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關註:浙江探索「全科醫生」式監督檢查

深度關注:浙江探索“全科醫生”式監督檢查

深度關注:浙江探索“全科醫生”式監督檢查

作為紀委監委的一線業務部門,一直以來,紀檢監察室往往被公眾認為是負責辦理“大案要案”的部門。而在浙江,去年在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中紀檢監察室首次分設為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兩個部門。執紀監督部門如何掌握聯繫地區和部門的政治生態全貌,精準監督,提升效果?如何在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中發現問題線索,科學高效加以處置?這一系列“全科醫生”式監督檢查的過程,頗受關注。

抓在日常,“政治體檢”精準畫像

作為聯繫省直黨群、政法系統單位的執紀監督部門,最近,浙江省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在其保密電腦裡建立350份省管幹部“廉政檔案”。“自建成以來,這些檔案就實行一人一檔,動態管理,實時更新。”該室負責人說。

從今年5月起,在對“關鍵少數”進行重點跟蹤瞭解、建立一人一檔“廉政檔案”的基礎上,各紀檢監察室還通過日常監督檢查掌握情況,對聯繫單位逐一建檔、完善信息,更多“廉政檔案”正不斷建立。

這些檔案的建立,與執紀監督部門角色的轉變密不可分。部門分設後,省紀委第一至第七紀檢監察室不再從事審查調查工作,其核心職責變為把握聯繫地區和部門政治生態,重點工作成為監督檢查聯繫地區和部門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再“辦案”後,如何解決監督檢查實效的問題,成為擺在他們面前的一大挑戰。

為儘快掌握聯繫地區和部門的政治生態狀況,各執紀監督部門圍繞“突出政治監督、抓住關鍵少數、著力發現問題”的工作主題,通過實地調研、個別談話、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重點了解聯繫地區和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政治路線、遵守黨的章程、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履行主體責任,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方面的情況,深入全面地對聯繫地區和部門進行“政治體檢”。

在運用常規監督檢查手段的基礎上,更多的“自選動作”被試用探索。第三、第四紀檢監察室採取“面試”形式,由省紀委監委分管領導和室負責人“主考”,各省屬高校、企業紀委書記們逐個“應考”,辛辣的考題讓紀委書記們頗感壓力;第五、第六紀檢監察室不僅“主動出擊”,到聯繫市和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人員談話瞭解情況,還“出其不意”開展抽查核實;第七紀檢監察室將監督觸角向區縣延伸,分批前往部分縣(市、區)開展專項監督調研,從細處入手,讓調研更接地氣……從海量的信息中挖掘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線索,一份份紮實而有分量的政治生態分析評估報告不斷生成,綜合反映聯繫單位、地區黨委(黨組)、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政基本情況,為省委決策提供重要參考。

專項檢查,找出問題精準施策

“黨委、支部工作不夠到位,公務接待管理不夠規範,在執行領導幹部兼職方面存在問題……”近日,多個內容翔實、直指癥結的高校專項監督檢查情況報告陸續結題,並附帶問題線索清單呈報浙江省紀委監委主要負責同志。

這一系列問題的收集梳理,源於最近第三紀檢監察室與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對浙江海洋大學、溫州醫科大學、溫州大學等5所高校開展的專項執紀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中,三室發現了多家高校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有22個廉政風險,8個問題線索被盯緊。據瞭解,2017年3月以來,專項監督檢查已實現對22所省屬(含廳屬)本科高校的全覆蓋。

專項監督檢查是改革後監督檢查部門探索開展的一種全新監督模式——相較於5年一度的常規巡視,專項執紀監督檢查偏向於“短平快”,集中一段時間,整合一批力量,圍繞某一階段的某一項重點工作開展監督,發現和查處一批問題,推動監督檢查工作取得更大效果。

雖然組成人員不多,持續時間不長,但具體工作講求細和實。“問卷調查、談話、查賬、隨機訪談、開會彙總……加班加點是常態。”第四紀檢監察室負責人介紹,前不久,他們聯合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在一個月內對12家省屬企業及外派監事會開展專項執紀監督檢查。

隨後,一份翔實的《關於對部分省屬企業開展專項執紀監督情況的通報》被迅速發至省國資委黨委和12家省屬單位。為切實落實整改,一個由省國資委黨委書記掛帥的專項執紀監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專門成立,對通報中指出的7個問題、6條建議,分析研究,深挖根源,形成整改方案;同時,約談相關企業黨委、紀委書記,嚴肅指出問題,督促他們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通過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能夠精準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執紀問責,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第七紀檢監察室則注重發揮“監督的再監督”職能,在查處某省管幹部的問題線索時,發現某市政法系統少數幹部在偵查某案件中,包庇犯罪嫌疑人,存在失職瀆職行為。七室迅速會同政法部門責成當地黨委、政法機關對失職瀆職人員進行追責。

深挖細糾,抓早抓小治病救人

2017年12月,在浙江省紀委監委會議室,一位資深高校負責人第一次坐到了被批評教育的“位置”上。

這是一場特殊的談話,談話的主要內容正是第三紀檢監察室在開展日常監督檢查中瞭解並核查的該領導幹部違紀違規問題。“發現黨員幹部及公職人員存在苗頭性問題,但尚未達到應受紀律處分程度的,我們會及時談話提醒、約談函詢,督促相關黨組織或黨員領導幹部自查自糾、整改落實。”第三紀檢監察室負責人說。

最近,在處置某市開發區一名省管幹部的問題線索時,第七紀檢監察室在線索處置、集體會商的基礎上,對該線索進行外圍核實瞭解,同時對該省管幹部進行函詢。不久他們發現,該省管幹部的函詢回覆,與核查瞭解的情況出入較大。“對組織函詢不認真,既是對自己不負責,更是對黨不忠誠。”在反覆比較回覆與核查情況後,七室相關人員對其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

及時的談話發揮了應有的作用。該省管幹部“紅著臉”承認了自己的問題,認為這次函詢的過程對自己教育深刻,並第一時間補齊了所有的材料,表示將以此為警醒,認真對待群眾的監督和組織的函詢。

要“紅臉出汗”,更要通過綜合分析在線索核查中發現蛛絲馬跡,不讓一個問題從手頭溜過。為確保談話函詢工作真正起到警示警醒效果,避免“一函就沒、一談就了”,第五、六紀檢監察室等執紀監督部門在加強談話函詢的同時,加強對被監督單位黨組織、領導幹部廉政情況的綜合分析研判,把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作為重點,採取將被談話函詢的情況說明與收到的相關舉報內容進行對比研判,重點審核被談話函詢對象對反映自己的問題是否全部講清,發現存在疑點的,及時到相關部門調取有關材料進行比對再分析,著力發現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分類處置。

在對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開展專項執紀監督中,第四紀檢監察室帶著對該公司原副總經理的信訪反映,著重對反映其問題側面瞭解核實,調取有關資料,並與相關人員開展談話核實,經進一步分析比對,認為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遂按程序將此線索移送審查調查部門。目前,該案已公開宣判。

據統計,今年以來,浙江全省共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8095人次,同比增長34.7%,第一至第四種形態佔比分別為70.3%、19.3%、4.9%和5.5%,真正把監督職責履行到位,確保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不留死角、沒有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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