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人民日報:加強海事審判,維護海洋權益

学习|人民日报:加强海事审判,维护海洋权益

7月11日人民日報在17版刊發了《加強海事審判,維護海洋權益》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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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鄭重提出“加強海事審判工作,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為海事司法確立了新的奮鬥目標。為什麼要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如何實現這一目標?記者採訪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劉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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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為什麼要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

劉貴祥:當前,“一帶一路”建設已經進入全面務實合作的新階段。海上絲綢之路建設需要海事司法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公正審理相關海事案件,實現公平正義;二是努力填補、發展海上貿易規則和標準,完善制度體系與工作機制,從根本上保障海上通道安全和海上物流與信息暢通,促進海上貿易投資便利化。


自由貿易港則是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開放新高地,新格局形成和運行中將會出現人民幣跨境使用、跨境電商、保稅貿易、沿海捎帶業務等新問題,海事司法需要積極跟進,研究提出新的司法對策和服務保障措施,營造促進全面開放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總的來說,把我國建設成為具有較高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海事司法中心,有助於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和發展;進一步強化海事司法主權,鞏固國家主權,維護海洋權益;創立並維護公平有序的國際海事規則,推進國際法治建設,承擔一個負責任大國的應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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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中國的海事司法起步30餘年,和一些國家相比,經驗還相對有限。我們提出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條件成熟嗎?

劉貴祥:可以說,我國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的歷史條件已經初步形成。我國自1984年設立海事法院以來,全國海事司法工作在制度建設、機構體系、司法能力、國際影響等各方面均取得長足進展,確立了作為亞太地區海事司法中心的地位。


我們擁有專門化的海事審判體系,形成“三級法院兩審終審制”專門法院體系,突破了按行政區域設置法院的傳統格局,從體制機制上保證了海事法院依法公正行使審判權。目前全國10個海事法院在沿海沿江重要港口城市陸續設立39個派出法庭,2012年以來,全國受理一審海事案件年均2萬多件,遠超世界傳統航運大國。使我國成為世界上設立海事審判機構最多最完善、海事審判力量最強、受理海事案件數量最多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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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有哪些具體推進措施?

劉貴祥一是推進海事審判精品戰略。我國海事審判具有較高的國際聲譽和國際影響,離不開對平等保護原則的執著堅守。我國建設國際海事司法中心的一條重要路徑就是深入推進海事審判精品戰略,立足辦好每一起海事案件,以贏得國際社會的持久信賴,樹立我國海事司法的國際品牌。今後要重點抓好精品海事案件的審理與發佈工作,加強對國際影響大、具有規則確立和宣示意義的海事案件的審理,加快實現由學習、認知、適用國際規則到影響、引領、發展國際規則的重大轉變。


二是加強信息化建設。要進一步完善海事訴訟服務平臺,切實方便當事人在我國境內、境外申請立案和扣押船舶,為中外當事人提供優質海事司法服務。要加強英文等外文網站建設,及時以外文發佈我國海事司法動態、海事案例,為國內外當事人和專家學者查詢研究創造便利條件,繼續提升我國海事審判的國際影響力。


三是培養國際化海事司法隊伍。要造就一支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海事司法事業,站在國際海事司法理論和實務前沿,政治堅定、業務精湛、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高素質海事司法隊伍。要支持海事法官充分利用我國豐富的海事案件資源,積極參與國際交流以及國際海事公約和規則的制定,為構建公平合理國際貿易和海洋秩序不斷貢獻中國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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