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厦门海事法院宁德法庭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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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提升审判质效和陪审效果,6月27日,厦门海事法院宁德法庭组织全体干警和人民陪审员进行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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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柱庭长首先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的通知》精神,在学习中大家普遍认为,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正确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

厦门海事法院宁德法庭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已全部实现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活动过程中充分参与庭审,敢发问、敢表决,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为法院正确审理案件、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对庭审活动进行监督,对提升法庭民事案件审判质效作用明显。

全庭干警及人民陪审员表示,务必牢固掌握人民陪审员法的详细内容,不折不扣的严格落实到案件审理过程中,利用好、发挥好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借助法律规范,深入发挥人民法庭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促进辖区的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此次集中学习,有利于陪审员明确职责范围,增强履职能力,提高队伍素质,更好地发挥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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