整理、编制清查底册、“地毯式”清查、数据审核与编码、查遗补漏、上报清查结果与编制普查单位名录等工作环节。为准确确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分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将从2018年8月开始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各普查小区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内的各类单位和个体户进行“地毯式”逐家逐户清查,对全部清查单位的营业执照、统计台账和财务报表等信息进行入户采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个体工商户(包含无证个体工商户)均有义务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四经普单位清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全面提高单位清查质量,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部门协作,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做好业务培训,做好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加强单位比对和清查底册整理,组织实施“地毯式”清查和单位查找核实,严格按要求进行编码和打标识,强化数据审核、评估与分析,确保单位清查各环节工作质量,为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坚实可靠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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