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一卡通”问题及作风问题案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日讯(洪纪宣)近日,洪江市对6起扶贫领域“一卡通”问题及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 群峰乡木洒溪村原党支部委员杨子金虚报骗取残疾人补助金案。2016年1月,时任群峰乡木洒溪村党支部委员杨子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报骗取残疾人补助金0.5万元。2018年6月,杨子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雪峰镇兰溪冲村原党支部书记唐守春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案。2005年来,时任雪峰镇兰溪冲村党支部书记唐守春,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的名义将付某某的林地申报了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领取了付某某退耕还林补助款1.035万元。2018年6月,唐守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黔城镇原凤凰村党支部书记贺元达违纪案。2012年,黔城镇原凤凰村党支部书记贺元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侵占该村4组村民王某危房改造资金0.2万元。2016年11月,原凤凰村4组实施公路硬化工程,贺元达私自向受益的7户群众集资公路硬化款1.15万元。2018年5月,贺元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沅河镇沅城村党支部书记张荣有、村委会主任杨贻程违纪案。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沅河镇沅城村2、4、5、6、7、8组199户非贫困户合计私分12户贫困户扶贫奖补资金2.103万元。沅城村党支部书记张荣有、村委会主任杨贻程对此负直接责任。2018年5月,张荣有、杨贻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黔城镇原渔塘溪村党支部书记杨仁松违纪案。2002年11月,黔城镇原渔塘溪村以村民唐某果树被淹名义向市移民局虚报骗取移民补偿款2.192万元,对此杨仁松负直接责任;2006年初,渔塘溪村向市移民局申请洪灾损失补偿款1.127万元、公路塌方损失树木补偿款0.5622万元,该补偿款中的0.517万元被杨仁松据为己有。2018年2月,杨仁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6月杨仁松因另案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6. 雪峰镇综治维稳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竣宇扶贫帮扶工作作风问题案。杨竣宇违反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有关规定,2018年5月以来,未参加该镇扶贫工作会议,未按要求按时入户走访,结对帮扶工作不细不实,未制定帮扶措施,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帮扶对象对其帮扶工作不满意;违反工作纪律,未打卡签到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还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等现象。2018年6月,杨竣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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