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依法處理是推動「訴訪分離」關鍵

我國信訪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為公民提供一種權益訴求和權利表達的制度性渠道,是公民對黨和政府進行監督的一種權力幫扶救濟制度。

當下很多老百姓都存在這種錯誤認識,認為通過信訪途徑,採取行政手段解決問題更快也更好,當遇有難事、傷心事、蒙冤事就必須要上訪,很少想到有糾紛、有矛盾、有問題去通過司法途徑解決。並且,還奉行著“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思維,上訪時還理直氣壯、胡攪蠻纏,不是攔車堵路,就是衝擊機關、越級上訪,當反映的訴求未得到解決就不斷纏訴、鬧訪,以此進行要挾、施壓,逼迫當地黨委、政府就範,從而達到解決自己訴求的目的。

出現以上纏訪、鬧訪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司法權威不足,沒有在全社會形成司法是最終裁決這一意識。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以是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所在。因此,對屬無理纏鬧訪的,在加強法制教育和批評勸導的同時,還要做好證據收集與固定工作,必要時移交公安機關依法進行治安處罰和相應處理,涉嫌犯罪的堅決予以依法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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