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擬對違規操作公有住房和公租房處罰量化細化

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購買、租用公有住房的,嚴重者將受什麼樣的處罰?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單位全額集資建房的,情節特別嚴重將受到什麼處罰?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騙取保障資格的,又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今後這些行為將有了量化的標尺。


日前,南寧市住房局參照相關文件,擬對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和公租房設定的行政處罰進行了量化、細化。將違法程度主要分為3個檔次:輕微、一般、嚴重,並細化了相應的處罰基準。


南宁拟对违规操作公有住房和公租房处罚量化细化

個人:隱瞞情況獲保障資格 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騙取保障資格的,自保障資格被取消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並由市住房保障部門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如拒絕改正違法行為,或被處罰後,再次實施同一性質違法行為,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將公有住房上市出售 不得參建單位集資房

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後,原房屋所有權人不得再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租用公有住房,也不得參加單位全額集資建房。如果再次購買、租用公有住房或者參加單位全額集資建房的,相關部門將責令要求其退回所購買、租用的公有住房和參加單位全額集資建房取得的房屋。如違法該規定的,嚴重者拒絕改正違法行為,或被處罰後,再次實施同一性質違法行為,將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單位全額集資建房的,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用公租房從事違法活動 將被罰款5000元以上

受保障人將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於違法活動的,自保障資格被取消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並由市住房保障部門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主動改正違法行為將處5000元罰款,不按照調查通知的要求配合調查或逾期改正違法行為,將處5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如拒絕改正違法行為,或被處罰後,再次實施同一性質違法行為,處7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隱瞞情況弄虛作假 違規申請最高罰3萬元

用人單位隱瞞真實情況,提交虛假材料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用人單位的申請資格,對用人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用人單位自申請資格被取消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違規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數量5套以下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違規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數量5套以上10套以下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違規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數量10套以上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如果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職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用人單位的申請資格,對用人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用人單位自申請資格被取消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違規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數量5套以下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違規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數量5套以上10套以下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違規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數量10套以上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者,將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用人單位轉租公租房 逾期不改被取消資格

公租房有不少優點,如租金低,設施較為齊全,有不少地段位置不錯,周邊各種配套都不錯,而且申請材料有所簡化。不少用人單位為了給單位職工謀福利,會統一向住房部門申請公租房。但由此也出現了不少“亂象”。

用人單位將公共租賃住房轉租的將受到處罰。

輕微者由市住房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用人單位的申請資格,對用人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用人單位自申請資格被取消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轉租數量5套以上,10套以下的,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轉租數量10套以上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中介:參與出租公租房等 違規行為納入信用檔案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參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出租、轉租和出售等活動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違規行為納入信用檔案。

情節特別嚴重的,如拒絕改正違法行為,或被處罰後,再次實施同一性質違法行為,將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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