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大案要案的警示

最近的“熱點”話題,莫過於“全能神”太能整事!打開中國反邪教網,點擊依法打擊“全能神”,就有14條犯案赫然在目,血淋淋的事實,發人深省。筆者在此略作疏理,與讀者諸君們共析之。

“全能神”大案要案的警示

NO1:中國反邪教網2018年5月21日報道,2013年3月起,南充市公安局開展“驚雷行動”。依法傳喚審查“全能神”涉案人員近200人,搜查取締聚會點、聯絡點、情報站18處,搜繳該組織反宣品及一大批財物,抓獲該組織頭目甄某某等數10人,刑拘51人。2014年3月20日,南充警方再次展開集中收網行動。搗毀“全能神”設在重慶市合川區的地下印刷廠。查獲“全能神”書籍近20萬冊,另外還有一大批半成品,裝了整整3大卡車。目前,“全能神”在川北牧區的各級頭目已有3人被判處徒刑,17人被提起公訴。

NO2:2017年4月28日,山東省即墨市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以被告人王桂梅為首的16名“全能神”邪教人員依法作出判決,其中,14人被判10年至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2人免於刑事處罰。

2014年10月10日至30日,被告人譚美英等為“全能神”斂財高達2676萬元,其中1243萬元被轉移海外。

NO3:2018年5月9日,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被告人陶金蘭等9名“全能神”邪教人員依法公開審理,判處9名被告人1年至2年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NO4:2017年7月2日,浙江省富陽警方抓獲邪教骨幹76名,摧毀了富陽“全能神”邪教組織體系。

NO5:2014年7月,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成功破獲“全能神”邪教組織案件,共抓獲19名“全能神”人員,摧毀了“全能神”邪教“蘇皖牧區淮南區”組織體系。

本案被告人童乃玲等15人組織非法視頻組,捏造事實,製作公安幹警暴力執法等反動視頻,誣衊、挑拔警民關係,對民眾進行洗腦,嚴重破壞社會安全穩定。根據我國刑法第300條等有關規定,法院於2016年1月7日分別判處被告人童乃玲等15人有期徒刑5年到9個月不等,並處罰金2萬元。

NO6:2017年1月16日,江蘇省泰興市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以被告人胡新女為首的10名“全能神”邪教人員依法分別判決其“有期徒刑7年,處罰金7000元”等刑罰。

NO7:2017年4月13日,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段秀麗、李榮亮、李秀蓮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000元。被告人賈新換、柴炎、李成鎖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被告人景雅蘭、呂曉、郭會芳犯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免予刑事處罰。

……

NO1:僅曝光的7起大、要案、窩案,波及7個省(市、區),涉及人數之多前所未有,出乎意料;荼毒範圍之廣前所未有,出乎意料;邪教的組織能力前所未有,出乎意料;經過這麼些年嚴打,仍能有如此能量,到處興風作浪前所未有,出乎意料!?對此,社會各界和有關方面應高度警惕。

NO2:“全能神”地下“游擊戰“讓人”刮目相看“。這些曝光的大、要案透露出一個共同信息:”全能神“的非法活動能力不可小覷!以”全能神“青島窩案為例,其內部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工作高效。內部分為電腦組(負責“全能神”書籍、宣傳冊、光盤、有“全能神”內容的紙條、電腦、複印機、MP5、U盤、SD內存卡、讀卡器、視頻文件等物品的管理、處置)、後勤組(負責提供聚會場所、信徒食宿等)、保管組(負責保管搜刮來的錢財,集中上繳、教會內日常用度等)、一線“福音“(負責拉人頭,擴大教會組織)、安保組(負責信徒安全,主要是防止其身份被曝光)、監察組(負責教內人員業績考核、獎懲、職務升降等)、執法組(專門殘害企圖脫教者、對脫教者進行擊殺)……。看上去儼然就是一個組織嚴密的政治組織,其以邪圖鼎的嘴臉昭然若揭。對此,全社會要高度警惕,打擊力度不減。要有痛打落水狗精神,以求徹底根除。

NO3:“全能神”斂財能力讓人刮目相看。“全能神”瘋狂“傳福音”,說穿了是為了蠱到更多的財,以實現其以邪圖鼎的政治企圖。“全能神”入教費2000元,之後必須每年最少上交年收入的10%作“奉獻”。 山東省榮成市的張金芳,4年來累計向“組織”捐獻了68萬元錢。河北省徐水縣戶木鄉的趙大海,前後“奉獻”13萬元,2006年又把7萬元店面轉讓費“奉獻”給“全能神”。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僅譚秀霞一人,從2005年2月到2009年3月,就為“全能神”收取“奉獻金”達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2000年到2007年何哲迅任監察組組長期間,經手匯給趙維山超過6000萬元。何哲迅在獄中供述,2007年10月他被罷免之時,國內“全能神”仍有7000萬元的“奉獻款”。他估算按照當時發展速度,一年可新增1000萬元。2012年,山東“牧區”的“奉獻金”高達4400萬元。2012年底趙維山叛逃時,他所攜帶的從大陸信徒手中搜刮的現金至少有1.2億人民幣。2013年趙維山斥資1000多萬元,在香港進行“全能神”邪教宣傳,大肆騙取信徒的“奉獻金”。

NO4:“全能神”閃電擊殺讓人膽顫心驚。“女基督”說:“背叛我的人我都不會忘記,我會一一記在心中等待時機報應其惡行,……行使我的權柄,該留下的就留下,該賞賜的就賞賜,該交與撒但的就交與撒但,該受重刑的就讓其受重刑,該滅亡的就將其滅亡”(《話在肉身顯現》)。“我說到做到,…立即斬草除根,除去我的心頭之恨”(《審判在神家起首》)。吉林省白城市經濟開發區郭鳳榮、卞靜和張秀清迫於“全能神”的暴力而自焚;湖北省棗陽“全能神”靳麗娟割頸死亡。2008年12月5日,河南省內黃縣“全能神”人員張變芬(女),因想退出“全能神”邪教組織遭到威脅而懸樑自盡。2010年,河南省一名“全能神”人員企圖退出邪教組織,其孩子被“全能神”報復殺死,其孩子腳心處被印上閃電標誌。安徽省霍邱縣盧慶菊加入“全能神”兩年後想要退出,被當面威脅:“你要是不幹了,神一定會懲罰你的,滅了你和你的家人,包括你的孫子!”盧慶菊迫於“全能神”的淫威,為了不牽累家人,只好投水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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