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開徵求《關於調整梅州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發佈時間:2018-07-31 責任編輯: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瀏覽次數:4

為確保參保職工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根據生育保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籌資使用原則及人社部發[2015]70號規定。我局草擬了《關於調整梅州市生育保險繳費比例通知》(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開徵求意見時間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13日,有關意見及建議可通過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反饋給我們。

特此公告。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7月31日

(傳真:2128355;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關於調整梅州市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的通知

(送審稿)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確保參保職工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充分發揮生育保險的社會保障功能,促進基金良性運行,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等規定,按照生育保險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籌資使用原則,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自2018年9月1日起,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比例由用人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的0.5%調整為0.8%,請遵照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梅州市財政局

梅州市稅務局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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