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在长江路、嵩山路、岷山学校路段、华山路等路段交通违法的,被拍了!](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交通需要人人文明。北仑交警定期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变道、人行道不礼让行人、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媒体曝光,小编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筑牢底线,依法行车,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违法不消失,
曝光不停止!
遵守交通规则是对自己负责
也是对他人负责!
然而
依然有很多司机朋友违反交通规则
快来看看
这一期是谁违反交通规则被曝光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指示的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100元
车牌:浙B1K2W5
违法地址:长江路与嵩山路西口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处罚措施:记3分罚款100元
车牌:皖KR886P
违法地址:玉溪路岷山学校路段
违法行为:违章停车
处罚措施:罚款150元
车牌:浙B89F75
违法地址:北仑区创业大道(西区卡口附近)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处罚措施:罚款50元
车牌:浙B979GY
违法地址:白云山路68号路段
车牌:浙B8L468
违法地址:白杨路80号路段
车牌:浙B52L28
违法地址:凤栖路长江中学路段
车牌:浙BW2U28
违法地址:华山路249号(中国银行)路段
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罚措施:罚款50元
车牌:浙B58AH6
违法地址:富春江路与灵峰山路口往北50米路段
车牌:浙B1J06
违法地址:二通道4km+100m(永定河路西)路段
不要试图挑战“电警”
它的约束是对你安全的有力保障
虽然它不知道你的名字
但是它“记性”特好 能准确记住你的车牌
请严格遵守交规 文明行驶!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曝光
(点击查看大图)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希望大家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为他人更是为自己安全!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把文明出行牢记于心
让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
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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