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德声称∶如果想赢,我选科比;如果想玩,我选勒布朗,该如何解读这句话呢?

骨锝


拉里伯德最近在谈到科比和詹姆斯的时候说了一句令人意味深长的话,他说到:如果我想赢,我会选择科比。如果我想玩,享受篮球快乐我选择詹姆斯。

拉里伯德的言论

文章开头我已经提到了,对于科比和詹姆斯,拉里伯德选择了一个比较模糊的话作为比较。科比詹姆斯你会选择谁作为你的队友来一起打球?


我的看法

这句话非常好理解。科比的性格非常桀骜不驯,训练极其刻苦,打比赛永不放弃,每一场比赛都拼尽全力,所以说你要想赢球的话科比绝对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他会告诉你该如何赢球,以身试法。


而你如果和詹姆斯作为队友,那么很简单你只需要等待詹姆斯把球传到你的手上,你出现在适当的位置,然后你把球投进就可以了,非常轻松,因为詹姆斯什么都能干。

科比詹姆斯话题总能引起争议

这无可厚非,这两个人谁的历史地位更高,谁更适合作为队友,谁更强,类似这样的问题等等总会引起球迷们的广泛讨论。伯德给的非常模糊,但是仔细想想有他的道理,最重要的是两边都不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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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球的事


伯德的这句话,不涉及篮球的技术层面,我想更多的应该是精神层面的东西。

从篮球上来说詹姆斯和科比都是伟大的球员:科比是历史上第二强的外线得分手,詹姆斯是历史上最全能的小前锋。但是从精神层面讲,这两个人的性格确有所不同。

科比,是一个不允许自己走捷径的人,他有着一股子苦行僧一般的执拗。在OK组合解体后,科比势要证明自己离开也鲨鱼也能靠自己拼下一枚戒指。于是,经过了长达近十年的努力之后,在经历了独自带队一轮游甚至进不了季后赛之后,他做到了。

詹姆斯和科比有过类似的经历:在身边没有得力帮手的时候战绩不佳。但是,在首次总决赛被马刺以近乎羞辱的方式碾压之后,詹姆斯选择了离开。和自己的好兄弟,彼时的联盟第二分位韦德组队,开启了热火三巨头模式。

这一点,科比不会做,詹姆斯做了,杜兰特也做了。

所以怎么说,达到成功的方法有很多种,科比和詹姆斯只是彼此选择了不同的道路。这个选择背后折射出来的是:科比拥有更强的好胜心,詹姆斯对总冠军有着更强的欲望,甚至可以为此不择手段。

说会到主题,为什么为了赢球,伯德会选择和科比一起打球呢?就像前文提到的,科比的好胜心已经近乎变态了,他会用这股精神不停的鞭策、鼓励身边的队友,让他们始终和自己一样充满着能量。

而詹姆斯略有不同。他的传球意识和大局观都要更好,在球场上总能找到位置最合适的队友送出秒传,因此作为队友,尤其像伯德这样的射手,在詹姆斯身边打球会更加轻松。

另外,科比的性格也和他的外号一样,更加孤僻一点。纵观他的职业生涯,除了家嫂和老鱼费舍尔,你很少听到他还有什么特别好的密友。在球队里,他的地位更像是鞭策者。而詹姆斯不同,在每一个球队他的角色都更像老大哥,会请队友来家里吃饭,圣诞节送他们礼物。从这一点上来说,和詹姆斯做队友是会比和科比做队友更轻松、更开心一点。

总而言之,我认为伯德的这个判断没有错。科比的好胜心,决定了想赢球和他组队。詹姆斯对队友更近的关系,和他的传球与组织功力,决定了想要打的开心就和他组队。


六月与篮球


拉里伯德的话虽然简单,却将二位球星的性格特点概述的非常鲜明,而实际上看过科比和詹姆斯打球的朋友们也就不难理解伯德的这句话了!


1、科比我想就不用多说了,科比的求胜欲望,美如画的投篮,细腻的技术以及那些不可思议的进球大家一定都在熟悉不过了。在科比身边打球一定要兢兢业业,大家耳熟能祥的就是科比所谓的曼巴精神了。正如大鸟拉里伯德说的,只要一到球场上科比就是最想赢的那一个,他对胜利的偏执和信念都是异常强烈的,他不会在乎自己的出手次数有多少,也不在乎自己打了多少铁。这就是科比,所以拉里伯德才会说如果想赢下比赛,他会选择科比,想想也对啊,科比可是绝杀第一人啊!

2、再来说下詹姆斯,天之骄子,场上视野开阔,无敌的突破下还有着细腻的传球和超强的防守,正如拉里伯德说的,詹姆斯的打法就像是迈克尔乔丹和魔术师约翰逊的结合体,超强的攻击性加上令人拍手称赞的一手传球,詹姆斯的比赛总会有一种为所欲为的感觉。而且勒布朗詹姆斯是联盟出了名的带队高手,来到詹姆斯身边不仅可以增加自身的曝光队,而且往往都能发挥出自己应有的实力,所以在詹姆斯身边打球会很有乐趣,而且会很舒服。


说到这我们就不得不佩服大鸟的情商了,面对媒体提出的这个问题,伯德的回答是完美的。因为科比和詹姆斯谁强谁弱一直是联盟里最大的争议,无论选择科比还是詹姆斯,都会招黑,因为二人的影响力都是极大的。但伯德的回答却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的回答即肯定了二人的成就,又巧妙的避开了直接给出二人谁强谁弱的问题,真的太聪明了!

二人都是联盟响当当的人物,正如伯德所说的一样,二人是完全不一样风格的球员,各有各的特点和优势,谁强谁弱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都给全世界的球迷奉献了出了精彩的表现和比赛以及自己的青春!



三木侃球


对于比赛,科比有着和乔丹一样的赢球欲望和执着。没办法,这是性格决定的,按照这二位的说法:“打球如果不是为了赢球,那么就毫无意义!”这也是一种人生态度。


除了为了赢球而打球外,还有另外一种人生态度,那就是为了打球而打球。这就好像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现象与本质的选择一样。率性自我外向型的喜欢看得见的荣誉,而性格内敛内向型的喜欢追随自己的感受。

体育竞技的目的是什么?有人回答说就是为了赢球,但也有人回答说是为了强身健体,还有人说是喜欢这项运动,因为这样做很快乐。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选择,每个人都能选择自己喜欢做的就都是最好的。

伯德这样说有他的道理,科比执着于胜利,如果只是为了赢球,那么选择和科比一起。

而詹姆斯则更加注重打球方式,如果说科比是“唯结果论”的话,那么詹姆斯就是“唯过程论。”科比的打球理念是不管如何,我就是要得分,要赢。而詹姆斯则是讲究用合理的打法,相信正确的过程必然能够带来正确的结果。

所以对于伯德的这番话,无论科黑还是詹黑,最好还是洗洗睡吧。伯德只是形容两个人的不同之处,并没有看高或者贬低任何一个人。


体坛锐视角


伯德才是第一小前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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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座大山 勇刺绿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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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亚三冠 大腿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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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言不惭 历史前三





六朝粉黛失颜色


我来回答,伯德说这话的时候詹姆斯一个冠军都没有,而且因为加盟热火,以及11年负于小牛,詹姆斯在总决赛迷失自己,詹姆斯受到的批评一浪高过一浪。伯德说这话的时候是12年。我觉得很正常。科比有五冠在手,勒布朗尚未夺得一枚戒指,媒体拿到他和科比相提并论。伯德说要赢球选科比,要给球队带来欢乐选勒布朗。但后面詹姆斯强势拿下12,13两年的总冠军,fmvp以及常规赛mvp。并在16年为克利夫兰带来史上第一个冠军,伯德也说,勒布朗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球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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