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准格爾旗一公職人員簽了個字差點惹上官司……

「警示」准格尔旗一公职人员签了个字差点惹上官司……

近期,準格爾旗有一起典型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例,涉及保證人代案外實際用款人償還借款,具體情況如下:

李某為做生意籌措資金,其友老陳就找了自己的親友王某、小陳等四人向某銀行借款15萬元。李某經營不利,無法償還借款。銀行在借款到期無法歸還的情況下,通過訴訟進入執行程序。

「警示」准格尔旗一公职人员签了个字差点惹上官司……

王某是公職人員,在準旗人民法院“懲戒涉案公職人員專項行動”之前,便東奔西走,聯繫催促其他當事人共同償還借款;又三番五次請求辦案人員查控其他被執行人財產,督促他們共同分擔還款責任;協調促進還款積極性高漲,與各方溝通不分晝夜節日。

有付出就有回報。在人民法院查控到一名被執行人取得一筆徵用補償費24多萬元,但凍結收款賬戶時其已將補償費領走絕大部分,僅剩6000多元。此後第三天,該賬戶又匯入10000多元。通過向這名被執行人釋明法律,告知其已涉嫌構成拒執犯罪。在加上王某個人的積極協調,目前申請執行的銀行與四名被執行人及案外用款人達成還款協議,並及時履行償還剩餘全部案件款7萬多元,案件執行完畢。

「警示」准格尔旗一公职人员签了个字差点惹上官司……

王某作為涉案公職人員,他痛定思痛:“以前真是不懂法,以為只是籤個名字而已,萬萬沒想到還要承擔還款的連帶保證責任,幸好法院通過強制執行措施,給借款的主要撮合人施壓成功,把剩餘借款7萬多元本息還清,不然就只能我一個人背了,以後太陽從西邊出來也不能幹這種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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