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高:御泉华府高楼丽影

日前,接到群众反映,阳高县御泉华府商业住宅小区建的富丽堂皇,高楼丽影。然而,该小区五证不全却公然在销售。当我们向阳高县住建局局长张匀了解情况时,他表现出极不耐烦的情绪和模棱两可的态度只说了一句话,“甭谈了,甭谈了,2013年大同市政府出过一个文件,土地手续没办全,也可建房。 ”他的回答,令我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山西阳高:御泉华府高楼丽影

五证不全,竟公然售房

依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商业住宅开发建设应依法取得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是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必须具备的法律凭证和批准文件,“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楚再购买楼房。否则不许销售,购房者也会为办理房屋产权证而增添烦恼。

接到群众反映,阳高县御泉华府住宅小区就属于“五证”不全。7月4日,本网与另一媒体记者来到阳高县御泉华府住宅小区附近,我们看到,在“御泉华府”售楼中心外边以及项目附近墙体上,广告宣传十分引人注目,“紧邻阳高最好学校,教育是硬道理硬出路”、“1万平米公园广场,每天呼吸新鲜空气”、“7层花园洋房,公摊小费用低”、“1万平米中央景观广场,3万平米商业街”、“高铁建成时,经济腾飞日”等等字眼,吸引了周边很多购房者前来购买。物业中心的一位女士告诉我们,该楼盘的一期现房已经售出3500套,已经售罄,第二期也接近完工。随后,我们进入了小区进行观看。在该楼盘一期的小区里,我们看到,已经完工的住宅楼有18栋,部分住户正在装修。在二期施工工地看到,数十栋楼房已经在贴保温板,挖掘机正在平整地面,年内就可交付入住。

转完小区之后,本网与另一媒体记者便进入御泉华府售楼中心。我们发现,售楼中心内,有顾客正在与工作人员咨询买房事宜,然而,对于“五证”等手续问题,工作人员对买房者闭口不谈,我们环顾四周,也没有任何关于“开发商五证”任何形式的公示。

在售楼中心经理办公室里,我们看到一本售楼册子,罗列了该楼盘现已销售的住宅清单,1号楼至38号楼都盖满了红色的“已售”印章。

未缴清土地让价款,何谈办理“五证”?

御泉华府楼盘位于阳高县城金光街与张大公路交汇处,系大同市御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楼盘占地原属晋能集团金光铁合金有限公司(当地人称“二硅厂”),原属工业用地。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工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时,新土地使用者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否则不能开工建设。经了解,御泉华府项目已于2015年开工建设,但仍然未缴清土地让价款。

山西阳高:御泉华府高楼丽影

在售楼中心,副总经理齐斌告诉我们,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该楼盘的五证暂时还不齐全,但是很快就能批下来,问及具体的时间,齐斌就开始含糊其辞,我们提出向其查看御泉华府的五证时,齐斌以各种借口搪塞。在问及是否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时候,齐斌承认并未缴清。在问及相关数目时,我们仍未得到确切的答复。针对我们所说“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不能办理相关许可证,不能修建住宅楼并且出售”的问题时,齐斌回答,“边办手续边施工。”

山西阳高:御泉华府高楼丽影

随后,我们前往阳高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情况核实。局长仓雄告诉我们,大同市御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御泉华府”共有三宗用地,第一宗用地96亩,已缴土地出让价款2400万,还差不到6000万元,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在该地块内有政府修建的一座变电站尚未拆除;第二宗用地97亩,4200万元土地出让价款已缴清;第三宗20亩用地,因拆迁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列入计算。仓雄说,御泉华府商业住宅小区现在只有《建筑用地批准书》,代替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余规定的四证都没有。

从阳高县国土资源局出来后,我们又来到了阳高县住建局,见到了局长张匀,向他了解御泉华府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他表现出极不耐烦的情绪和模棱两可的态度只说了一句话,“甭谈了,甭谈了,2013年大同市政府出过一个文件,土地手续没办全,也可建房。 ”他的话让人捉摸不透。

违规建设出售 政府监管何在?

据了解,“御泉华府”只有一个《建设用地批准书》,其他“四证”并未办理下来,该小区却从2015年起就已经开工建设,2017年第一期交工,2018年已经销售出3500套商业住宅,难道阳高县职能部门就视而不见?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曾指出,要严查土地、矿产资源、城建等领域腐败以及背后的保护伞。在黑金利益链背后,开发商能大刀阔斧地违法建设并销售商业住宅不受制止,到底谁在进行保护?

山西阳高:御泉华府高楼丽影

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才可以申请预售许可证。”

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九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山西省住建厅相关规定,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凡未按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先停工再查处整改。凡未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出售房屋。

“御泉华府”竟然只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就已经卖出了几千套房,其行为,已经严重地违法违规。日后,为办理房屋产权证,购房者该去找谁讨个说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阳高县住建局模棱两可的态度,究竟是什么原因?大同市御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能如此违法建设,有什么原因?(来源: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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