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8—2019年采暖期供热费和办理供热减容业务的通知

关于收取2018—2019年采暖期供热费和办理供热减容业务的通知

关于收取2018—2019年采暖期供热费和办理供热减容业务的通知

关于收取2018—2019年采暖期供热费和办理供热减容业务的通知

通辽热电公司集中供热用户:

我公司定于2018年8月1日开始办理2018—2019年采暖期供热缴费和供热减容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热缴费业务

1.供热费收取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20日为正常收费期。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5时收取热费,中午不休息正常收费。收费高峰期间(9月—11月)节假日、周六、周日不休息连续受理用户缴费业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有关规定,用户逾期拖欠热费的,我公司将按照《规定》采取限热、停热措施并追究用户违约责任。

2.供热缴费方式:热用户持“用户信息卡”到我公司营业站(厅)自行缴费;对委托代收代缴热费的供热区域,我公司将张贴“委托收费通知”,同时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委托收费合同。另外,建议用户通过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包商银行网银、手机银行、ATM机等电子途径便捷缴费;为提升供热优质服务水平,我公司本年度开发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实现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和自助终端机缴费,预计在2018年9月中旬正式上线,届时我公司将及时发布通知,敬请广大用户关注。

3.供热缴费地点:热电公司供热综合业务大厅、圈楼南门向阳大街营业站、水岸春城营业站;缴费业务高峰期(9月—11月)增加东顺路(老武警)营业站、平安西区营业站受理缴费业务

二、供热减容业务(报停、退网)

1.减容业务办理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20日,逾期不再办理。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5时,中午不休息;业务高峰期间(9月1日—9月20日)中午、周六、周日不休息。

2.申请减容用户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户信息卡、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用户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介绍信。

(2)无用户信息卡的用户,须提交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先办理用户信息卡,签订《供用热力合同》,然后再办理减容业务。

3.办理地点:供热综合业务大厅13-14号窗口。(通辽热电公司2号门院内)

郑重提醒广大热用户,办理供热缴费和其他供热业务时请按照我公司上述“通知”到指定地点办理。通过委托方式缴费的用户请及时查看我公司与委托单位(个人)签订的《委托收费合同》进行确认,谨防不法分子骗收热费。

通辽热电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475-961658

此通知

通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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