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兩千多年前的一天,一群苦逼的人在河邊砍檀木。
檀木又高又沉,砍倒後還要運到河邊,順水漂往下游。這活計端的辛苦。苦逼的人中,有一個膽子大的,就作了一首歌,像喊號子一樣帶著大家唱:
砍伐檀樹聲坎坎,
根根搬到大河邊,
河水清清波浪翻。
不播種來不收割,
為啥擔擔糧食往家搬?
從來不去把獵打,
為啥院子裡野味一串串?
呵呵呵,人家那些老爺君子哦,
才不會白吃飯!
春秋諸侯中,魏國(不是戰國七雄那個)是地處山西的一個蕞爾小國,地不大,官不少,平民和奴隸的負擔重如泰山。《詩經》留下魏風七首,其中就有四首表達對社會的不滿。魏國的網絡上,有一半的帖子都必須和諧。
砍檀木那首外,還有一首也很知名,題曰《碩鼠》。惡毒地把周天子隆重分封的魏侯及其它貴族比喻為大老鼠。並賭咒:“誓將去汝,適彼樂土。”
意思是說,老子不和你們這幫寄生蟲玩兒了,老子要出國,老子要去找一片王道樂土。
2、
打小學三年級查著字典讀《水滸》,灑家最氣悶的便是最末十數回。強盜一旦招安,殺力大減,就像從了良的妓女,渾身有的是好技術,卻也不便使將出來。
打王慶和遼國還行,一旦碰上方臘這種硬茬子,就連神擋殺神、佛擋殺佛的梁山兄弟,竟然也退去神光。金聖嘆大約是見不得英雄末路,搞了個刪節本,忠義堂前揭天文排了座次便曲終人不見了。
好倒是好,可總有點草草收場的味道。且叫人無法得知,這些打家劫舍的強盜,他們最終到底以什麼結局收場。是故,雖氣悶,灑家也還是硬著頭皮讀完120回本,直到宋江的招安理想,化作毒酒盪漾的南柯一夢。
好漢們——或者說強盜也一樣——正式成為官員前,大多數人已有了結局。那就是宋江給道君皇帝彙報裡總結的:108將中,陣亡59人,病故11人,坐化1人,出家1人,舊在京未徵方臘1人,路上辭去4人,取還京師5人。
也就是說,終於等來了宋江大哥實現大未來的,只有區區27人。
按宋江大哥的大未來計劃,招安後的梁山既已為朝廷立下汗馬功勞,況又對朝廷忠心耿耿,那麼從今往後,他和他殘存的兄弟們終於可以洗心革面,像宿太尉說過的那樣,我們今後都是朝廷的人了。
這一點,一、二把手想得一樣。當燕青勸盧俊義功成身退,“尋個僻靜處,以終天年”時,盧俊義的回答是:“我不曾存半點異心,朝廷如何負我?”
是的,宋江、盧俊義一干有招安夢的強盜,的確沒有異心。可他們偏偏忘了一點:雖然他們已經用幾十個兄弟的血,艱難地進行了漂白,由強盜變身朝廷命官,可他們仍然有原罪。
這原罪,就是此前落草梁山做強盜。
這似乎是個怪圈:沒有做強盜就無法招安做官。招安做了官,朝廷始終會追究你做過強盜。
做了官的強盜,在沒做強盜事實上比強盜更甚的官看來,你永遠都是強盜,你永遠不可能與我同朝為官。
果然,等待宋江和盧俊義的,是來自朝廷的,一甕以皇帝名義賜予的毒酒。
3、
《水滸傳》後數十回,常能體察到作者的無力。如梁山好漢敵不過方臘,施耐庵無法可想,只得一勞永逸地安排神仙下凡或是鬼怪顯靈。
都是強盜,為什麼神仙鬼怪只幫宋江不幫方臘?如果說那是宋江代表了朝廷,可高俅、童貫也曾代表朝廷征討過樑山,神仙鬼怪為何又不幫他們?
還有一種更深的無力感,那就是作者筆下的人物,當他們面對現實與命運時,極力掙扎卻又無可奈何。
比如陳橋驛斬小校,明明是朝廷官員剋扣聖上所賜酒肉,且又盛氣凜人地挑起事端,但宋江為了不授人以柄,只能揮淚處死小校。
這件事,也讓人看清了大哥的真實面目:儘管大哥處處以義氣自詡,宣稱“我從上梁山泊以來,大小兄弟不曾壞了一個”,但在獲取朝廷的信任和兄弟的性命之間,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前者。
至於阮小七戲耍穿方臘的皇袍,遭到童貫手下辱罵而拔刀相向時,宋江的表現是:把阮小七“喝下馬來,剝下違禁衣服,丟去一邊。”“宋江陪話解勸。”
向誰陪話?向童貫手下陪話。
一個為國家南征北戰,立下赫赫戰功的功臣,竟不得不向兩個草包低頭。倘不是宋江的強盜出身,他還需要如此小心謹慎,如此委曲求全嗎?
宋大哥要的是息事寧人,要的是讓朝廷甚至包括那些奸臣,明白他對他們一片苦忠,反骨早已自行閹割,從而給他一條生路。
哪怕為此犧牲兄弟,也在所不惜。
然而,宋江的忍讓只換來了一杯毒酒。
因為他揹負著洗不掉的原罪。臉上的金印,已由安道全用昂貴的黃金珠玉研成粉做了美容,可在朝廷心中,他的無形的金印永遠抹不去。
這就是原罪。
4、
有一天,一隻青蛙看到許多魚聚在一起痛哭,就好奇地問:你們為什麼哭?
一條魚回答:龍王有令,凡是有尾巴的都要處死。
青蛙聽了,也大哭。
這回該魚們好奇了:我們哭,是我們有尾巴,你又沒尾巴,你瞎哭什麼?
青蛙抽泣著說:我怕龍王追究我當蝌蚪時候的事啊。
當過蝌蚪,就有過尾巴,哪怕搖身一變,尾巴早已不在了,可有過尾巴總是不爭的事實。
就好比宋大哥和他的兄弟們,曾經做過強盜,哪怕浴血苦戰,用三分之二兄弟的非正常死亡,換來了朝廷的頂戴,可當過強盜總是不爭的事實。
這條曾經的尾巴,就叫原罪。
有了原罪,哪怕賣身投靠,人家多半也不會信你。他們懷疑你不是接班人,而是掘墓人。儘管你恨不得把心掏給他看。
不信,請看宋江手中那杯酒。
5、
108將中,混江龍李俊是個不起眼的人物。論出身,不過揭陽嶺三大黑道團伙之一的大哥罷了。但是,他的結局卻是108將中最好的。
最好的結局緣於一次失手。偶然被另一夥強盜捉拿,李俊從而認識了對他下半生產生了重要影響的費保。
費保只是太湖中一個小團伙的首領,卻比梁山泊這個大團夥的首領有見識。他認為,宋江徵方臘,“眼見挫動銳氣,天數不久。”
更重要的是,“世情不好,有日太平之後,一個個必然來侵害你性命。自古道,‘太平本是將軍定,不許將軍見太平。’”
他的意見是,“打了一隻大船,聚集幾人水手,江海內尋個淨辦處安身,以終天年。”
平定方臘後,李俊稱病辭別宋江,與費保等人,“盡把傢俬打造船隻,從太倉港乘駕出海,自投化外國去了,後來為暹羅國之主,童威、費保等都作了化外官職,自取其樂,另霸海濱。“
換言之,施耐庵先生竟然斷言:強盜最好的出路是出國。
6、
那麼,那群苦逼的魏國人出國尋找樂土了嗎?
灑家的意見是:多半沒有。
其時,諸侯林立,國境尚不像如今這樣清晰,沒有海關,也沒鐵絲網,遷徙自由是有的。
不過,奴隸連人身自由也沒有,他們無權遷徙,他們只能寫個貼子發發牢騷,唱幾句順口溜打個嘴炮。回過頭,還是該伐檀就伐檀,該獲稻就獲稻。人家不稼不穡,“取禾三百廛兮“,你也只能羨慕嫉妒恨。
畢竟,投胎比投降還像個技術活。
至於平民,倒有遷徙自由,可其時的諸侯,都是周天子所封,諸侯間大同小異,無論走到哪裡,依然是上智下愚,依然是步步驚心。
要說區別,可能也有,但最大的區別,大概僅僅是這樣的:
比如魯國是聖人之邦,貴族比較有禮貌,他們強暴女奴時,會優雅地在她屁股下鋪一把稻草或者放一塊芭蕉葉。比如有的貴族在殺奴隸殉葬時,用的是臨淄城裡名牌廠家生產的名牌刀具。
如是,他們就算施行仁政了。
7、
李俊迥異諸將的結局,是《水滸》中最為旁逸斜出的一筆,也是一個意味深長的暗示。
它暗示我們:大宋治下,早已沒一方安靜良善的淨土。處處官吏橫行,方方豺狼當道。並且,更為重要的是,原本可以安身的江湖也已崩潰——自從梁山有了招安的大未來計劃,自從聚義廳改為忠義堂,替天行道的宏大敘事下,大哥如同皇帝的翻版,江湖成了微縮的官場。
禮失而求諸野。李俊造船出海,像是對孔老夫子牢騷的身體力行。當年,孔老夫子說過,道不行,乘槎浮於海。——如果我的理想在這片土地上行不通,我他媽就駕船去國外推銷。
只不過,孔夫子和灑家一樣,是文人,文人總是說得多做得少甚至不做。不像人李俊,說幹就幹,終於幹成暹羅國國王。
那是一片化外之地。所謂化外,就是政令教化達不到的地方。
政令達不到,說明沒有高俅、童貫之流的陰謀與戕害;教化達不到,說明虛偽的禮教還沒有萌芽。
至關重要的是:只有在化外,在王化之外,才沒有人追究你做蝌蚪時的尾巴,一切才可能重新開始。
是故,所謂樂土,不一定就是風調雨順,四季如春,花開爛漫,而是你可以沒有任何恐懼地站在陽光下。
用魯智深的話說:今日方知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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